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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野生的大角盘羊、祁连山岩羊甚至奔跑起来快捷如风的普氏原羚羊都不在话下。下一步,它要找一些牦牛头、大鹿头之类的大物件让小狼们练习,还要教会他们学习观天象、识地理,带领它们实地狩猎,让它们在不断的学习、实践中逐步成长为一支随时随地拉得出、用得上,战无不胜、所向披靡的威武之师。

想到这里,它站来,径直向草原深处纵去。它打算去周边的草场上去侦察一番,看有没离群的大牦牛。那些牦牛、黄牛们看似憨厚老实、温顺懦弱,但一旦受到它们的攻击,立马变得聪明机智、坚强勇敢起来。它们那刹那间组成的牛阵,它们是不止一次地领教过的。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小狼王是不会去攻击牛群的,它会去寻觅那些离群的小牛,或者设计将牛群中的某一头羸弱的牛隔离出来,再行捕杀。当然,也有一些大公牦牛、大驮牛会离群索居,但它们对狼群的威胁根本不屑一顾。它们一般都拥有十分庞大、壮硕的身躯,拥有尖刀一般锐利的犄角,加上它们与生俱来的御敌本领和后天与狼、熊们无数次的战斗中积累的丰富经验,常常使它们不但一年四季毫发无损,而且能够吃到最好的牧草。每至秋末,肥得流油的恰恰就是这些公牦牛、大驮牛,也恰恰因为它们肥得流油,被人类宰杀,成为人类的盘中餐。

每每想到此,小狼王不禁哑然失笑,想那人类对它们恨之入骨,认为它们是这世界上最贪婪、最残忍的动物,殊不知自己较之狼们贪婪、残忍有多少倍!狼吃羊是不错,但狼吃了多少羊,而人类又吃了多少羊?狼吃羊,吃其他的野生动物,仅仅为生存,同时也为了这个世界食物链的平衡,而人类所到之处,那是水干草枯、一片荒芜!

笑过之后,它悠闲地游走在山峦之间,停停嗅嗅,不时地抬起腿洒下一些狼尿,强调自己的领地。它发现,凡是自己尿味被雨水冲刷、被空气冲淡的地方,就有其他狼群侵凌的痕迹。这是它决不能容忍的!作为一代狼王,保持领土的完整,是它的神圣职责,那些图谋不轨者胆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觊觎它小狼王的领地,简直是在自寻死路!也算那些小子们有自知之明,不敢公然冒犯,否则一定会在它的尖牙利齿下皮开肉绽的。

它一边游走,一边耳听六路,眼观八方,以狼族特有的机警搜寻着一切危险的信息和猎物的踪迹。它发现,在这片草原上,有人带着枪刚刚经过,而且它敢明确地肯定,那是一支半自动步枪类的快枪和一支土铳枪。半自动步枪类快枪的铁腥味在空气中淡淡地漂浮,而土铳枪的火药味则是那样的浓烈,在它的鼻子下,那药味以雾带状蜿蜒迤俪向祁连山南麓的山脚下的草原而去。不过这也不足为奇,每天都有人带着枪在这草原上行走,那些牧人几乎人人有枪,可能耐它们其何?除了凤毛麟角的神枪手的枪,其它牧人们的枪,在它眼中,跟一根烧火的铁棍差不了多少。

它不再去想那两只破枪。它将注意力集中到草原上的那些牛羊。草原上的牛羊成群结队,但都被骑着马背着枪,警惕百倍地巡逻着、警戒着的羊倌牛倌们看管着。他们全然没有了昨日的散漫和随意。小狼王又一次为人类的智慧所折服。也不知人类靠什么专递信息,昨天傍晚自己成功围猎的消息已然传递到了这偌大草原的角角落落,人们已然高度戒备,加强防范了。就是那些藏獒,此时虽然躺在温暖的阳光下无所事事,一副慵懒、散漫的样子,但它们那是养精蓄锐厉兵秣马,一到夜晚,它们定会高度亢奋高度戒备,极度负责地游走在牛圈羊圈周围,巡逻防御它们的侵凌。

看来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自己是绝对不能贸然去那些放牧点上打猎了。根据它的经验,每一次遭到狼群的袭击后的好多天里,牧人和狗们都会警惕百倍,防范十分严密,它们打猎成功的几率几乎为零。但过一段时间,人和狗自然都会松懈下来,那时如果出其不意地去偷袭,成功的几率会大大提高。如果谋划科学,安排周密,一切行动又能听指挥,说不定炭中取栗,能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将那整圈整圈的羊,整个“接连”的牛放倒在地上呢!

一匹藏獒冲它藏身的鞭麻丛“汪汪汪”地狂吠起来。这家伙真够机警的,别看它刚才还躺在草坡上晒太阳,但它已然觉察到躲在鞭麻丛中窥探的它。附近的羊倌牛倌们听到狗叫声,纷纷摘下斜挎在肩上的步枪,哗啦啦推弹上膛,有些惊惧地寻觅着狗嘶咬的地方。有几个年轻气盛的家伙居然拨转马头,冲了过来。

它轻蔑地看了一眼,顺着山沟风驰电掣地奔去。那些羊倌牛倌赶到它刚才藏身的地方,看见绝尘而去的它纷纷举枪射击,仿佛为它送行。

跑到一个安全的地方后,它站在山冈上,望着午后暖暖阳光下的草原,又开始谋划今后一段时间的生计。它决定避开人类的锋芒,去围猎那些进入冬天后不怎么肥美的野生动物。但在围猎野生动物之前,必须将昨晚猎杀在积雪中的那些绵羊给弄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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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代枪王2 第四十六章(1)

甄二爷和扎西阿扣趴在雪屋中,静静地聆听着群狼的嚎叫声。从它们东一声西一声呼应、测试性的嚎叫声中,就可判断出这是一群经验丰富、狡诈阴险的狼。如果不格外谨慎,给它们重创是很难的。

甄二爷清楚地知道,狼的嗅觉较之狗有过之而无不及,特别对于能够致它们于死地的毒药、枪弹之类的气味特别敏感,敏感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常常,人们手无寸铁的时候,狼们大胆地游走在你的周围,一副肆无忌惮的样子,有时候甚至于伺机攻击你。一旦你拥有一支枪,哪怕是在皮袄中藏有一支短枪,狼们会在几十里外对你避而远之。就是那些狼们常常出没的地方,一时间也会安静空寂。它们销声匿迹无影无踪,不要说看见踪迹,就连一根狼毛也找不着。

这一切,就是得益于它们那非同寻常的嗅觉。但人们与狼千百年的争斗中,发现有一样东西可以使狼的嗅觉完全失灵,这神奇的东西家家户户都有,那就是调味品胡椒。

昨天下午,他派李廷瑞回去取帐篷等物件时,特地叮嘱他务必多带一些胡椒面来。夜幕降临后,他将那些胡椒面撒在了狼必经的路上。

小狠王们在互通信息、互报平安后,开始向白天猎杀的羊群旁迂回移动。此时移动必须是悄无声息的。它们在雪地上滑行,当滑行到离死羊群有十多步远的时候,小狼王们发现那些被它们撕咬死的羊原封不动地抛在那儿,但在空气中却弥漫着人类特有的牛粪烟味、还有人类的气息以及淡淡的火药味!小狼王暗叫不好,发声示警,并急速撤退。就在这时,危险降临了,雪地里突然间冒出了长长的火舌,它的部下立马在哀鸣声中,像一条条“科什加”皮袋似的抛在了雪地上。

看见狼群撤退,扎西阿扣率先从雪地中跃出,端着冲锋枪朝狼猛射。雪花翻飞,狼踪缥缈,一梭子弹打完后,他扣抱着枪痛哭起来。他在痛哭自己的疏忽,让牧业社失去了这么多的羊,遭受了这么大的损失。

太阳一竿子高的时候,尕藏终于请来了工作队侯队长。“革命不是请客吃饭!”穿着中山装的侯队长下马看了一圈横陈在雪地上的羊尸后,脸色铁青,看着痛哭流涕的扎西阿扣说,“革命更不相信眼泪,这破坏生产的罪你可是逃不了的。”这侯队长就是县上派来、被小狼王们猎杀了他的坐骑、吓得屁滚尿流的那个工作队队长。一朝遭蛇咬,十年怕井绳,他对狼恨之入骨也怕得要命,看见这些被猎杀在雪地中的狼尸,不由毛骨悚然,不敢正眼看一眼。他将遭受狼灾的懊恼对狼的愤怒一股脑儿迁移到了扎西阿扣的身上。

“侯队长……”甄二爷走上前,“你看这些死羊怎么处理?”按照习俗,藏族、蒙古族以及回族等少数民族是不食未经宰杀的牲畜的。他想弄回去供桦树湾食用。在这饥馑之年,桦树湾人连死驴死马的骨头都磨成炒面吃了,这些肥美的死羊对于他们来说,是天下最美最好的食物啊。

“你是谁?”侯队长斜睨着他问,“在这个地方干啥?谁允许你在这草原上乱蹿的?”他口气凌厉盛气逼人,让甄二爷他们很不舒服。

“他俩是黛彤川人,是他们生产队派他俩到这儿打猎的!”扎西阿卡赶紧过来解释。

“打猎的?”他拿眼光上下逡巡着他,一副极不信任的神态,“生产队派出来打猎怎么拿这么支破土枪?我得查查你是不是土匪余孽!”说这话时,他下意识地打开了驳壳枪的盒子,手指放在了扳机上。 bookbao8 想看书来

末代枪王2 第四十六章(2)

“他们不是土匪……这么好的娃怎是土匪呢?侯队长……”阿扣用生硬的汉语在旁边解释。

“不能放松革命警惕!”侯队长握着手枪走过来,似乎怕突然间遭到袭击。甄二爷看侯队长握枪的样子心中不免暗笑,“我若真是土匪,你小子十个命也丢在我的土铳枪下了,哪还有机会在老子面前吹胡子瞪眼?”脸上却装着一副诚惶诚恐的样子,望着他黑洞洞的枪口,一一回答他那些近似无理而又无聊的话题。——他可不想在这儿有什么麻烦。

盘问了约一炷香的工夫,侯队长似乎从盘问中得到了结论:这两个小子确实是到这里来打猎的农民,而不是什么流窜的土匪余孽。验明身份后,他便不再理他们,只是挥手指使扎西阿卡他们将死羊死狼全部驮在驮牛的背上,运回定居点去。他说要用这些死羊去完成县上下达的调拨食肉的任务。而那几匹狼,这个季节的毛皮又柔软又厚实又温暖,他剥了要做几件“虎抱头”的狼皮褥子,待明年调动工作时用。

看着侯队长押着驮牛队渐渐远去,甄二爷他们发现太阳已经近中天了,肚子里早就咕咕叫,几乎前心贴着后背了。

“走吧,到尕藏的帐房里拌一碗糌粑再说!”阿扣牵着马说。

越过两道山梁后,甄二爷觉得眼前的地形格外熟悉,猛然间醒悟,这正是前几天他和李廷瑞邂逅少妇卓玛的地方。看到了洼里袅袅飘荡着淡蓝色炊烟和那顶黑牛毛帐房,他的心突然猛烈地跳动起来,并且有些痛楚!

“前边就是我大儿子尕藏家的放牧点!”阿卡指着帐房说。

说话间,帐篷旁边的两只大藏獒奔突着吼叫,将粗大的铁链左右前后拉扯得哗啦啦直响。听见狗叫,帐房门帘一掀,卓玛——那个娇艳无比、从乾隆沟复活的卓玛,身着长长的白板皮袄袍走了出来。俗话说,“若要俏,一身孝”,卓玛在那洁白皮袄的映衬下,愈发显得楚楚动人惹人怜爱。她手搭凉篷看了看来人,然后“呛呛”几声喝住了狗的狂吠。

“阿爸!”她几步迎上前来,很有礼貌地从阿扣他们手中接过马缰绳,利落地拴在了旁边的拴马桩上。“都是我不小心,才让羊群给狼扯了!”她用藏语说,一脸愧疚,眼睛里噙满了泪水。

“孩子,这不怪你,天灾人祸,是谁也阻挡不了的!”阿扣用藏语说,语气中充满了慈祥与疼爱,并回过身来向他俩介绍:“这,我大儿子尕藏的媳妇就是……”

大家进入帐篷中坐下后,卓玛捅了捅“搭布卡”,加上牛粪烧茶。而那个叫钦德的汉族汉子则一声不响地将所有马匹的鞍子卸下,绊上三脚绊后放上山坡,然后又开始收拾牛接连中的羊粪之类的东西。勤快倒是勤快,但甄二爷觉得,他的举止中不时透出一种刁横和霸气。在这里,他似乎在以半个主人自居。

更让甄二爷敏锐地感觉到的是,他投向卓玛的目光是那样的贪婪和痴迷。那眼光如老狼有倒刺的舌头,在卓玛娇嫩的脸上舔来舔去,似乎要舔下来吞进肚里。这让甄二爷猛然间有些心惊胆战,仿佛猛然间发现一只天真纯洁、懵懂无知的羊羔身边,蹲着一只垂涎欲滴的饿狼!(此书已出版,当当网、卓越网、新华书店有售)

他不由地详细地打量这个叫钦德的汉子。

这是一个不修边幅的家伙。头发长得掩过了脖子,且脏乱如一块破抹布顶在头上,胡子蓬松如病刺猬的毛,横七竖八地布在脸上,让他的表情深深地隐藏在毛发里,让人摸不着真相。最让甄二爷难忘的是那一双眼睛,阴鸷而机警,在与他对视的刹那间,显露出了一丝莫名的惊恐,迅速地移向别处,如一只受到惊吓的黄鼠狼。 bookbao8 想看书来

末代枪王2 第四十六章(3)

这眼光似曾相识,在哪儿见过?他一边用无名指很地道、很娴熟地在尕龙碗里拌着糌粑,一边搜肠刮肚苦思冥想。

在他三十多岁的生命历程中,见过无数的人也见过无数的眼光,慈爱的慈祥的真诚的纯真无邪的多情的恶毒的阴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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