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志刚的故事(1 / 1)

加入书签

“麟子,跟哥走一趟新都,怎么样?”黑哥问我,我点了点头二话没说拿起了桌上的一把五连发,拿起另一把的是孟飞。

一共三个人,没有开黑哥的悍马h6,而是开了停车场里的一辆牧马人直奔新都。

黑哥口中的新都,是松城的新都镇,也是新都大酒店的意思。路上孟飞开车,我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中途黑哥接了一个电话,然而黑哥没说两句就给挂了。

我知道黑哥去新都的目的恐怕是要和罗忠义碰一下,因为罗忠义的物流公司就在新都镇。

车子快进新都镇的时候黑哥让孟飞停了一下车,随手拿了两根烟给我和孟飞,我们三个人抽着烟,黑哥道:“麟子,知道这次去新都干嘛吗?”

我点点头:“碰一碰罗忠义,是吗黑哥?”黑哥嗯了一声淡淡道:“这次的事情我做得有点过分,麟子,小飞,你们是不是也这样想?”

孟飞没说话只是摇摇头,黑哥看我一眼,我却直接道:“实话实说,我虽然觉得哥你这事情做得有点过火,但我能理解。”

黑哥大概是没想到我会直接说出来我认为他做得确实过火,有点惊讶的看了我一眼,拍了拍我的肩膀道:“心里有话直接说出来,不错。”

黑哥告诉我们本来他根本不想搭理罗忠义,但罗忠义这次找了一个人,这个人黑哥也得给几分面子,我当时还有点好奇这个居中说和的人是什么来头,但是黑哥说出了这个人的名字以后,我就知道黑哥为什么给这个人面子了。

这个人的名字,叫志刚。

志刚这个人严格来说不是混混,但在整个松城的混混眼中,志刚就是一个传奇,就算是黑哥这种层次的人物,也绝对不会说自己就完全能无视志刚这个人的存在。

这是因为这个志刚是一个在逃犯,而且还是一个a级通缉犯!这个人身上背着好几条人命,但是在松城老百姓一提到志刚这个人却并没有什么恶感。

说起这个志刚的故事其实真的有几分传奇色彩,八年前的志刚还是一个在校学生,居住在松城著名的贫民区里。

按照正常的说法并没有贫民区这种说法,但是贫民区就真的不存在么?实际上有多少城市没有贫民区的存在呢?总之志刚出生和长大的地方就是一个贫民区,而他的家庭即使在贫民区里,也算是最底层的那种。

志刚的父亲是一个普通人,八几年严打的时候弄进去,因为抢劫两百块钱直接炮打头,而他抢劫的原因,是因为和自己的妻子双双失去了工作,而当时志刚的母亲肚子里怀着志刚,小两口挨了几天饿,在一个寒冷的冬夜,志刚的父亲怀里揣着一把菜刀出了家门,然后再也没有回来过。

志刚的母亲生下志刚不是在医院里,而是在一间连暖气都停止供暖的小屋里,因为怀孕期间营养不良,志刚一生下来就比普通孩子瘦弱,为了保住这个孩子,志刚的母亲刚坐完月子就开始操持起了一种来钱很快没有投入的营生,而这种营生是什么,我想大多数人都能猜得出来。

因为志刚母亲做的这种生意,志刚从小就是在各种嘲笑讽刺的目光和言语声中长大的,也因为志刚母亲做的这种生意,所有的亲戚都和他们断绝了关系,他们在这对母子最困难的时候并没有伸出援手,然后就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鄙视着他们……

不管怎么样,志刚还是慢慢长大了,尽管母亲挣来的钱仅仅够维持母子的生活,志刚还是慢慢长大成人,从小受到的欺辱和谩骂,让这个瘦弱的少年性格扭曲得很。

在志刚十四岁的时候,志刚的母亲因为常年的那种生活和营养不良终于病倒,医院确诊是肺癌,当听到自己的病需要花多少钱的时候,这个苦了一辈子的女人用一把剪刀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她死亡的时候,还没有四十岁。

当志刚的母亲死去以后,十四岁的志刚据说当时没有掉一滴眼泪,然后他辍学,跟着做了一件人人侧目的事情。

有人说穷山恶水出刁民,这句话其实没有错,因为贫穷往往能让人无视很多东西,而在志刚生存的贫民区里也有着刁民的存在,准确的说就是地癞子,流氓地痞。

这些流氓地痞中有一个叫大奔的,这个人已经四十多岁了是一个几进宫的老无赖两劳人员,而对于这种人来说进过监狱并不是人生的污点,反而成了他炫耀的资本,仗着自己的‘辉煌’经历,这个叫大奔的家伙在贫民区横行霸道,欺负人是家常便饭,而他最喜欢欺负的,就是志刚的母亲。

他欺负志刚母亲的方式是什么样的就不用说了,而志刚的母亲一旦不愿意要反抗,大奔就用殴打志刚和威胁举报的方式来要挟,志刚的母亲也只能一次次忍气吞声的忍受这个地癞子的侮辱,志刚小的时候不懂事,随着他渐渐长大,也已经明白了很多东西。

在邻居的帮助下办完了母亲的丧事以后,志刚和他父亲当年一样在身上藏了一把菜刀在一个下雪的夜晚走出了家门,只不过和他父亲不同的是当年他懦弱的父亲只敢在小巷里抢劫夜归的行人,而志刚直接来到了一家棋牌室里面。

说是棋牌室,但是其实就是小赌场,这一点估计所有人都知道,这种小赌场都是一个个的小包厢,因为是冬天,包厢里还生了炭炉。志刚来了以后赌场门口看摊的小青年也没在意,第一是因为志刚本来就是附近住的人大家都认识,第二是志刚的年纪也小,所以别人根本没想到这个少年会做出什么样的事情。

志刚进了棋牌室以后先在大厅绕了一圈没找到大奔,他就问了大厅看眼的人,大厅看眼的人也没在意,直接就告诉了志刚大奔在二楼的包厢打麻将,连哪个包厢都说得清清楚楚!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