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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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五爷是手出山岳动、刀落鬼神惊,前六百刀唤作鱼鳞剐,刀削面似的把周身上下削去了一层;中间四百刀是剜肉剐;最后三百刀也有个名目,称为剔魂剐。堪堪数到一千二百九十九刀,剐得潘和尚只剩一具骨架了,刘五爷的恶杀咒也恰好念完,忽然停下身子,收起刃不沾血的二青,在手中换过一柄带环的牛耳尖刀,请过监刑的官吏上前来验刑。

此时潘和尚的眼皮已被割去,连眼珠子都不能动了,目光如同死灰,不知是不是还没断气。那监刑的官吏捧着一个罐子,从中抓出白花花一把大盐粒子,对着潘和尚撒去,只见潘和尚一对眼珠子疼得猛然一转,显然还未死绝。

刘五爷立刻手起刀落,牛耳尖刀一刀下去,只是一戳一剜,便已挑出一颗血淋淋、颤巍巍的人心,恰是一千三百刀整。法场四周围观之人轰然喝彩,都赞刘五爷好手段,连在楼上监斩的马大人和图海提督,也各自暗挑大拇指称道不已。

刘五爷身上果然不见半个血点,气不长出,面不改色,在如雷般的喝彩声中团团作揖,随后走下台来。众人无不拱手相贺,真如众星捧月一般,周围又不断有富商大户送上酒肉花红,这是要借刑部刽子手身上的杀气,给自家图个驱邪避凶的彩头。

张小辫儿和孙大麻子在旁边看得大为心折,都觉得刘五爷如此威风,凭得是真手艺、真本领,咱们兄弟几时也能在大庭广众之下如此耀武扬威一番?这时就见刘五爷的四个徒弟,七手八脚将潘和尚所剩残骸剔剥了,五脏六腑尽数掏拽出来,摆开来挂在刑台的几根木桩子上,又把骨头残骸全都砸为碎片。

有些外来的围观者初次看刑,不知缘故,就问张小辫儿和孙大麻子:“请教二位牌头,怎地剐完了贼寇,还要砸碎骨骸?有没有什么说道?”

张小辫趁机吹嘘说:“凌迟乃是最酷的极刑,若非遇着大奸巨恶,也轻易不动如此重典,不仅千刀万剐,按律更是连尸骨都不得入殓,碾砸碎了之后还要引火焚化,挫骨扬灰。实不相瞒,此贼正是张三爷拼着性命亲自擒拿到的,诸位却不知他的厉害,这老鼠和尚有妖术在身,不将其碎尸万段毁形灭骸了,难保他不会弄出个什么邪法,又要还魂了出来害人……”

正说话的时候,蓦地里刮起一阵阴风,四下里飞沙走石,刚刚还是艳阳高照,一瞬间就变得愁云笼罩。灵州城里的百姓们如临大祸,一个个吓得面无人色,哭爹叫娘声中争相奔窜逃命,真个是“天昏地暗无光彩,鬼哭神号黑雾迷”。

欲知这阵阴风中是否有恶鬼出没,且留下回再说。

第四章 万尸坟

正说到潘和尚被押到法场吃了一剐,千零万碎割净了皮肉之后,刽子手又将他的五脏六腑掏拽出来,摆弄着一件件挂在木桩之上,正待引火焚化,却凭空刮起一阵阴风,一时间失了日色,灵州城中飞沙走石,天昏地暗。

众人见状无不大乱,南街上的人们纷纷躲入临街铺面,给市中心里闪出一条道路,在其余的三条路口中,看热闹的百姓仍是挤成人墙不肯退场。

张小辫儿以前并非常进灵州城里走动,没见过决囚的场面,还以为碾碎骨骸加以焚烧,就算完解了差事,但看南街上的人们忽然闪开道路,一个个屏气吞声,抻眉瞪眼地张望着什么,显然都知道今天这场凌迟极刑还不算完,后头还有热闹可看。他忍不住好奇起来,就近向旁边的一位老公差打听究竟。

那公差知道张小辫儿是巡抚大人亲点来的,正有心结交,便压低了声音道:“张牌头有所不知,咱们灵州城设法场决囚,到最后并不像外地一般烧化死囚遗骸,只把骨头碾碎,剩下的血肉内脏,历来都要留给城外的饿狗分吃。你瞧这满城愁云惨雾,定是乱葬岭万尸坟里的神獒也进城了,谁个不要命了,还敢高声喧哗?”

张小辫儿和孙大麻子闻言一怔,齐声道:“原来如此,怪不得刽子手们把那些心肝肚肠都挂在木桩子上,竟是要给城外的狗子们发番利市!”

书中代言:自古便是人死之后,入土为安,棺材木料越是厚实坚密,死者在地下就越得安稳,否则虫吃鼠啃,雨水相浸,说不尽有多少苦处,其中最倒霉的,还要属死后下了葬,却当晚就被狗子扒开坟土,一头撞破棺板,趁热拖出来吃了。

但许多穷人家根本买不起棺材,临死能有个草席子卷了就不错,小户人家也只能置办三寸柏木板的“狗碰头”。乱世之中天灾人祸,大部分老百姓都没东西可吃,流窜于乡间野地里的饿狗就更多了,遇到打完仗,这些饿狗就到战场上掏吃死伤的军卒和马匹,一个个养得膘肥体壮,凶悍异常,成群结队地出没于乱葬岗中。那些个薄棺浅埋的穷苦百姓,死后多被躲在坟地里的饿狗们挖出来吃个精光,种种惨状述说不尽。

灵州附近战事不断,激战过后,处处都有身首异处的死人。古代圣贤曾说:“收殓无主尸骸,覆以黄土,乃仁者所为。”可眼下这世道人心不古,哪有人肯去收尸掩骨?况且死的人太多,根本埋不过来。只有官府出面,派下些赏钱,让民夫们在附近收殓尸骸,都运往万尸坟丢弃。在灵州城南门外,距城数里有好大一片荒山野岭。据说春秋战国的时候,此地曾是个铸剑的山谷,但年代太远,古时的地名已经无法考证了,也不见留下什么遗迹古物,只在山中有条深沟。战乱以前,凡是死在牢狱里的囚犯,都会被弃尸其中,久而久之,得了万尸坟这么一个俗称。

最近这几年,死人多得无处掩埋,官府便指定把万尸坟专作填埋无主尸体之处,不论是死于疫病灾害,还是死在刀枪之下,只要是无人收殓的尸骸,不问身份来历,一发扔进万尸坟中填了丘壑。到现在谁也说不清坑中究竟有多少死尸,那一片山壑深处,真是杂草丛生,白骨嶙嶙,狐兔出没,孤魂夜哭,从来无人敢近。

流窜在附近的野犬恶狗,竟把万尸坟当作了粮仓。千百只野狗成群结队,争抢坑中尸骸,为此往往引发内斗,互相间打得你死我活,被咬死的狗子,立刻就被同伙啃成一堆白骨,所以荒山里的野狗数目总在几百头左右,对活人还无大害。

直到有一年,不知从哪儿来了一头巨犬,体大如驴,吠声近似牛鸣,神威凛凛,俨然有王者之态。此犬悍恶绝伦,竟成了万尸坟大群野狗的首领,到处闯村扒坟。棺材中的死人,甚至落单的活人,还有村舍城池中的牲口,没有它们不敢吃的,而且数目越聚越多,渐渐形成了地方上的一桩大害。

但愚民无知,都道此犬神骏异常,不是等闲的世间俗物,多半是灌口二郎真君驾前嗥天犬下凡,故此皆以神獒呼之,谁也没有胆量触犯。也不知上任按察史是怎么琢磨的,自己想了个办法出来,号称“以贼人换良人”,竟然与野狗们达成了一个协议,凡是城中处决人犯,在死囚被正法之后,一律不许其家属收殓,尸骨血肉就地留下,给万尸坟的野狗们发送利市,任其舔血噬骨,换此辈不要再伤害无辜的平民百姓。

从那时开始,只要灵州城里一设法场,那神獒便有灵验感应。它能在荒山穷谷中,远远嗅到数里之外用刑的血腥气息,随即就会带着大群野狗呼啸入城;又据说野狗们吃的人多了,群狗之后总有无数孤魂野鬼相随,带得所到之处阴风阵阵。

所以城里的人们大多知道惯例如此,见到半空里尸气冲天,就知道定是南门已开,把神獒放进来了,急忙闪出街道,躲在一边继续观看。果然过不多时,便从南街上闯来一群饿狗,约有数十头之众,将一条凶猛狰狞的巨犬簇拥在当中。

张小辫儿虽是初次见到神獒,但他略得了些相猫辨狗的诀窍,一看之下已知此犬不凡。在《云物通载·犬经》一篇当中,把世间的狗按照体形大小,粗分为三类:最大者为“獒”,普通中常者为“犬”,体态小的才称作“狗”,这是从古就有的说法。可现今世上常将“犬”与“狗”混同,却不知两者有别。

那条被民间称为神獒的恶犬,比拉磨的驴子也小不了多少,身上有数片天生的血斑,行动之际如同被一团团火云围绕,只此一节,便可断定,并非是真獒,而属于犬类中体形最近于獒的品种,应该是从漠北草原上来的“鞑子犬”,可以屠狮灭虎追杀群狼,性情最是凶猛无比,不知江南之地为何会有此神异之物。

张小辫儿却没往深处去想,只顾着同众人一起看热闹。只见那伙全身腥臭的群狗,视周围的人群有如无物,大摇大摆地径直来至法场刑台,一众野狗饿犬见了满台血腥狼藉,登时从口中滴落大串馋涎,一个个吐着猩红的舌头喘着粗气,却都在台下摇尾趴伏,谁也不敢抢在首领之前去吞吃老鼠和尚的尸骸。

那神獒躯体虽然巨大,却格外灵动敏捷。它好似肋生双翅,离得几十步开外,竟呼的一声从空中掠过,直蹿到台上,一口咬住摆在木桩上的血肉,三嚼两咽便吞入腹中,随即低头舔血。那死囚潘和尚好生肥胖,被碎剐之后,木板上遍地尽是油膏鲜血。神獒一条大舌头能有两尺多长,一舔过去就是一大片,嘴里“唏哈”有声,神态怡然,把南街的大群野狗们馋得没抓没挠。

待那神獒舔得心满意足了,昂首几声狂嗥,声如牛鸣,震动了乾坤,此时台下的饿狗们听得嗥声,就如接了圣旨一般,一哄而上。有的趴在地上舔血,有的几只扯住块肉互相争夺,饿犬们吃得兴起,个个龇牙低嗥,目露凶光。

四周围观的百姓和兵勇,看得俱是心惊神摇,但并无不忍之情。世风日下的时节,人心丧乱,越是血腥残酷,越是看得津津有味,甚至许多人还有幸灾乐祸之意。只有个别明白道理的,暗中连连嗟叹:“也不知咱国朝造了什么孽,让世人遭受如此酷罚?看来天下大乱难定,早晚还有祸事降临。”

也就是不到一盏茶的工夫,法场上的血肉,连带那些被刽子手碾碎的骨头,便已被野狗们舔吃得一干二净,连半点儿渣滓都没剩下,群犬却仍然围着神獒徘徊不去,虎视眈眈地盯着四周的军民。

张小辫儿和孙大麻子都看得呆了,就听一旁那老公差惊道:“不好了,这群饿狗没吃饱,看来是要……”话音未落,就见法场上的神獒猛然蹿起,一下扑倒了站在人群中的刑部刽子手刘五爷。还没等众人看清楚怎么回事,那鞑子犬早已掏出了刘五爷的满腔心肺肚肠。它身后的野狗们四出如箭,狂吠声中扑进人群里乱撕乱咬。

灵州百姓一下子就炸了锅,都想躲避逃命,但人挤人、人挨人,哪有腾挪闪展的余地,但见四下里血肉横飞,顷刻间已有百余人横尸就地,挤撞踩踏当中更不知伤了多少。

马大人和图海提督在楼上看得真切。老图海见了这血肉横飞的惨状,惊得心胆俱战,连忙按住顶戴钻到了桌下。巡抚马大人还算得上是临机镇定,他早就有心废除旧例,却始终未能得便,眼看酿成了大祸,再后悔可为时已晚了,拍案大骂道:“反了!反了!左右与我听命,凡是城中野狗,一概格杀勿论!”

那法场上咬死刘五爷的神獒吞了几口活人鲜血,心意更是狰狞欲狂。它似乎也知道街角楼阁上都是当官的,纵身踏住挤作一团的军民,先是伏腰埋首,随即用尽全力,激射而起,腾身飞蹿上了半空。这鞑子犬矫捷绝伦,堪比插翅的熊狮虎豹,连数丈高的围墙也能纵身跃过,二层的楼阁哪里放在它眼中,它瞪起血红的双眼,在空中盯住马大人直扑过去。

马天锡大惊,万没想到恶犬竟想刺杀朝廷命官,极端骇异之下,不禁也是脸上变色,幸得他早有准备,随从的数十名亲兵卫士都藏了火器在身,立刻抬起一排火枪射出。有道是神仙难躲一溜烟,满拟将那神獒毙在当场,谁知此犬敏锐无比,更是识得火器犀利,它身凌半空,竟能使用腰腹之力,凭空拔起身形,倏然蹿出数丈之高,一举跃上了二层楼阁的房顶,踏翻了许多瓦片,再不多做停留,一路飞檐过壁而去,还不等枪声硝烟散尽,便早已逃遁得无影无踪了。

这正是:“鳌鱼脱了金钩去,摇头摆尾不再来。”欲知后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第五章 黑蝉

话说荒葬谷万尸坟内的大群野狗,进城来搅乱了灵州法场,咬死咬伤军民无数,最后全部被兵勇们就地格杀。混战之后,十字街心遍地都是死人死狗,可怜这座富贵名城,繁华盛地,今日变作了鬼哭神号修罗场。

巡抚马大人在楼上看得分明,不免大发雷霆,调兵关了城门,又派团勇逐街逐巷捕杀神獒。可不久有人来报,已看见那恶犬越城而出逃入荒山了。

马大人连忙聚众商议,他对众官吏说:“叵耐这业畜好生凶恶,而且似是有备而来,竟想行刺朝廷命官,定是被造畜邪术所控,若不尽早剿除,他日必成大患。”

按清代的惯例,同级之间是文管武,满管汉,但那图海提督在灵州却并无实权,只是充个虚职,实际上是朝廷派下来的监军,况且此人是个平庸无能之辈。他刚才见了那神獒眨眼间就咬死了刑部刽子手,又暴然蹿上楼阁行凶,在一排火枪轰击之下,竟能毫发无损地腾空跃上楼顶逃脱,真如“天犬”一般,不免吓得心慌意乱,只推托道此事全凭马大人做主了。

马天锡本也没指望他这酒囊饭袋能有什么真知灼见,当下便让众人出谋划策。有幕僚称:“城外的野狗多是结伙游荡,白天并无定所,只在日暮以后,才会聚于荒山穷谷之地。不如派遣一位骁勇善战的军官,带上一哨人马,多携火器,于晚间潜入万尸坑,将其彻底剿灭。”

另一幕僚说道:“野狗虽多,却不足为虑,兵家有言——擒贼先擒王,首先要设法除掉那为首的恶犬才是。但此犬被民间呼为神獒,绝非等闲的野狗恶犬可以相提并论。不仅生得青面獠牙,十分凶恶,而且机警敏锐,蹿跃之际竟能直上城头,若不是《西游记》里的妖怪出现,便是《封神榜》中的天兽下凡,纵然多派勇夫,恐怕也不能与之对敌。”

马大人点头道:“言之有理,依你之见,该当如何是好?眼下若有良策,尽可直言,也好为本官分忧。”

那幕僚常常自称广闻博见,但自投到马大人门下以来,却迟迟未能献出什么良策,今天恰是用得着了,立刻进言道:“小的曾听一些洋人讲过,在那西洋英夷之国,也有许多恶犬横行,故此当地有种风俗盛行,男子中凡称绅士者,出门上街时,手中必执一根棍棒,称为文明棍,专作驱狗之用。街上的野狗一见此棒,便远远逃开不敢近前,只因狗子们生性恶棒,乃造物之先天习性。”

一旁的众人听了此言都说:“英夷果然全是荒生在海上的番邦蛮子,向来不曾被王道开化,别看他们船坚炮利,但那些什么绅士上街还要拿根棍子打狗,却不知在我大清国朝当中,撵狗的文明棍向来是讨饭花子们才肯用的。不过狗子确有厌恶棍棒之性,哪怕是再凶悍的野犬,一见了棍棒,便先自馁了三分,应当给灵州军民多备短棍,以防恶犬再来害人性命。”

众人纷纷献策,但说来说去,并无一计可行,正在一筹莫展之际,忽有探子来报,说粤寇大军分作数股前来攻城。这回来得隐蔽突然,现在前锋已距城不到三十里了。马大人忙问来的有多少贼兵,探子禀道:“唯见漫山遍野席卷而至,刀枪如林,兵甲如雨,难计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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