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2 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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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熙卓的手忽然一带,沈雅雯脚下一踉跄,慕熙卓的手扶在了她的腰间,把她抵在了柱子壁上。

沈雅雯心中一慌,抬眸就撞进了幕熙卓含笑的黑sè的瞳眸中,沈雅雯心如鹿撞。

有多少次,在梦中,她就这样与慕熙臣对视着,慕熙臣就这样对她笑着。

慕熙卓一只手拄在墙壁上,另一只手扶在了沈雅雯的腰间,沈雅雯感觉到那只大手在慢慢的下滑,轻轻揉搓自己,她的呼吸急促了起来。

她不由自主闭上了眼睛,耳边是轻轻的呼吸声,忽然耳垂被轻轻舔了一下,沈雅雯浑身战栗了一下,身体如同火烧一般。

慕熙卓一声轻笑,捏了捍她的翘臀,轻轻说:“沈姐,你真美。好好尝尝你的滋味呢。”

说完他忽然收了手,语气礼貌而正经地说:“请沈姐一直往前走就好,那里已经有些客人在聊天了,祝你玩得愉快。”

说完头也不回的走了。

沈雅雯靠着柱子,心跳如鼓,无法平复。

慕熙卓却是直接拐进洗手间洗手,这女人的身上没有香水味,但那脂粉气也让人挺恶心的,他现在有些明白为什么慕熙臣闻到香水味会吐了。

不过,这个女人可真是挺贱的,如果在床上,估计让她干嘛她就会干嘛,这样的yín荡,他不相信慕熙臣会对她有兴趣。

他也不喜欢这种女人。

他喜欢的女人是斯琳那样干净清透的,吻起来有一种清甜的感觉。

除了斯琳,他再也没有在别的女人身上找到过那种感觉。

连叶轻语也不行,他相信叶轻语没上过慕熙臣的床,倒不是叶轻语如何忠贞,而是他相信慕熙臣的洁癖。

即便如此,他还是觉得叶轻语没有斯琳干净。

他深呼吸一口气,他相信斯琳是他的,只要他在,她就一定会回来!

着镜中自己俊逸的脸,不由苦笑,果然,人都是要等到失去了,才知道曾经拥有的是怎么样的瑰宝。

慕熙臣是和孟文一起来的。

孟玉佳人在怀以后,他常常形单影只。

今天跟孟文一起,是因为他想听孟文讲两个丁的日常。

孟文一向温润如玉,在人前的笑容也总是斯文有礼。

讲起两个丁,却是藏不住的开心笑容:“阿很皮,一般都是她在搞破坏,l在后面收场。一屋子的玩具也没见他们去玩过什么,阿倒是跟爷爷那一窝狗仔好得不得了,恨不得搬过去与狗狗同吃同住,她笑着在院子里跑,四条狗汪汪汪的跟在后面狂奔,搞得每个干活的佣人都会停下来着她们笑,真是一院子的笑声。”

慕熙臣的心仿佛化成了一汪水,他们的女儿,那么快乐,云卿把她带得有多好!

“l有点宅,走到哪都拿着平板,把德叔的手机修好了,把爷爷的一只很老的唱机也修好了。向晨他们家门口的电子锁还没等报修就被他给修好了。不过这家伙对妹妹真好,就比阿大五分钟,这哥哥却当得很是自觉,他还让瑶瑶约了楚教授来给他上课,是真的要学中医,还把孟阳那些个解剖模型当玩具玩。”孟玉的语气里都是感叹。

慕熙臣脸上的表情不禁柔和下来。

他们的孩子,他和云卿的孩子,那么优秀,那么好!云卿,我要怎么谢你才够?

孟文有些同情他。

“孩子那里,你放心吧,爷爷他们得很紧,因为有了他们,爷爷心情也好起来,这几天孟阳说爷爷的血压非常平稳,本来还担心两个娃娃会吵到他,会让他cào劳,累着他,没想到反而变得比平常还要好。”孟文的声音平缓下来。

“阿很懂事,每天起床以后就会跑去爷爷那边监督太外公吃药,两个人吃完了饭都要陪着爷爷在院子里散步,严格遵守孟阳给爷爷订下的规定,我们全家都很感激这两个家伙,要不然爷爷常常耍孩子脾气,我们都没有办法,现在只要阿软糯糯叫一声太外公,爷爷就什么都答应。”

第125章 见鬼

慕熙臣微笑,阿是他见过的最可的孩子,那天在游泳馆他打完人带他们走的时候,阿给了他一个大大的吻,他的眼泪都差点落下来,被那两只藕节一样的胳膊搂着,他的心不知道有多温暖。

如果有一天阿叫他一声“爹地”,让他做任何事他都会去做,有这样一个女儿,做个“女儿奴”是件多么幸福的事啊!

慕志信微笑着与孟文握手:“你好,阿文!好久不见,你爸爸妈妈好吗?爷爷怎么没来?”

孟文又是那副斯文有礼的模样:“慕叔叔好!我爸爸妈妈最近一直没有回国,爷爷年纪大了,这两年身体不是特别好,很少出门。”

慕志信笑着说:“改天去拜访他老人家!也要让两位老爷子常走动起来才好!”

孟文也笑着点头:“现在慕氏迁址过来,我爷爷和慕爷爷就能经常见面了。”

慕熙卓笑着说:“明天我时间,接两位爷爷一起出来聚。”

孟文笑着说:“好啊!我爷爷一定会高兴地。”

慕熙臣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平静的打招呼:“大伯,伯母,大哥。”

慕志信一家三口的脸都冷了冷,各自“嗯”了一声。

慕熙臣也不理会,径直向里面走去。

他是慕家最边缘的人,连亲生父亲都不待见他,他还指望着谁能对他好一点儿。

对亲情,他早已死了心,云卿的事之后,更绝了他所有的念头。

没有希望才不会失望,对亲人的失望如同凌迟,痛彻骨髓,却迟迟不死。可是等到心死了,再怎么样也就不会痛了。

叶轻语来的时候,正是宾客最多的时候,不过她还是成功的吸引了所有人的眼球,这也是她选择这个时间的目的。

一身大红sè的鱼尾晚礼服,衬得她肤如凝脂,头发高高挽起,脚下一双十二厘米的红sè高跟鞋,让她显得更加高挑,身材更是凸凹有致,脸上带着微笑,笑容里有着几分高高在上的自信傲然。

叶轻语喜欢穿红sè的衣服,这是众人皆知的。也只有她能把红sè穿得那样的耀眼不俗,那样的张扬跋扈,却令人不得不折服。

很多记者的相机都对准了她,她微笑着向大家致意。

旁边一向她不顺眼的姐们嗤之以鼻:“哼!把人家的酒会当红地毯走呢!真不要脸!”

“她这样子,还不是想要吸引男人们的目光吗?”

“那有什么用,她千方百计的表现,也没见慕总多她一眼,要真是心里有她,不就跟她一起来了?这么孤零零的现身,真让人笑掉大牙!”

“话也不能这么说,她只要讨得了慕家家长们的欢心,说不定也一样可以嫁进门呢!”

“这样的心机婊,哪家娶了不倒楣!”

“那有什么办法,谁让人家是叶家千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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