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1 / 1)

加入书签

“丢丢在时,是不怕昕姐的。”回忆像温泉,细腻的流淌,只是内容并不让人愉快。卢珊停下笔,“说说那天的具体情况吧。”

“那天啊……”

那天对于戴明媚来说,是有生以来除了和家庭决裂外最让她震惊伤心的一天。她和龚克谈完话,被昕姐叫去更衣室换衣服,衣服换了一半,她才发现和服装配套的项链忘在了保姆车上。她正准备叫昕姐,昕姐就从门外走了进来。

“当时她步子不很稳,一只手绕在后背上,腰微微弓着,我想她是不舒服,正准备转身问她怎么了,她就突然冲过来给了我两刀。”说起来,昕姐一直是戴明媚很亲近的人,从入行那天起,她就一直照顾自己,所以说到这里,眼泪似乎再也止不住地噼里啪啦顺着她脸颊往下掉。

卢珊递了张面纸给戴明媚,语气透着不解:“她都捅你了,你为什么还帮她遮掩,你不是该让我们尽快控制她吗?”

戴明媚承认,她这么做是有原因的,因为昕姐接下去的举动太奇怪了。戴明媚体质较差,只两刀就让她趴在化妆间的桌案上逐渐陷入晕厥,不过彻底晕厥前,她清楚地看到昕姐拿着那把才伤过自己的刀子猛力地朝自己胸腹部扎。

止不住的血成了戴明媚那天最后的记忆。

“我觉得昕姐这么奇怪肯定是有原因的,只是具体是什么原因,我不知道。”戴明媚说完,低下了头。门在这时从外侧被人拉开,随着渐开的木板门,门后属于叶南笙的声音清晰传来。“不,你知道,正是因为你知道了,才会选择帮齐昕遮掩,不仅仅是遮掩,你还帮齐昕处理了田明亮的尸体。”

怀疑齐昕是名精神分裂症患者,是在叶南笙和平安医院为齐昕缝合伤口的主治医师通过电话之后。

做个试验,身高在1米75的田明亮从正面对齐昕使刀,由于握刀习惯等等,刀具造成的伤口该是由下至上的。而如果是伤者自残,由于回握式的拿刀形态,伤口该是由上至下的。而且由于是自身出刀,刀口该是相对密集集中,这和来自他方的伤害有明显不同。而无论是刀口走向还是伤口的密集呈现,都在表示昕姐的刀伤该是自己造成的。

而在自我伤害学上,正常人就算出于伪装,从心态上也不可能下手如此狠。唯一能解释得通的,就是昕姐不正常。在她脑子里,住着另一个人,那人是会害戴明媚的。开始,那个人是萧可人,之后成了田明亮。

“而真正让我确认自己推论的,是这本日记。”叶南笙举起手里的本子,一个不大的本子,塑封面的小黑本。那是叶南笙才拿到手的,上面粘了些泥土类的东西,看上去有些脏。她翻开本子,选了其中一页,开始读。

那个女人抢了我的角色,她一个新人,凭什么处处压着我,我要报复她,给她点颜色看看。死狗,别怪我,谁要你跟了那么一个女人。

“落款日期是在你收到丢丢尸体的一天前。”叶南笙抬起头看了眼戴明媚,翻了一页,继续内容。

这篇的内容,句子相对简短了些,就一句话:一张人脸让那个女人吓的不轻,叫你不顺从我……

叶南笙相继又念了几段,内容都是些心理活动类的记录,其中满是阴暗和报复。

本子不薄,但记的内容不多,没一会儿叶南笙就念完了。合起本子,叶南笙说:“笔记上字迹是齐昕的。我查了齐昕家人的病史记录,她两个姑姑都有分裂症的病史。明媚,你读过书,该知道存在精神类疾病的人群就算杀了人,法律也不会追究的,你干嘛那么傻帮她遮掩?”

顿了顿,她说:“田明亮的尸体是你推进望音湖的吧?”

其实叶南笙之所以会怀疑到齐昕和戴明媚身上,追根究底还是从田明亮的尸检上开始的。因为接触过类似案例的关系,叶南笙知道湖水浸泡虽然会影响肛温测量,但误差绝对不会在三小时之上。在田明亮死亡时间的判断上,肛温、尸僵以及瞳孔扩散的结果产生这么大的差别,她认为是有原因的。

单从尸僵看,人在死亡后,尸体会逐渐变硬,可随着时间推移,又会再次变软,而田明亮的情况,排除尸斑判断,他的尸僵情况可以说是死亡几个小时,也可以说死亡三天。

至于为什么尸体没产生三天时间该有的尸斑和尸体**,叶南笙最初还没思路,可当她再次回到望音湖畔,望着不远处一栋冒着白烟的小房子,叶南笙突然发现了什么。

“名都花园专门给几户有特需的住户配的冰窖或许是个藏尸的好去处。田明亮身上没有任何伤处,也没有发现任何被推下水的生活反应。因为他不是溺水死的,而是在极低温度下被活活冻死的!”

低温让人体血液流动速度变慢最终凝固,人随后死亡,由于血液缺少沉积下坠过程,所以原本该形成的尸斑并没形成。

“清醒过来的你该是在昨晚趁着夜色回了名都花园,把田明亮的尸体丢进湖里,连同一起被丢下湖的还有伤你的那把刀和这本日记。”叶南笙叹口气,“不过日记该是你搬运尸体时遗失在了冰窟,而恰恰是这本日记和它所在的位置证实了我的猜测。”

有电话打进卢珊手机,是闽山分局的同事,听完汇报,她面色凝重的对屋里人说:“叶医生,在你找到日记本的冰窖里,证实存在属于田明亮的痕迹。”

重重证据面前,戴明媚擦干眼泪,她表情恬淡地说:“昕姐说过,她的家人有许多不幸,她不想和他们一样。”

昕姐说她想一直做自己的经纪人,一直到老。所以当戴明媚知道那些都是昕姐做的时,她先想到的并不是什么精神疾病患者杀人不犯法,而是如何帮昕姐掩盖过去,不让别人知道昕姐的病。

“出事前一晚,昕姐住我家,我看到她去了冰窖,所以知道田明亮在那里。”这是戴明媚在龚克和叶南笙出门前,说的最后的话。

六月末的阳光,似乎并没因为世间发生了哪些悲情的事而少照耀一分。医院门口,一个卖冰棍的大妈带着一个老式遮阳帽在叫卖。龚克问叶南笙吃不吃,叶南笙摇头。

龚克依旧买了两支,他递了一支去给叶南笙。叶南笙举着冰棒,情绪低落:“其实明媚没有比我们早知道多少。”

“怎么说?”

“那本子上有血,明媚该是出事那天才看到那个的,接下来她受伤住院。而本子和匕首当时该是就在更衣室的,齐昕没有时间把它们丢去别处。人总有盲点,警方只是认为伤人的人走了,没有立即搜索现场,如果搜了,戴明媚就没机会庇护齐昕,她也就不会面临即将被控告的局面了。”

龚克看起来也很感叹,的确,如果他们能多注意下这些盲点,也许世界上的许多悲剧都可以避免了。

“南笙,你很棒。”龚克看着面前的女人,她的能力绝对不止解剖几具尸体那么点点。叶南笙则苦笑一声:“先别急着拍马屁了,想想怎么和戴明峰说这事儿吧。”

真是说曹操曹操到,手机铃响起,戴明峰来电。

畅销小说——

“老师!”吴理路正对着面前的黑板写板书,身后传来学生的声音,伴随着声音的是板凳腿摩擦水泥地面产生的刺啦声。

他没回头,脑海里就呈现出一幅这样的画面,一个扎着马尾戴副方框眼镜的女生边往鼻梁上推了推下滑的眼镜边站起身。

按照她的习惯,她该是举起左手,位置不高,大约和头平齐位置,姿势有点像吴理路读小学生他老师教他的姿势。

至于那女生的表情,应该是眉毛微微皱着,一头雾水的样子。

吴理路写完最后一个字回头去看,眼前的画面和他脑中提前呈现的如出一辙。举手站在教室第三排的女生名叫金敏,是才进校一年大一新生,而吴理路这门课是面对大二生开放的,对缺乏理论基础的金敏来说,课程显得难了些。

金敏额头挂了许多细小的汗珠,炎热的八月,在没有空调的教室间里上课,无论对学生还是教师都是折磨,吴理路看眼腕上手表,时间刚好指在十点零五位置。

他的手表比学校里那口负责报时的大钟快了刚好十五秒时间。于是他边收拾桌案上的东西,边用简单两句话交代好了暑期学生们需要预习的下学期课程,在一阵咚咚远扬的钟声里,这学期最后一节课结束了。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