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宠物(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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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安宁心里非常难受。

她从来没有把他放在与她并肩的位置上想过,他不过是她在恰当的时间正好的天气里捡来养的宠物。

他还小,在他还不具备撑起忧伤的时候,她帮他一把,就像春巢里的雏燕,等你具备远飞的能力时,就可离开,我们之间没有除了投食外,任何牵扯。

可现在,纪辞苦眼里极力掩饰的光芒让她惊慌!

在最好的年纪不该是遇到一位真心对你的女孩,谈一起不算轰轰烈烈但对你来说却足以温暖你生命的恋爱,不管这份爱情能不能持续到天荒地老,在你将来回味它时,都会心一笑,感恩年少。而她,在恩人的位置上过两年,然后烟消云散。

这就是他们之间的全部意义。

可纪辞苦的话语和行为让苏安宁不安。

她不是一个喜爱宠物的人,更谈不上旧楼里与宠物相依为命的老人。宠物之于她不具备任何意义,甚至连带出去炫耀身份的价值都没有。

她没想过对它们付出奢侈的感情,也没想过让它们回报,灾难降临时你尽情的先跑;危害在身边时,你先保命;世界末日了,你可以把我推下若亚方舟踩着我的头跳上安全的堡垒,难道我还跟一只宠物计较这些。

可现在这只宠物在向前冲,想用它单薄的力量在冰裂严寒时推她上船,想用它竭尽全力也跳不起的四肢给她撑起一片天,想叼来最后一块腐食告诉她活着的意义。

尽管这很可笑,可她笑不出来,沉重的压力压在她肩上,惶恐的不敢看她的眼睛。

因为失去过,她知道人的感情有多可贵、多值得被得到的人小心呵护,捧着它让它长大,让主人学会感恩,让他相信物欲横流的世界中还有一片称之为爱情的心灵的绿洲。

不管风雨多大、不管机械文明淹没了多少无情,它都是你值得信服的美丽,是你弥留时可以托孤、是你闭眼时可以无怨死亡的勇气,是你面对纷争无惧、无畏的力量。

而这些她给不起,她不单给不起,她还险些毁了他,毁了他十多年来的日夜不缀得来的智慧。

如果刚才她报警了,如果庄严见到了他,纪辞苦,你以后还能凭什么在这个你憧憬的城市立足,用你的所得创造财富。

这一行得罪过庄严谁会要你,你纵有经天纬地之才又如何,你羽翼未丰、你新手上路……

苏安宁叹口气。

她打扮的再年轻也不是二十岁时义无反顾的苏安宁,时间也不允许她晚生十年伸出手拉起这一刻的他。

所以看来我们之间的关系,不用走完这个秋天就到了该结束的时候……

苏安宁认真的拍拍背包上的土,小心翼翼的珍藏在心里的角落,回去后她会把风海庭院的房子过户到纪辞苦名下,祝未来,他有一场泡泡雨般的爱情。

苏安宁对他粲然一笑,转身。

纪辞苦不得不站起来:“这么快就走。”

苏安宁抱着背包,声音如常:“下午有个会,谢谢你呀,这都能拿回来,这可是我最喜欢的包包。”至少以后会是:“以后上山捉兔子不用撒鹰了。”

纪辞苦憨厚阳光的一笑,有点不好意思:“走吧,我陪你去取车。”不知可不可以回去销假。

苏安宁停在一个红绿灯路口,歪着头想,同样是追回东西,她喜欢庄严的方式还是纪辞苦的方式?

绿灯亮,苏安宁轻踩油门,打了左转,不禁而笑,有什么区别呢?都是一份对她的心。

……

“怎么累的半死的样子,被瞎猫追了?”

“不……不是,有个傻b追了老子十条街,靠!翻栏杆比老子还快!他妈的有那功夫怎么不去参加奥运会!累死老子了!老子歇会——”

……

庄严强硬的扯下陆美夕试图为他捏肩的手,冷着脸问:“有事。”说着按下开关,百叶窗外,十几位秘书忙碌的身影一目了然。

陆美夕见状倔强的站在一旁,眼里隐隐有泪光闪过,自从上次以后,他从来没有找过她,平时见了也是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

她就那么惹他厌吗!她一没有要求做庄夫人,二没有闹过他,这些年来她都安于自己的位置从来不敢越雷池一步。

不过是希望他累了可以想到她的乖巧懂事,他心情不好时,想到她的呵护爱意,进而可以把她放在心上,甚至看到这些多年来,她无怨无悔的付出。

可近一年来,就是她送上门他也不见得让她留宿,甚至颇为不耐烦。

陆美夕不敢表现出来,还不得不强颜欢笑的打趣:“怕我抢你的清白吗!开这么大的窗户。”

庄严看着手里的资料,头也没有抬:“我无所谓,对你名声不好,你也不小了,差不多该结婚了。”

陆美夕的指甲瞬间掐进肉里,脸上的笑容说不出的好看火辣:“我怕我前脚结婚,后脚就有一众人上吊,我可舍不得。”

陆美夕眼睛一转,俏皮明艳,说不出的蛊惑人心:“庄总,康总的女儿是不是很漂亮?”

庄严依旧,声音都没有变:“没见过。”突然抬起头:“你还有事吗?没事的话可以出去了。”

陆美夕一跺脚,咬着牙转身就走!

甩上自己办公室的门后,陆美夕忍不住哭了,转手砸了她最喜欢的相框,她惹不起苏安宁,难道还会输给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小丫头!

别以为她不知道,明达、世华几个总裁最近常约庄严去高尔夫球场有什么目的!

齐又灵是白鹭山休闲山庄高尔夫球场的员工,两个月前,球场扩建招了一批暑期工,如今做的好的几位,开学后可以破格留下来做小时工。

齐又灵人如其名,是一位看起来特别有灵气的小姑娘,不上妆样子也可爱。

但,只是看起来,其实人有点傻,也不知道要小费,捡球的时候很卖力,跑的很快,球也不会打,一竿子过去,她飞出去球也出不去。

如果不是长的干净好看,经理绝对不会用她,但谁知道就是这么一个傻孩子,得了几位爷的眼,说是看着她逗乐的样子很解乏。

何况来这里的人,谁也不是真要怎么着,不就是图一乐呵,看着这么一个小丫头换换口味也挺好。

庄严谈不上喜欢看她那股傻劲,只是一个无时无刻不想贴上来的球童和一个老老实实站在一旁当布景的球童之间选一个,他选择后者。

------题外话------

同样是拿回东西,你喜欢谁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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