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我愿意〔9/8更新)(1 / 1)

加入书签

“是吗?那真要恭喜你,”穆清澜轻快地问,“冒昧问一句,是哪位美丽的小姐?”

“你见过的,”叶景琛无视林鸳连连摆动的手,挑眉答,“祖父七十大寿,我弹琴时唱歌的那个。”

穆清澜瞬间想起了他说的人,那个年轻女孩当晚穿着浅金色小礼服,有双格外勾人心魄的凤眼,即便静静地站在角落都令人忍不住多看几眼。晚宴上最受追捧的年轻女人是穆清澜,最出风头的也是她,但唯一一个落在叶景琛眼底的,恐怕正是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十八线小演员。

“sorry,我一时有点想不起来,”穆清澜在小夜灯的柔和光影下摩挲着自己青葱似的指尖,浅笑,“有机会的话,一起吃个饭见一见。”

“好,那等你回国再联系。”

“嗯,一言为定。”

电话哒的一声挂断了,穆清澜看了眼时钟,刚过十二点,因为第二天母亲约了叶景琛的妈妈、叶长松的长媳涂粤琴共进午餐,她特意早早睡下了,却没想到大半夜接到叶景琛这么一个出其不意的电话,登时杳无睡意。

想了想,她打开手机谷歌搜索,想搜一搜那个年轻女演员的消息,却发现自己压根没有记住她的名字,印象里只余下那双勾魂摄魄的眼睛。拇指在手机屏幕上无意识地划了两下,终于还是输入的“叶景琛”三个字,果不其然新闻条目极为丰富。

让穆清澜意外的是,原本以为应该都是些通稿之类的赞誉,结果入目跳出来的前两条居然是“性向成谜”和“绯闻女友”。

性向这件事,她从没怀疑过,任何一个女人面对叶景琛,都可以在第一秒得到答案,反倒是女友……她点开新闻,一眼就看见了那双记忆犹新的眼睛,像是旧时光里酝酿的婉转,带着民国年间的女明星特有的风情万种。

林鸳。

穆清澜轻轻地念出这两个字。

还真是个……有点耳熟的名字。

*

大年初一的清晨,天光晴好,街道寂静无声。护院大黄狗不知去了哪里,整个小院一片祥和,林鸳只觉得心底湿润柔软。

面前的男人剑眉微挑,清泉似的眸光带着笑紧紧地盯着她。

她有点发懵,这一幕在梦中出现太多次,在镜头前演戏过太多回,如今真真切切的发生了反倒有种不真实感。

“你的问题我回答了,”叶景琛摇了摇手机,她问敢不敢挡着“绯闻未婚妻”的面告白,他身体力行给了答案,“现在轮到你了。”

他的眼神太认真,神色太温柔,站在冬日阳光里的身形像是曾在她少女时期梦中出现的踏着五彩祥云而来的意中人。

可惜她已不是十七岁时的林鸳,如今的她经历过生离,遭遇过死别,看多了饮食男女的虚情假意,见惯了名利场中的尔虞我诈。一份无所求,没来由的爱情,怎么听都和天上掉馅饼没有两样,可是,因为对方是叶景琛,所以……她仍旧愿意做那个等候馅饼的傻子。

林鸳细长的眉眼舒展:“叶景琛,你是不是又惹下什么桃花债,急需拉我做挡箭牌?大过年的,被挂墙头多不吉利,能否放小女子在地板躺几天?”

“我没有债务缠身,也不需要挡箭牌,”叶景琛只觉得她舒展的眉眼像春日里河边的杨柳,轻柔地撩拨心弦,“至于为什么选在大过年表白——大概是山神庇佑,那会儿你看起来很美。你知道的……我是颜控。”

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

“麻烦说人话。”林鸳被他气笑,若要颜控,叶大神此生恐怕只剩下顾影自怜这一条生路了。

“我出发来周家寨之前,跟阿忙通过电话。”叶景琛换了挺拔的站姿,双手抄在兜里,因为身高差的缘故,看向林鸳的眼神很有些宠溺的味道。

“忙哥还跟着你呢?”不是说解约之后,陈枫要留在s.k?

“林小姐,你的关注重点歪了。”叶景琛清了清嗓子,眸光熠熠,“我和他说,如果这次进山带不走媳妇,我就不回去了。”

林鸳一怔,所以大神不是临时起意,而是有备而来?

“原计划年后要筹备工作室,手头还有两部即将开拍的戏和正在谈的合约。”叶景琛莞尔,“为了言出必行,你看是我把它们都推了赔得倾家荡产好,还是……让我带个媳妇回去好?”

林鸳扑哧一声笑,淡淡的红晕在面颊渲染开,眼底慧黠的光闪过:“要我答应,也不是不行。”

叶景琛退后一步站在台阶下,这才几乎能和她的视线平齐,点头:“嗯,然后呢?”

“我有许多绯闻……这你是知道的,毕竟至少1/2都是拜大神你所赐,”如果这几年她不和叶景琛搅和在一起,虽然知名度大约还得降一个level,但被骂的频次一定锐减,“还有,我不红,说是十八线小明星也不为过……”

“十七线。”某人云淡风轻的纠正,“十八线还没机会和我搭戏。”

林鸳撇嘴,不理他的自恋,继续说:“而且我很穷,这个你也是知道的。不过别担心,外债我已经都还清了,但截至目前为止存款是一毛钱也没有。”

“我有。”

林鸳眸光流转,嫣然一笑:“如果这样的我确实是你想要追来做女朋友的人选。那么叶景琛,未来的你,决不允许用以上内容作为分手的理由。”

分手?叶景琛冷不丁听见从她弧度柔美的唇里蹦出这两个字,只觉得格外刺耳。还没确定关系,哪有人就先把分手tips罗列出来的。林小姐不给美邦做代言还真是暴殄天物。

叶景琛不置可否,又问:“还有吗?”

“以上内容可以接受?”

“可以。”

林鸳释然:“其他没有了。”如释重负地松了松纤细的肩,抱着手臂,站在冬日暖阳里,朝着面前心仪了十多年的男人微微笑道,“我愿意。”

好好的浪漫场景,被叶大小姐生生演绎成了商务谈判现场,叶景琛无奈地摇头,唇边一抹笑意却挥之不去,微微张开手臂:“这种时候是不是应该来一个爱的抱抱?”

“你最近偶像片演多了,该改戏路了,叶大影帝。”

叶景琛看着他消失在门口的身影,轻笑着重新将手抄回裤兜,大步追进屋去,朗声道:“下一部是功夫戏,夫人你看可好?”

“夫人……夫人是什么?”客厅里传来小鱼乐善好学的童音。

叶景琛三两步走上前,将小鱼小朋友一把抱上胳膊,贴在他耳旁低语:“也是心上人的意思。”

“哦,”小鱼似懂非懂,回头朝林鸳咧嘴大笑,“姐姐坐在哥哥的心上。”

“小鱼说的对。”大神微笑,林鸳黑线。

小鱼得了大哥哥的表扬,乐得开了花,不住地重复念叨。

“坐在心上,姐姐坐在哥哥的心上。”

*

周家寨口,一群年轻男子各自牵着马聚集在出寨下山的路口。

这是周家寨的年俗,大年初一一大早,成年而尚未婚娶的年轻男子在黎阴山上赛马,图个新年折桂步步登高的好彩头。

“阿希,你东张西望地在找什么?”莫北牵着马问。

身旁阿希穿了件褐色短绒皮衣,显得腰身格外结实,此刻有几分魂不守舍的模样,连带着身边爱马也四蹄交替焦躁不安。

他含糊其辞地说:“没什么,那个……戚风人呢?”

莫北抚摸着马鬃,随意地答:“谁知道啊,也许昨天被影帝揍得太没面子,所以今天不来了吧。”

四周的男孩子们哄笑起来,谁也没拿莫北的话当真。

只有阿希沉下脸色:“自家儿郎输给个外来人,有什么可笑的。”

莫北一怔,打着哈哈:“那么严肃干嘛?叶影帝怎么能算外来人,他可是你三个妹妹的梦中情人,指不定将来还是周家寨的女婿。”这话本是玩笑,莫北不过是调笑阿希的妹妹们做梦都想嫁给叶景琛,倒真不是有意特指谁。

可这话阿希耳中,登时火冒三丈——一个两个三个,女人个个只看皮囊吗?长得帅,会演戏能赚钱,又怎么样?不过是个花花公子,传过的绯闻女友犹如过江之鲫,欠下的桃花债怕是下辈子也还不清,以前好歹只和女人传,最近连断袖之癖都冒出来了!这种男人,能要?!

见憨头憨脑的阿希一副咬牙切齿的模样,莫北忙打圆场:“汉家人跟咱们本来就不一样,若要比赛马,谁也比不过我们阿希,你们说是吧?”

众人笑着应和,却远远地看见叶景琛抱着小鱼,和林鸳并肩走来。

阿希撇过头去不看他们,只哼了声:“男狐狸。”

那一边却听见有马蹄声疾响,一匹枣红色的高头骏马竟是从寨里一路绝尘奔来,马蹄飞掠,自林鸳身旁擦过,她只觉得胳膊一紧,已经被叶景琛单臂护在身前。

小鱼笑嘻嘻地看着姐姐,口中还时不时念叨着“心上人”,林鸳贴在叶景琛身前有一瞬的恍惚,而后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才发现他视线停留在那匹刚刚冲入视线的骏马上。

戚风一身挺阔的劲装,袖口脚腕束起,黑色皮质短靴和同色皮手套,高高坐在马鞍之上,居高临下睥睨众人。

“戚少爷今年也打算参赛?”莫北看着那匹比他们的马匹高出十多公分的良驹,笑问,“不怕山路崴了‘山鬼’的脚了?”

山鬼,是戚风那匹马的名字,素日里他爱惜得紧,只天晴好时才拉出来遛遛。初一赛马之类的苦差事,他是不舍得劳动山鬼的。

“老规矩,赢的人可以要求其他人做一件事,比不比?”戚风倨傲的目光竟是越过众人,笔直地落在人群中鹤立鸡群的那人身上。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