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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笼的成绩单,明秀不是不沮丧的。

把书包迅速收拾好,拒绝了同学们暑假出游的邀约。因为她现在有一件更重要的事要去做。

下学期是新的一学期,需要交学费。

她现在和于牧分开,没人给她交了。光靠那一点打字的钱,恐怕连生活费都不够。

赚钱成了迫在眉睫的事,她什么人也不认识,只好厚着脸皮去找简悦。

简悦好奇的问她为什么,明秀支支吾吾地回答要进行社会实践。

简悦仔细思考了一会儿:女孩面皮薄,衣服精。一看就知道娇养长大的,不是家长会随意放出来打工的那种。

心中疑惑,仍给她推荐了一份打字印刷社的学徒工作。既轻松又能学到很多东西,每天还管两餐,明秀一口就答应了,高高兴兴地背着书包与她挥手告别。

老板叫魏延,是一个中等个头的创业青年,有一双聚光的小眼睛。一见明秀就露出不满的神情,上上下下的打量,好像在商场里估计物品的价格。

不过是碍于朋友面子,等他终于皱着眉点头答应,明秀背上的汗都出了一层。

明秀没有什么社会经验,人并不是很机灵,好在踏实勤奋,不像看上去那样娇柔,魏延遂对她满意了一些,每天除工作之外,还会教她一些办公软件和ps。

她知道这些都是对未来独自生活的技能积累,学的十分用心,碰到不懂的都会认真去请教,就这一点,魏延倒是没有想到,毕竟现在爱学习又漂亮的女孩是越来越少了……

魏延是标准的科班出身,专业学的是广告设计,因为怀才不遇才开了这家小店,平时也接一些广告制作的活儿。

在外面打字印刷的工作基本上都是明秀一个人在忙,有时候还好,还能坐着做一些自己的事情,有时候忙的时候连喝水的时间都没有。

于昶找到她的时候,她正在忙前忙后,一会儿坐下打字,一会儿又站起来复印,连讲两句话的机会都没有。

于昶一直耐心地站在一边看着她,温柔的目光里带了明显的心疼。

终于能坐下来歇两口气,午饭的点都过了。

魏延平日里不觉着什么,他是个恃才傲物的人,用当下的流行词,就是个愤青。见到比自己好的人,尤其是富二代一类靠关系上位的人,多半是不屑一顾。今天看见温润儒雅,谈吐不凡的于昶,头一次感到了不自在,难得客气的和明秀说了不好意思,还承诺一定给她涨工资。

明秀下意识想拒绝,手势顿了一下又收了回来,钱是她以后很需要的,哪有嫌多的份。

于昶见她一脸黯然,牵住她的手,对魏延道:“我们一起去吃个饭吧。”

魏延有点心高气傲,换了别人,一般是不去的,不知怎么的在于昶面前,就觉得自惭形秽了起来,拒绝的话到了嘴边又不好意思开口。

午饭过程中,于昶对明秀的细心照顾,任傻子都能看出其中的情谊,给人一种明秀理所当然该受这种宠爱的感觉。想起自己平时对她的刻薄,魏延不自在了,肚子没吃饱,就放下碗筷,居然破天荒地主动给了明秀半天假。

明秀想:这大概就是吃人嘴短,拿人手短了。这还是半个月以来的第一次休息,明秀当然高兴。

她的表情全在脸上,让人看了也不由自主感到心情愉悦。

明秀很喜欢音乐,爸爸妈妈小时候还在她身边的时候就让她学钢琴,他们走了明秀气的也荒废了。

于昶饭后带她去了商厦,直接领着她来到五楼卖乐器的一层,店堂里正放着贝多芬的著名曲目《致爱丽丝》。

掌心里的小手轻轻抖了一下,不仔细一点根本察觉不到。

满目都是光华十射的各种乐器,明亮的各种色泽几乎能晃花人的眼。于昶领她直接来到钢琴区前,自己坐到钢琴架前,双手轻扬,附和着店堂里放的曲目,优美的旋律便流泻出来。

这样的用意……

明秀低头咬唇静立不语,一曲还没完,就转身跑了出去。

于昶赶紧追上她,看女孩一脸难受,心立马就软了。想了一会儿,带她去了楼上的星巴克,那里环境优雅,是个能让人静下心思考的地方。他叫了两杯咖啡,细心地给明秀加了很多奶和糖。

这个时段人很少,有些人就是闲着在等人,坐了一会儿,朋友来了就走了。于昶却没有一点要走的意思。

他用白勺慢慢在杯里搅合,看着黑与白渐渐融合成咖啡色才推给明秀,双手交握放在桌面,标准的谈判姿势。

他说:“秀秀,我看到你在一点点长大,变的坚强,理应是好的,可我私心里一点都不高兴。”

明秀浅尝一小勺咖啡,苦中带甜,甜中泛苦,根本分不出哪种味道更重一些。她等待咖啡的味道完全溶入胃里,又喝口白水,洗去口腔里所有异味,这才舒服一些。

然后开始整理自己的话语:“昶哥哥,你知道的,我不是一个喜欢往回看的人,在我的概念里,过去了就是过去了的事,你希望我继续过以前那种娇娇女的生活,可是我不愿意回去了。”

——倚赖别人的生活我觉得没有尊严,被抛弃后我会感觉痛,所以我不愿意。

她的话语坚定,表情坦然,一点也没了刚才失态的模样。

于昶惊讶于她的快速成长,又忍不住喉咙发苦,比没加糖的咖啡还要苦,他呛咳两声,拿纸巾抹抹唇。换一种理性的方式对她道:“你很好,那这样说吧,你想考大学么?我是说重点大学。”

女孩的表情果然有所松动,他松了一口气:“你平日里这么辛苦,还要学习功课,你自己估计一下。两者能做到平衡么?”

不用他说,事实已经摆在面前,明秀不是天才,是属于不用功便得不到成绩的那种。她摇摇头:“是不能的,我有自知之明。”

掏空了肠子也想不出两全其美的方法,只倔强地说道,“总之,我会努力的。”

拒绝帮助的意思已经这么明确,于昶早就想到,还是感到失望,她从前和于牧在一起不是过的很好,为什么就不愿意接受自己?

于昶心思急转,又想出一个办法:“钢琴家吴老最近要退岗了,他在找一个关门弟子,你想和他学么?”

明秀脸上有一瞬间的惊喜,很快变成挣扎,最后归于寂静。她是从小崇拜吴老,但她同时也是个墨守成规的人,丢了那么多年了,坚决的话刚刚出口,现在怎样也过不了自己这关。

她低声道:“昶哥哥,你对我真好,除了……”她顿一下,有些别扭的改了称呼,“那个人,就你对我这样好了,我都是能感觉到的。可是我不值得,这句话我不是第一次对你讲,但真的是我内心里的感受。”

她觉得不太有说服力又补充一句:“或许长大了,我就有资格了,但是现在是真的不行,我只会拖累你!”

于昶刚沉寂下去的一颗心忽然砰砰直跳,他似乎看到光明在向他招手。明秀这样说,已经是给了他很大的机会,如果不出意外,这已经是一种默许了。

他能想到这是一种感激,但他顾虑不到那么多,急急接话:“我可以!”

可以什么?不用说就能够明白,明秀脸颊飞红,娇羞的样子宛如情窦初开。

于昶看她没有继续承诺,多少有点失望,但就这么多也已经足够他兴奋良久,至少看到了希望不是么?等待怕什么,多少年都过来了,他伸手越过桌子,握住她的,强自镇定道:“秀秀,你听我说,你要成长是好的,我不反对,但请你允许我陪着你一起。”

“其实你是喜欢钢琴的,我记得那时候你总是跑来我家展示给我们看。”眼前浮现出一个幼童跪在坐凳上快乐弹琴的样子,于昶一脸向往,“既能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又能实现自己的未来,你又何乐而不为呢。”

明秀哪里能说过他,到底还是同意了他的意见。

咖啡明明没加糖,他喝下去仿佛灌了一罐蜜一样甜,执着女孩的手,深情款款地将她看住,看上去就像求婚成功的幸福男人。

楼上一个全身黑色的男人看的讥笑一声,整整黑t恤的衣摆,迈步走向楼下。

于昶结过账,正领着明秀往外走,冷不丁和对面而来的男人撞了一下。那男人憨憨地挠挠头,有点不知所措,却对明秀露齿一笑,雪白的牙齿衬着黝黑的脸膛,显得白的刺眼。

他的笑是惊喜的,就像失散多年的亲人,对明秀激动地大声道:“原来是你啊,这真是太巧了。”说着就伸出手要握。

这样粗鲁的汉子!

于昶皱眉,不动声色把明秀挡在身后,优雅地对他点点头。

明秀认出了他,是上次在祈福寺僧房里见到过的,名字她不记得了,只探头朝他礼貌地说一句:“您好!”

阿强也不在意对方的疏离,嘴角笑的都扯到了耳根,也不管别人有没有问,便自报家门:“我叫阿强啊,就是打不死的蟑螂小强那个强!”

明秀被他那样子逗乐了,捂嘴轻笑起来。

阿强更高兴了,向前走了一步,问她:“我上次给你留的联系方式还在么?怎么一次都没有联系我,我天天带着电话的。”说着,为了证明自己的真话,特地从裤子口袋掏出手机,一款颜色都磨掉了的大板砖。

那张纸早被于牧抢了去,她哪里能看上一眼。明秀没回答他,只是歉意的微笑。

于昶难得冷了脸,这个男人一身黑,头发刺短,脸上油亮油亮,t恤汗湿了大块黏贴在身上,形象很是邋遢,一见之下就没有好感。

男人撞了人还不说道歉,只对着明秀又说又笑,三四十岁的人笑起来却像个二十岁的大小伙。行为讲话就像从远古大山里刚刚入世而来一样。这一切联系在一起哪里都不像纯属偶然。

凡是关于明秀的他都观察的尤其仔细。

这个人绝不像看上去那样简单憨厚。

他在明秀耳边小声说了一句,明秀点点头,对他挥挥手,便被于昶揽着一起离开。

阿强的笑容收放自如,人走了,也不笑了,甚至连一点笑纹都了无踪迹。目光瞬间变的黑沉莫测,闭上眼深吸一口气,仿佛空气里还留着女孩淡雅干净的清香。

他在心里默默对自己说:这些美好的东西,我总有一天都会得到。

28

28、酒吧暗夜(上) ...

每个现代都市都有着这么一群人:他们有着巨大的生活压力,他们生活在崩溃的边缘,他们耐受不住黑暗的寂寞,他们喜爱夜晚的味道……

他们需要释放和沉醉,所以有了不眠的夜生活。

明秀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也会加入,在她的概念里,夜生活和她简直是一个世界的两条平行线,永远也不会出现交叉。

魏延带她来这里是怎么都想不到的。

闪烁的灯光,迷离的音乐,在舞池中尽情扭动着腰肢的人们,悠然地坐在吧台前等待别人上前搭讪的人,他们的表现或落寞,或强势,或痛苦,或无助,或兴奋。

明秀是害怕的,从小她的教育理念里全都是:在学校要听老师的话,在外面要听长辈的话。

早晨是一天最美好的时光,夜晚是一天最安静的时候。

酒吧里的环境完全与她的世界背道而驰,没有老师,没有家长,只有一个必须要听从的上司。

没有美好,没有安静,只有空气里烟酒香水混合在一起糜烂的味道。

低着头与陌生人擦身而过,每一次的肢体触碰都让她全身紧张,她听见口哨肆意的叫嚣,听见有人在哄然的大笑。心里忽上忽下,难受极了,有种反胃的感觉。

走进狭窄的暗道,她停住了,悄悄拉住魏延的衣袖,音乐的响声让她不得不扯着嗓子喊出话来:“我想回去,可不可以?”

魏延暗自讥笑,小姑娘从小生长在温室里没见过世面,一面严肃了脸做出威严的架势:“那怎么行,之前不是说好了,你要充当我的秘书,帮我拿文件!”

现在哪个人不讲究排场,一个老板走到哪里就自己一个人,肯定会被别人所轻视。明秀理解,觉得自己拿他的钱,理应替他办事。但她没想到谈事的环境竟然是这个样子。

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既然答应了别人的事就应该做到。明秀试了一次没有成功,觉得已经是件很丢脸的事,第二次是怎么也开不了口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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