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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乐没说好,也没说不好,只是不耐烦道:还不快去!

那你支撑不住了就唤我。说完林烨跑向了一个高处的断壁残垣。

林烨一走,晓乐压力剧增,以至于不得不对着霄令鼓气:令令,咱们加油,千万别给二师兄丢人,你比那什么绝情强多了!

霄令剑身微微荡漾着金光,古朴二字更是深刻,轻颤着,似乎在回答:那是当然!

晓乐顿时感觉身心轻松了许多,不禁啧啧称奇,要不是霄令乃沈逸之的剑,否则要什劳子的龙吟重天,明明霄令的脾气更好,灵气更足,还不坑人,随时随地救他于危难之中,比龙吟不知好上多少倍!

别担心,真支撑不住,我就放出真身,大不了逃命天涯去,总不至于真交代在这里。根系一抽,甭管绝情不绝情,将这里的灵力都抽光了,拿什么支撑幻境?

当然这也是晓乐痛快放林烨去寻找绝情的原因,他是有后手的,一看情形不对,他也不在乎多吸干一个居心叵测的人。

就是这个凌剑宗怕也不能呆了想到此他心里微微一涩,看着霄令脑海中浮现沈逸之的浅笑,居然特别舍不得。

霄令的光芒此刻变得无比的温暖,从剑柄之中隐隐有力量传递到晓乐身上,令他精神一振。

晓乐看了林烨一眼,将死人引到不远不近的地方胶着。

落剑坪上,所有的人都盯着黄沙残垣中的景象,明明那里没有浩然剑意,磅礴真元,只有一群衣衫褴褛的死人拿着残破的剑追赶着一名少年,且战且退,一点看头也无,却还是目不转睛地望着。

许多弟子见着晓乐犀利地剑法和飘忽的身法,心中油然而生一股佩服之情。

而这边的林烨依着对原著的残存记忆寻找绝情。她最喜欢干的一件事,便是欣赏这些修士一边疯狂找寻她,一边躲避死人的追杀,最终在力竭之后,绝望被虐杀的场景。

绝情再强大也只是一把剑,控制着这些死尸还有这个奇怪的幻境已经消磨了她的力量,是以她想要将一切尽收眼底,却只有在高处才不会视线受阻。

黄沙残垣很大,能达到这个要求的高地有好几处,他只能一个个找过来。

林烨爬上了一处最近城墙上,挨个儿将剑拔起来,而这个举动显然也提醒了晓乐,尽量绕着一个圈子,给林烨争取时间。

不过显然运气不佳,林烨花费了一炷香的时间,将城墙上所有的剑查看完,也没有任何动静,他只能尽快赶往下一处。

真元被压制,灵气不得运转,纯靠体力活,饶是剑修身体比一般人强上许多,爬上爬下,还得小心突如其来埋伏的死人,林烨全身也已经汗津津了。

可是他不敢停歇,毕竟相比起他,晓乐的压力显然更大。林烨明显地看到少年的动作已经变缓了,挥剑的次数在减少,不过一样精准,然而这还能坚持多久呢?

晓乐没有催促他,可是身上却带了伤,眼看着越来越多。

林烨咬了咬牙,望着周围还剩几个的高垣之处,还有那上千把剑,心中沉重。

书中的绝情因为林烨那一丝魔血自动现身,所以并不知道剑究竟在哪儿。

他拖着沉重的脚步,忽然目光落在一处石碑上,正上面插着一把生锈的断剑,似乎很有些年头,毫不起眼。

石碑上刻有几个古字,林烨依稀能够分辨出黄氏月,而那剑正好插在黄字上,铁剑的锈迹斑驳下来,看起来萧瑟不已。

忽然,他想到了一个剧情。

林烨握住绝情的时候,曾见到一名华服女子,美得惊心动魄,画面中她正穿着嫁衣与一个男子喝合卺酒,笑语晏晏,温柔缱眷。然而放下酒杯的那一刻,关闭的门被重重踹开,御剑而来的修者将他们团团围住。

女子惊异,正要抵抗,却忽然腹痛难忍,嘴角溢血,她缓缓地回头,看见夫君一剑将其刺穿,接着生生从她的心口挖出了一颗朱丹血魄精凝。

那是哪个家族的至宝来着?林烨喃喃地说。

以黄氏女子心血所养,可聚肉身,凝魂魄,增修为之用。那负心汉心上之人魂魄不全,命在旦夕,却是故意接近我。

不甘,不甘

黄氏,黄氏林烨突然兴奋地跑向了石碑,回头对着晓乐喊道,我找到了

脸上的惊喜还未淡去,林烨就看到了晓乐背后那被高高举起的剑,而此刻少年根本无暇顾及。

晓乐已经感觉到后心的危险,然而力竭之下,霄令又被缠住,最终他张开左手,正要放出根系

砰!砰砰砰!

他身后的死人应声而倒,然后在地上抽搐挣扎。

这真是无比怀念的声音啊,晓乐觉得自己幻听了,一时间竟愣在原地。

还发什么呆,快过来!林烨的声音着急的不行,拿起手中的武器又是砰砰几枪,将晓乐周围的死人放倒。

然而一看,晓乐的目光还怔怔地盯着自己,林烨疑惑道:走不动了吗?

他赶紧深吸一口气,冲了过来,挡在了晓乐面前:再坚持一下,我已经找到剑了。

是沙漠.之鹰

咦,你挺识货的。林烨刚夸奖了一句,下一刻脸上的笑容突然凝住了,接着他的脖子仿佛能听到关节的摩擦,发出咔咔声,死死地盯着晓乐道,你说什么?

晓乐没说话,只是看着林烨手里的枪。

林烨咽了咽口水,心跳的跟打雷一样,慢慢地将枪递过来,说:沙漠.之鹰。话一落,这把枪再一次变化,变得更长更威武的狙击,认识吗?

说完,抬手对着那些打不死的东西又是一枪,爆头。

晓乐动了动唇:mk.14。

卧槽!卧槽!卧槽!林烨忽然眼眶红了,接着哽咽起来,激动得不知道该说什么,将狙击变换成机关,哒哒哒扫射起来,仿佛这样才能发泄如今的心情。

平时特别珍惜的子弹,不要钱一样扫完之后,那些死人瞬间倒地,一时半会儿爬不起来。林烨这才回过头看着晓乐,一边红着眼睛一边大笑道:兄弟,报个家门,咱们在异世界碰到太不容易了!

晓乐没说话,只是点了点头。

我先来,原名也叫林烨,f大在读大四生,y市人,工科,生平爱好看小说,玩游戏。

晓乐闻言又是一怔。

林烨走过来伸出手,想要握一握:我之前没骗你,你跟我从小一块儿长大,大学里还上下铺的兄弟长得特别像,名字都一样。你呢?

晓乐张了张嘴,眼睛也跟着红了,带伤的手拳头握得紧紧的,生怕一不小心也泄了洪水。

远处的死人又从地上爬起来,嗬嗬往这里包围,林烨见晓乐不说话,怕是一时半会儿恢复不小,于是走向了石碑,把这把断剑给拔了下来。

接着听到身后传来晓乐的声音:晓乐,f大在读大四学生,工科,准备考研,住302寝室

林烨的脚步顿时停下来,缓缓地转过身,只见晓乐继续说:有个兄弟,从小到大,同一个幼儿园,同一个小学,同一个中学,穿越前正被他拉着玩游戏,和平精英

卧槽卧槽!卧槽晓乐还没哗啦啦,林烨率先眼泪鼻涕一起来,大喊一声,飞奔过来,乐乐

烨子

两人顿时死死地抱在一起,眼泪鼻涕横流,哭得稀里哗啦。

而水镜之外,却是一片寂寥无声。

所有人都是一脸呆滞地望着打着打着居然就抱一块儿,忘情哭泣的两人,满脸都写着不解。

究竟发生了什么?

我是不是错过了什么,为什么突然看不懂了?水镜切换画面了吗?

没有,我也没眼花,就晓乐师弟危急之时,浮游门的林烨忽然用了法宝救下了他一命,然后这两人说了几句话,凝望片刻,接着互相抱在一起,哭成泪人了!

不是,你说的怎么觉得这两人之间怪怪的。

可他也没说错啊?

这边,易遥抱着胳膊猜测道:怎么,这是失散多年的兄弟终于找到了?

骆清清闻言,有些不确定:有可能吧林烨乃隐世之后,大有来历,而晓乐据沈逸之曾言,亦是不俗,两人的资质又如此出奇,想必还真有关联。

岳明天好奇地问:晓乐不是孤儿吗?

或许从小分离,突然认出来?

那也没激动成这样吧,我觉得更像是死里逃生之后的心心相惜。不知是谁也插了一句。

是啊,那哭得真是你们看现在都抱着呢!

虽然周围都是死人,可不觉得太危险了吗?

这副模样让我想到了我师兄和师嫂久别重逢。

有点儿

逸之,你怎么看?陆江河忽然问向了一直没出声的沈逸之,还玩笑道,难不成真是兄弟,亦或者旧识?

论阴阳双生花有兄弟吗?

他生长之地方圆百里可有活物?

晓乐一化形就受寒岳剑尊所托前往凌剑宗寻他,又哪儿来的旧识?

沈逸之目光沉沉,紧紧地盯着至今还在拥抱的两个人,看着晓乐眼中的惊喜还有泪水,仿佛找到了生命中最极重要的人,他唇抿成了一条逼人的直线,星眸之中不禁酝酿起了旋涡风暴。

有没有觉得有点冷?不知是谁搓了搓手臂,嘀咕了一声。

*

人说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这不仅是老乡,还是好兄弟,简直要哭出一条黄河来。

而且这个拥抱简直太难舍难分,恨不得抱到天荒地老。

被插在地上的霄令散发着金光,似乎感受到主人的心思一个劲地颤着,无奈那已经忘我的两个人根本没注意他。

直到嗬嗬声由远及近,晓乐才记起如今可不是安全叙旧的时候,便说:赶紧的,先把这事儿给解决了。

林烨拿着半截铁剑道:这应该只是一半,另一半在他回过头指着石碑说,你拿着霄令,把这石碑给劈开,就有了。

晓乐没有任何犹豫,一把拔起霄令就对着那石碑挥剑劈下来。

石碑上有一层淡淡的禁制,晓乐动不了真元,可光靠霄令的力量也能轻松破开,于是石碑应声分割两半,而下面则露出一个铁盒。

林烨走上前将铁盒取出来,打开,果然是铁剑的另外半截。

当两者相合的时候,这把斑斑的铁剑表面开始褪去锈迹,露出里面的华光,细长的剑身,似女子所用,上面刻着绝情二字。剑格中间镶着一块血红色的宝石,如血一般,望之许久,神情便会恍惚,受其影响。

这应该就是血凝精魄,促成了这把灵剑成为了仙品,可惜其中有黄氏的怨魂,变得亦正亦邪,最痛恨修仙之人,特别是男仙,适合魔修所用。

此刻周围的嗬嗬声不见了,断壁残垣也在一阵风之后消失了,至于这个石碑还留在原地,这是一片荒地,杂草丛生。

晓乐问:这你也知道?

看过原著。

晓乐惊了:这是书中的世界?

林烨点头:是啊,小说名字叫《仙魔决》,我刚看完,就穿过来了,简直太玄幻,也不知道这是以什么原理选择穿越者。

晓乐对小说不敢兴趣,所以他听到这消息,神色非常复杂,书中的人物,难道周围的一切都是虚假的吗?

那沈逸之呢?

不知为何,他一想到沈逸之是一个虚幻泡影就感到非常的难过。

乐乐,先别管其他,这把绝情你打算怎么办?林烨实则是个大大咧咧的抠脚汉,然而为了生存才不得不按照原著的人设装出谦谦君子的模样,等跟好兄弟一会晤,立刻恢复本性。

晓乐回过神,看着这把几乎折腾死他们的剑,说:别管她,我们走就是。

一路上他遇到的仙品剑一只手都快数得过来了,别说目标从始至终就是龙吟重天,就算不是,也不想拿这种恶劣的剑。

林烨没什么异议,绝情这把剑他敬而远之,于是跟着晓乐一同离开。

作者有话要说:

晓乐:我的烨子啊!

林烨:我的乐乐啊!

沈逸之:我是男三?

第49章 人生如书

晚上,他们找了一处山壁下,生了火。

为了庆祝这老天都阻止不了的兄弟情义,林烨还特地抓了一只肥硕的野兔,剥了皮,架在火上烤着。

所以这本书的主角是你。

唉,倒了八辈子霉了,你说穿哪儿不好,不是曰天曰地的爽文主角也就算了,非得是这种命途多舛,宁天下人负我,也不负天下人的苦难主角,我一弄明白这是哪儿的时候,想到接下去发生的剧情,我就想再死一次。

林烨取出储物戒中的调料,一点一点撒在油汪汪的兔子上,烤肉香散发出来,他狠狠地吸了一口,一脸陶醉。

说来在浮游门,为了不崩人设,连口饭林烨都吃得分外优雅,哪儿敢这样吃烤兔子,粗野不说,这种有杂质的食物入口还不利于修行,调料搜集起来,都没有用武之地。

如今死党面前,他就有恃无恐了。

而晓乐却没什么心情吃东西,他手里拿着一根草,有一下没一下地拨弄着:玉阙仙尊也是个伪君子,我竟一点也不意外,毕竟凌剑宗的太上长老,孤昊仙尊也是这副道貌岸然的德行。

所以咱们命苦啊,大反派居然是这世界几乎最强大的存在,怎么对敌?我身上又流着仙魔血脉,就是想避都避不开。玉阙仙尊想飞升都想的走火入魔了,可惜他没寒岳剑尊天赋和本事,只能走邪路,所以绝对不会放过我的。他会想尽办法逼我入魔,然后夺舍我的身体,借着我强悍的血肉,以及神兵龙吟重天一举突破九九火雷劫。

呵,仙魔之体。晓乐冷笑了一声,都存着这个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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