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上流宴会(1 / 1)

加入书签

跟着常姐坐车赶至饭局的地点——市内某五星级饭店内。

在车上的时候跟常姐左右求饶,一边讨好一边是嬉皮笑脸的,可她却依旧不肯放过我,硬是要我陪她一起参加那种文人政客或是高官八旗才会参加的破饭局。

如果只是吃个饭也就算了,可惜向来这种五光十色靠面子撑起来的饭局偏偏想要吃饱还忒难了。

临去前两小时,常姐才打电话问我知道去这类地方该穿什么衣服吧?

抓着电话我一怔,告诉她我还真不知道,这不是穿上班的衣服就行了?反正够干净整洁就好,这又不是去参加选美,恁要那么华丽四射干甚?

电话里被常姐骂得是狗血淋头,说这孩子咋那么“二”,一边要叹气说俺太单纯,连装十叁点都学不来,又赶紧催促我快点去买件漂亮的裙子,最好再弄个造型。

刚想张嘴想别折腾了,可常姐像隔着几公里的距离还能的读心术,狠狠威胁说若不打扮好,这月底非要扣我奖金。

我一听还真慌了,每个月就那点儿钱还不够塞牙缝的,这岁数了也是成人了,更不好意思回头跟家里要,做啃老族我是万万不肯的。

当男人的时候不打紧,花的钱也不过是酒水钱,出去玩玩有时候也不必自己买单。

可当女人后,这每个月的开销还真他妈的大,先不说卫生巾,还得随时买胸、罩,内裤,防止那两坨肉在年轻的时候就下垂。

还有花沐浴露的钱,护肤品的钱也是一笔,即使不化妆,可在脸上花的钱也不少,尽管不愿意,可京城气候是在干燥,这脸皮也忒薄了点,还容易过敏起血丝。

除此之外,每个月的吃喝也是一笔开销,零零八八的加起来,这开销就可观了,对于一个工作才一个月的新人来说,的确是笔负荷。

好在水电费与物业费多数是舞翩翩代缴,可以暂时叫我不用抱头做穷样。

在抽屉里乱翻一通,找到银行卡后上网一查,这仅存不到一千块,那里买得起参加饭局的衣服,京城里的高级商场走一圈,这点钱还不够花呢。

又翻箱倒柜把衣服翻了遍,唯一的裙装多数普通款式,按常姐要求的绝对不过关。

正垂头丧气间,忽然瞧见舞翩翩的房间没上锁只半掩着,又想起这礼拜舞翩翩出国置货去了,这几天都没在家。

忽然一灵醒,这衣服何必去买,舞翩翩那丫的衣柜里一定有现成的。

于是推开她房间门,还没踏入就闻见一股淡淡的玫瑰香,整个房间弥漫在这股香气里,倒也不会让人难受。

房间被单是淡紫色,梳妆柜与床都是欧洲复古风格,女人得很。

在她衣柜里果然找到我想要的衣服,不仅如此那一柜子高档名牌衣服还真能闪花人眼睛,全是近年来时下最流行的款式,五颜六色跟镀上一层鎏金似的,甚至有的衣服还未拆吊牌,随便瞟一眼价格都是四位数,还不是人民币。

不过这衣服里有一半都是各款式的旗袍,布料与剪裁皆是一流,即使我再外行,这也晓得这满柜子的衣服价值不菲,估计得抵得我这套房。

对于舞翩翩,这满柜子是的衣服是否是她另一座王国,只晓得她曾说过,衣服使她愉悦,也使欣赏她的男人愉悦,因此她每月必定在满的不能再满的衣橱里添置几件华丽衣裳。

心里不由得暗暗咂舌,女人实在是个奢侈的生物,若俺还是男儿生,这要奋斗多少年才能娶个美媳妇呢?

皱着眉头选了又选,挑了又挑,越的没个主意,越的恼火,最后一屁股坐在床上,嘴里忍不住开骂:“他娘的,老子干嘛要穿这玩意?”

刚骂完这常姐的电话就夺命连环ca似的,于是黑着脸听完常姐的“二次教育”,恹恹从一堆衣服里挑了一件月牙白的旗袍。

穿好衣服才开车到跟常姐约好的地方碰头,瞧见我一身的行头,常姐瞪着眼,二话不说将我拉至最近的一家商场。

一边将我骂得里外不是人,一边笑我怎么能把旗袍与运动鞋搭一起,我总不能说我贪图方便吧。

替我选了一对鞋,在我看到价钱想退掉的时候她却刷了自己信用卡,回头冷哼说当赏我陪她的礼物,又嫉妒的盯着我身上的衣服,说我有钱买这身行头的旗袍却没钱买一双鞋,真是朵奇葩。

身上这双鞋是银白色的细跟凉鞋,后跟足足十公分,走起路来七扭八拐,好似要扑街,若不是她一路上的搀扶定要出洋相。

鞋子买好了,在出租车上还用自己的化妆包给我脸上折腾了一番,一脸叹气,说我究竟是不是女儿,怎能如此粗心。

我心里暗暗顶嘴,老子原本就不是娘们儿,谁要做娘们儿,要不是老天作孽,至今我还想大裤衩板儿寸头蹲在角落抽烟,那才叫放荡不羁,才是真性情。

在我脸上扑了不知多少粉后又给我弄了那啥睫毛膏,看着自己眼睛一坨坨的黑色,心里只觉得别扭。

在电梯间我试着询问常姐。“今儿究竟是谁的生日?我早上见主任已经同政治部的副处长还商量封多少红包哩。”

说不好奇是假的,毕竟能让各个部门的大小领导都纷纷赴宴的人物,想必来头不小。

常姐瞥我一眼,眉眼一弯,这个已经四十岁的女人年轻时向来极美,可惜岁月不饶人,她眼尾已经出现细纹,暴露她的真实年纪。

“的确是个人物,副大军区职的,肩膀上可不是杠杠,人家可是货真价实的金星松叶,你说这面子别人要不要给?各个都红了眼巴不得送上门拍马屁呢,咱主任就是其中一个。”说起这常姐脸上有些许不屑,平日里听闻她与主任不合,看来这倒不是空穴来风的事。

同常姐在门口签了字,外边跟被人结婚喜酒似的,还弄了一美女帅哥做前台,询问我们的姓名后又让我们签名。

这红包也是常姐帮我出的,这也是当初她让我去的条件,我瞄过,那钱至少是四位数起步,真不知究竟是去喝酒还是去贿赂的,常姐还嘲讽这算是封得少的,别的人光送个礼都吓得惊人,可以抵辆车子。

常姐笑眯眯的挽着我的手,缝人就热切的笑着寒暄,好似当自己在招待客人,见到高级点的的官就马屁拍得更响。

其实我并不想打击常姐,那样一个女人,四十好几了非要选一件比自己身材小一号的衣服,永远能见隆起的小腹,遮不住情况下便用手拎包挡着,或用笑声岔开别人注意力。

这个女人年轻时候就离婚,丈夫带着其他女人飞到大洋彼岸,她一个人留在国内打拼,年至四十终于熬出一片天地,只可惜早就色老先衰,脸上永远扑着厚厚的粉,身上穿着最时髦的衣服,可心或许才是千疮百孔。

这个饭局跟我想的无太大出入,的确是文人政客,名流贵族聚集的地方,水晶吊灯下男人女人都穿着华丽,除了少数还穿军装外,但那肩膀跟胸口上的勋章也是金光耀眼的,我想没有比那些勋章更能显示一个人的身份地位。

好在整个饭局是自助餐的形式,可以到处走动,否则若固定在一章饭桌上,我想自己会忍不住表情崩裂。

拉着我到处游走了一段时间,大概是瞧出我实在没有兴致,渐渐的常姐也不再勉强我,让我自个儿随便走走,她倒是殷勤的同其他领导打招呼。

即使觉得这地方同我格格不入,只因这是上等人的社会,而我只是个下等二流子,所以我永远无法理解上等社会的人的思想,就如他们也永远没办法理解我们会为了买一块钱的葱花饼而排上好长时间的队。

即使再怎么不合群,可这里的食物倒是与我的胃大大的合群,菜式精致,就连牛排也是进口的上等牛排,点心也无不精致,不仅赏心悦目,还味如珍馐。

也是,上等人只吃最上等的食物,这点实在是好极了。

极其雀跃的盛了满满一盘的食物,将雕刻着莲花的水晶盘捧在手心,一个人躲到酒店外边的阳台大快朵颐。

这儿极少人会注意,这也正合我心意。

满足的一口一口嚼着切好的牛排,感觉有一年没吃饭,动作一点不优美。

“呵呵,真的很好吃么?”忽然有人在我旁边说话,叫我一下子停下咀嚼的动作,转过身才看见不知何时有个身穿军装的男人隔着两叁米站在另一头。

他手里夹着刚点的烟,烟蒂掉落一半,烟头红色忽明忽灭,夜风吹得他头些许后扬,这是我第一次觉得除了板寸儿外,其实稍长点儿的头也挺有型的。

这是我同傅惟其的第一次见面,是在一场华丽却不适合我的上流宴会上。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