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宝术初成(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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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术,好惊人,这是什么神通?”落霞也从自己的睡梦中醒来。

她伸了个懒腰,此刻刚从梦中醒来的她,有一种别样的美,落落大方,似乎比以前更有女人味了,更像极了一个已婚的熟女般,在前夜刚刚让自己的丈夫滋润了一番,脸色红润饱满,十分迤逦迷人与娇羞,她向着小鼎跑了过来,樱桃红唇微张,整个身体散发着有人的清香。

“媳妇醒啦!我看你应该多睡一会,我想等我们出去之后,会有一场恶战,到时候恐怕没有时间休息了。”小鼎一只手挠挠头,他一手抓着七十二变的金色纸张,数百万的古文化形漂浮在纸张表面,十分密集光束四射,将小鼎的一只手淹没在当中。

“不用你管,快告诉我这是什么法术,似乎很厉害的样子,我觉得很不简单。”这一次落霞公主没有反驳小鼎直呼她媳妇,其实这一刻这两个字,在她心中似乎并不那么抵触了,也许是她内心开始改变了对小鼎的看法,也许是这两个字在她心中已经麻木了。

“七十二变,这东西可是耗掉了我很多金币。”小鼎耐心解释。

“现在究竟是什么时代了,你们这些小辈,强悍的法术,那是能用金币买来的吗?这不知道会有多少人回眼红,一般来水都会引发大战都是很正常的事,现在强大的法术都这么容易得到吗?”金色小狼如此说道,他毕竟封印在蛋壳中几百年了,对如今的世界非常的不熟悉。

“小金子,你懂什么,强大的宝术当然十分罕见,就是在今天的这个时代,遗种宝术出世任然可以引发各族大战,打的头破血流。”小鼎说道。

“那你怎么可以区区几千万金币买到手?”金黄色小狼说道,他很不服气。

“哈哈!这半张法术,是我在胎盘拍卖行中拍到的,最初它被一种莫名的杂质涂在了表面,这种黑色杂质可以隔绝气息,就算是真神真仙都察觉不到,所以这些古文字全部压制在内,所以这半张纸被众人判定为废纸,所以我乘机把它拍了过来。”小鼎说道。

“小子算你有眼光,不如你把这种法术,给我吧日后我赐你一桩大机缘。”金色小朗说道。

“你觉得可能吗?我要在此将这些古文全部掌握,要闭关一段时间。”小鼎拒绝,他将满手的符文拖到近前,开始观看。

“你又要在大青石上假装闭关?”落霞取笑小鼎,在大青石上练功,还非要说的那么冠冕堂皇。

小鼎开始一点一点,将所有的古文牵引进自己体内,过程虽然很慢,但是这中速度与常人比却要快过了好几倍。

“可以啊!小子学习法术的速度不慢嘛!在这么短的时间,居然吸收了几百个古文字。”小鼎目不转睛,他已经完全投入到了深层次的悟道境界中。

七十二变的古文字不断的被小心吸收,并且小鼎吸收古文的速度越来越快。仅仅过了数十天的时间,七十二变的那半张金色,纸张上的所有古文字全部被小丁吸收。

“厉害呀!小子短短几天时间,这半张金色纸张已经上的法术,已经基本上被你掌握。”黄金色小狼说道,惊讶小鼎的修行天赋。

“你练成了吗?”落霞问小鼎。

“唉!不行啊!我练的太差了,三十六种变化,虽然都已经可以全部施展,但是还有剩下的三十六种变化,还是一窍不通啊!”小鼎故意嘚瑟。

“无耻!你能不嘚瑟吗?谦虚使人进步!”落霞公主翻白眼,斜睨小鼎。

“这种变化神通最为繁妙,你赶快给我们变化一个,让我们见识见识。”金色小狼说道。

“可以,你们给我看仔细了。”小鼎说道,口中默念口诀,突然间“咻!”的一声,一道白光闪过。

落霞与黄金色小狼面前出现一个美女。她与落霞齐高,亭亭玉立,身材起伏,曲线曼妙,皮肤如雪,一张俏脸精致到了极限。

“混蛋!色胚!不许变我的样子,你给我变回来。”落霞急着冲向前去,伸出莹白雪嫩的手指,指着他的鼻子骂道。

“媳妇!别生气嘛?我只是验证一下我的成果,变化之道果然精妙,几乎是一模一样啊!这样以后坑蒙拐骗,就相当容易了,哈哈!还可以用来躲避仇敌追杀,又可以出其不意的袭杀别人,哈哈哈哈哈哈.....”小鼎相当满意,他照了照镜子,笑的的合不拢嘴。

“无耻之徒!”落霞骂道。

“媳妇!这样不好吗?你我自从那一晚开始早已相互融合在一起,不分彼此,我决定等以后你为我生七个八个子嗣,我会将我的神通全部传授给你。

请相信为夫,我爱你胜过爱自己,如古城温暖的光,如山间凉爽的风!我们将会一生一世相伴于红尘俗世,仙境神园。”小鼎老气横秋到。

“你!这个无耻的色胚!我杀了你.......”落霞就要动手一巴掌朝着小鼎拍了过去,却不料被小鼎抓住一只手紧紧抓着,之后他向下一扯,他立刻变回了原样,并直接一把将落霞搂进了怀中。

而她饱满挺拔浑圆的双峰,也被小鼎的另一只手牢牢控制,小鼎很无良,不愿放过如此良机,两只手不断在落霞的身体上揉捏。

小鼎对着拿鲜艳欲滴,水嫩无比的红唇吻了下去。落霞用尽全身的力气挣扎,但是他的腰被小鼎紧紧搂着,她挺拔秀丽的双峰,被小鼎紧紧的压着。

而且此时落霞公主的修为,全部被小鼎封印,无法施展,更加不是小鼎的对手,只能乖乖就范。即使如此她任然,在不断微微扭动身体。

“喂!你们两个当我是空气吗?能不能去带她找个山洞。这样影响我食欲。”金黄色小狼,一手抓着一只酒杯,一手抓着一只金黄油亮的烤羊腿,说话喝酒让它应接不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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