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淤青(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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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宜朗回到“家”的时候是十点多钟,他像往常一样在玄关换了拖鞋,打开了灯。

出租屋不算大,一室一厅,一厨一卫,厨房很少用,很多时候他不在家开伙。

房间一如既往地沉闷,并没有因为主人回来而显得有生气一些,它的主人和它一样冷清,他没有植物,也没有宠物。

盛宜朗给自己倒了杯水,是早就晾好的白开水,他出门时烧好放在桌上。

今天是每月的例行假期,他没有什么事做,郑云叫他去吃饭,他就去了,通常来说他都不会拒绝郑云,她对他很好,独自一个人抚养女儿,是值得敬重的女人。

喝水的时候他想起了饭桌上的尴尬,江父劝他找个对象。

“叮。”手机里微信的提示音响了一声,出于职业习惯他立刻就打开看了,或许会出现什么紧急任务。

——不过,发来消息的不是同事也不是领导,是稍微有点意想不到的人。

他们上次的聊天记录时间停留在一个月前,他给她的备注是中规中矩的“叶泽仪”。

叶泽仪:你回去了?

盛宜朗:是的。

叶泽仪:那个男的说的话你怎么想的?

盛宜朗对着屏幕沉默了一会儿,“那个男的”,叶泽仪并没有具体说是谁,但稍微想想就知道是江父。

“我怎么说的就是怎么想的。”他打下了这行字,发送出去。

“‘我这样的,配不上谁,还是别耽误人了’,这样吗?”叶泽仪发了一段语音过来,把他当时说过的话复述了一遍,她讲话总是情感丰富,盛宜朗能从她的语气里听出她现在觉得很好笑。

叶泽仪:也对,你忙得很久都不见人,别说约会了,见面都少,还没什么钱,加上是个锯嘴葫芦,谁跟你处对象结婚,属于找罪受扶贫。

盛宜朗在沙发上坐下,看到这段话,后知后觉感到在饭桌上被叶泽仪踢到的地方隐隐作痛。

他想到自己和她认识已经整整两年了,断断续续联络着,他己经学会了分辨她的属性和情绪。

今天是坏脾气的叶泽仪。

本来,她对他的态度就时好时坏,坏的时候,对他就跟对江父没两样。

即使他没有做错事,叶泽仪因为江父的话不高兴,就用脚踢他,找他聊天,甚至接着故意提起那些不愉快。

挖苦别人,激怒别人,她天生擅长这个,放在别人身上,都会觉得她粗鲁、无礼、令人厌恶。

但盛宜朗既不生气也不觉得她讨厌,就像他回复的,他怎么说的,就是怎么想的,他的确觉得自己配不上任何人,叶泽仪只是用“她人之口”说出了他“本人所想”。

再说,她也只是个十七岁的女生而已,犯不上对她生气——说是这样说,盛宜朗还是发觉自己似乎在自欺欺人。

至于自欺欺人在哪里,他尚且搞不清楚。

他的确不生气,只是有点难过,就像咬了一口苦瓜。

有点茫然在那里坐了一会儿,他才想起回复:所以就不耽误别人了。

叶泽仪:什么不耽误别人,说得好像别人会和你约会一样,人家可能看都看不上你。

盛宜朗想那块地方应该被踢起了淤青,她的足尖用力,踢到了他的骨头,虽然不严重,但等会儿还是需要涂一点药膏。

他没有反驳,只是回复她:不要生气。现在气消了吗?

“稍微好点了。”叶泽仪没有掩饰自己在生气迁怒。

她发泄够了,很快换了个话题,开始了日常一点地提问。

“你今天怎么答应过来吃饭?还以为你特别忙,一个月没你消息了。”

“今天才放假。”

“好不容易放假没和你朋友出去?我看到华姐发朋友圈聚餐了。”

华姐是他的领导兼同事,他们特警队的队长。

“他们很少叫我。”

盛宜朗本身不是喜欢热闹的性格,拒绝过几次同事邀请,他们就比较少叫他了。

“又没朋友又没家人的,看来只有我才愿意理你这种老人家。”她嘲笑道。

没有家人这点是真的,虽然有个活着的爸爸,但盛宜朗就当他死了;没有朋友倒不至于,他和同事的关系,都是并肩作战过的,关系说铁也铁,但都实在算不上知心挚友。

不过,恐怕也没多少人有交心的挚友吧。

平时放假休息,他很少去参加朋友聚会,要么锻炼,要么待在家里看书,有时候在附近漫无目的地转转,同事说他过的就像空巢老人。

他也没什么异性缘,没谈过恋爱,如叶泽仪所说,性格无趣工作忙又没什么钱,谁看得上他。

他的生活像一潭死水,几乎和烟火世界脱节,只有叶泽仪,她给他的感觉是鲜活的。

她会找他聊天,像今天这样挖苦,或是开心地和他分享某件事,或者问他一些问题——关于案子,她对那些问题表现出巨大的兴趣,就跟郑警言一样。

她嘲讽他,对他发脾气,他都一笑置之,只听他想听的。

现在他听到了想听的,“只有我。”

是的,只有她。

盛宜朗还没想好怎么回复,叶泽仪就接着发了消息,“老人家,我睡了。”

想好要说的话没能说出——其实没想好,盛宜朗明知道她肯定已经放下手机,或者说就算没有放下,她也不会再回复,还是对她说:晚安。

消息发出去之后,盛宜朗放下手机去洗漱。过了半小时从浴室出来,他忍不住又拿起手机看了眼对话框,她果然没有回复。

盛宜朗明知道,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还要看一眼。是为了证明在自己意料之中吗,但为什么会觉得失望?

做特警的,身上时不时就有点小伤小痛,他在家里备了不少药。

洗完澡之后他查看了一下的小腿,被叶泽仪踢过的地方起了一块淤青,因为处理得晚,现在有点发紫了。

盛宜朗找了一支没用完的药膏,抹在那块青紫上,这种伤相比起训练和出任务受的伤,程度很轻。

但是程度很轻不代表就不痛,对吧?

按照轻重程度,被自行车碾到脚很痛,被蜜蜂蛰了一下比较痛,被蚂蚁咬了一口有点。

不过有的时候,“很”“比较”“有点”这种程度副词会失效,就比如说对于疼痛敏感体质的人,一点点小伤口,轻微的疼痛,会被痛感神经扩大无数倍,让他们感觉非常痛。

盛宜朗倒是和疼痛敏感扯不上什么关系,他从小到大一直都是适应普通人程度副词的普通人。

只是他今天用指腹把药膏推开,均匀地铺在青紫上轻轻地按揉,一股药味弥漫开时,他觉得这伤处实在是要比平时痛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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