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哭得软瘫在了地上。巴顿则蹲在地上,似乎什么事儿也没发生,只是偶尔偏过头舔血疗伤。

自此以后,巴顿每晚被放开,早上被套上铁链。它也习惯了这种生活。白天它躺在太阳底下,完全一副无所事事的样子,慵懒地享受温暖的阳光,而到晚上被解放以后,则像一个大内卫士,警惕地巡逻着,侦探着一切来自于外部的危险信息。一旦有异常,它便会毫不犹豫挺身而出,将一切敢于临近主人家的人啊狼啊狗啊撵得屁滚尿流落荒而逃(此书已出版,当当网、卓越网、新华书店有售)。

一个月后,巴顿的领地已然从尕花儿家的那幅庄廓扩大到整个桦树湾了。就如不列颠帝国一样,它的领地的扩大,也是通过斗争取得的。大约在它被解放的第三天晚上,它巡逻到主人家东边的那条山梁后,仰起脖子叫了两声。这时,村西头也有一个狗在叫,声音洪亮如古刹钟声、清脆如瀑布入涧,声音里满含愤怒与威胁。这大概就是桦树湾狗世界的首领,这块领地的主人了。早想见识见识这个家伙了,今日一听,巴顿欣喜异常,当下便不甘示弱地回叫了两声,声音里满含不屑与挑衅。

村西头的狗叫声沉寂了,但不到一会儿,一群足有二三十条狗的庞大队伍如旋风般卷到了巴顿所在的这个山梁上。巴顿蹲在那儿,颇有泰山崩于前而眼不眨的气概,傲然看着一字儿排在它面前却不敢贸然近前的狗群。在这群狗中,唯有一条嘴巴和四肢金黄的大黑狗蹲在群狗的后边,静静地看着它。

这就是头狗了。巴顿一眼就看了出来。这就是让谢队长他们遭受重创一个多月没起身、让桦树湾人乃至黛彤川人闻之色变的藏獒火焰焰。它们对峙良久后,火焰焰低吼一声,前边的几条藏獒叫了一声,直朝巴顿扑来,巴顿慨然迎敌,只几个回合,就将那两个自不量力的家伙打得吱哇乱叫,躲到一边舔血疗伤去了。

其他的狗见到这情形,都畏怯地退了退,不敢上前了。

但被那两只狗激怒了的巴顿却不肯了,它跳跃着,越过那些小狗,径直向火焰焰扑去。它要实施“斩首行动”。

在金银滩草原,它锋芒毕露逐渐成为一代獒王,总结起来,是一次又一次地“斩首行动”的结果。在每次的战斗中,它根本不屑于那些跟在头狗后边屁颠屁颠狂吠不止的狗们的。一上手,它就直接攻击那些常常先不出手,颇有王者风范地蹲在那儿指挥其他狗上来跟它斗争的头狗。它行动敏捷、下口凶狠,往往在一阵狗毛横飞中就结束了战斗。那些头狗要么被它直接杀死,要么被它杀个落荒而逃直至俯首称臣。只要征服了头狗,剩下的那些狗便会成为它忠诚的属下。

末代枪王2 第五十五章(4)

巴顿越过狗群直接撞向火焰焰。火焰焰也发现了它的企图,凶猛地迎了上来,两狗相撞,就像两个打足了气的皮球碰在了一起,立即弹开了。在巴顿的回忆中,凡是被它尽力一撞的狗,绝大多数会被撞个四仰八叉的,而今天居然没能将这家伙撞翻,自己反而被撞得后退了几步!它知道今天遇到了真正的对手了。它清楚今天如果被对手打败,如果自己在战斗中发出哀鸣或惨叫声,或落荒而逃,这些狗们立马会斗志昂扬,扑上来将自己撕成碎片的。

二狗在弹开后,立马又扑在了一起,这次双方都直接去攻击对方的要害——脖子!但经验丰富的火焰焰似乎早就觉察到了这一招,它用身体挡了一下,巧妙地躲过了巴顿的攻击,自己的那张血盆大口却一下子就将巴顿的脖子叼住了。

巴顿感到了一阵窒息,它感觉到了火焰焰嘴上的力道如一只铁钳几乎让它喘不过气来。情急之下它狠命一甩,就甩开了它的嘴,然后转身一口,就透过火焰焰厚实的毛发,在火焰焰背上划开了一条长长的口子,血汩汩地流了出来。

同其他任何嗜血动物一样,所有的狗在闻到血醒味后便会狂躁不已、兴奋不已。而巴顿更是信心大增更加勇猛,一纵一跳扑过去,跟火焰焰打在一起。但它很快发现,火焰焰尽管嘴上力道很大,但根本无法撕开它的皮肤,并且不一会儿它便精疲力竭,只有防御之能、没有还手之力了。

相反,巴顿则越战越勇,在一阵狗毛横飞血肉溅飞中,火焰焰发出哀鸣声。所有的狗在听到火焰焰的哀鸣声后,吼叫着围上去,顷刻间就将它撕成了碎片。

在群狗攻击火焰焰的时候,巴顿蹲在一边舔着嘴唇,半眯着眼睛欣赏着这场惨烈的闹剧,犹如罗马贵族在斗兽场观看奴隶们在互相残杀。

第二天早上,所有的桦树湾人集聚到这片狼藉的战场,看到火焰焰散落在各处的尸体碎片,痛惜不已。尽管绝大多数桦树湾人都遭到过火焰焰的攻击,但它给了他们多少安全、保护了他们多少牛羊啊!

牧羊人吴国良捧着火焰焰的尸骸失声痛哭。多年的牧羊生活中,在与狼、熊甚至豹子的搏斗中,他与火焰焰结下了父子般的深厚感情,他比疼自己的儿子还疼它,今日想不到给这驴日的给扯了!

哭了几声后,吴国良如飞也似的朝家里跑去。不一会儿,他拿了土铳枪回来了。他要去尕花儿家将巴顿毙了,给他的火焰焰报仇。尕花儿急了,抱住吴国良苦苦央求。这时谢队长走了过来,厉声喝道:“吴国良,你想干啥?”吴国良看见谢队长更是怒不可遏,跳过去一拳打在谢队长的下巴上,直将谢队长打出一丈开外,“都是你这驴日的干的好事,不然我的火焰焰咋会斗不过这样一匹串山狗……”

大家都知道吴国良迁怒谢队长的原因。那个冬夜的晚上,就是被火焰焰扯后半年后的一天晚上,谢队长扛着一把圆头铁锨路过羊圈。仇人相见,分外眼红,火焰焰尽管拴着铁链被圈在铁栅栏中,但狠命的撕咬,仍让谢队长心惊肉跳。谢队长想起那晚的遭遇,气不打一处来,当下用锋利的铁锨狠命地捣火焰焰的嘴,直将火焰焰满嘴的牙敲得一干二净。

也正因为如此,正当壮年、战斗经验丰富的火焰焰败给了巴顿。

当下被吴国良打得眼冒金花的谢队长更是怒火中烧,你驴日的竟敢打我,打我一队之长!他跳起来,捡了块石头尽直朝吴国良扑去,不待众人劝阻,二人已纠缠在一起,只几下二人便头破血流。

众人拥上来,硬生生地拉开了。二人兀自如拴在铁链上的两只藏獒,向对方奔扑。

灭了火焰焰后,巴顿自然地晋升为这一地区的獒王。

成了獒王的巴顿尽职尽责护卫领地。但这种日子是平淡而平庸的。它更渴望战斗,渴望与它与生俱来的敌人——狼的战斗!

这个时机终于来了。在这个鞭炮声噼啪作响的初春凌晨,它居然听到了它熟悉的狼的嚎叫声,它怎能不欣喜若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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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代枪王2 第五十六章(1)

狼的凄厉而悠长的嚎叫声,几乎是陪伴着巴顿长大的,就像母亲的摇篮曲。它童年生活的金银滩草原上世居的是几乎全民信佛的藏族、蒙古族,他们慈悲为怀,乐善好施,从来不捕杀野生动物。即使是狼、熊,甚至豹子一类时时危及他们牛群羊群,甚至自己生命安全的凶猛野兽,他们也只是被动防御,利用同样凶猛的藏獒被动防御,从来不去主动消灭。于是金银滩草原环湖地区那片水草丰茂的地方野生动物成群,自然狼熊豹子也成群。在那绿色如茵,流水潺潺幽静平和的草原深处,演绎着一幕幕惊心动魄的弱肉强食的精彩故事。

巴顿第一次与狼正面交锋,那是它半岁大的时候。那时候它已然是一条体重足有四十公斤身高60厘米的少年藏獒了。那天夜晚,狼群肆无忌惮地逼近活佛家圈窝。加吉——巴顿的父亲,一无例外地率领着豹群,与狼对峙在离圈窝几十步的一个山坡上。

加吉眯着眼蹲在那儿,睥睨地看着那群色厉内荏的狼群不出声。加吉知道,别看狼人数众多,但它们从来不敢与它们这些藏獒正面交锋的,只会采取一些偷袭设伏等卑劣的手段袭击羊群,只会在引诱藏獒离开或乘藏獒防护疏忽的时候,才会向那些手无寸铁毫无防范能力的羊群下手。

这正是加吉鄙夷狼群,有时甚至不屑一顾的地方。

加吉知道,此时正值深秋,环湖草原的野生动物正是膘肥体壮的时候,不要说那些黄羊、羚羊、野兔等野生动物,就是遍布草坡山沟的旱獭们也都肥成了油皮袋。它们行动迟缓掘地而居,凭狼的狡诈不难填饱肚皮。狼们之所以还要在夜晚来攻击牧人的羊群,一则是它们贪婪的本性使然,更重要的是它们觊觎金银滩草原上这些由大自然长期演化遴选遗留至今的藏系绵羊——祁连羊那鲜嫩多汁、少腥寡膻羊肉的美味。

跟那些在青黄不接的时候几天捕获一只猎物,饿得忘乎所以的狼群比较,它们还没有达到穷凶极恶的地步。再说,即使它们无所顾忌发动进攻,也绝不是它们的对手,它们一对二也绝对不会败给对方。

因此,加吉跟无数次与狼搏斗一样,以轻松中有点期待和兴奋的娱乐心情,对待这场战斗的。它首先叫了一声,命令巴顿先上。这娃儿别看长得高高大大肥肥壮壮的,资质禀赋都不错,就是成天沉迷于声色中,领着一群尕在花前月下卿卿我我不务正业,该是让它好好锻炼锻炼的时候了。

其时,巴顿正在一边躁动不安。它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一种天生的征服欲望在它浑身的每一个细胞里蹿动。当它一听到父亲的命令,立马一个纵步,学着父亲屡试不爽的“斩首行动”,越过其他狼,径直向那匹壮硕的头狼扑去。

头狼吃了一惊,但马上镇定下来,闪身躲过了巴顿的撞击,然后一转身在擦身而过的巴顿的屁股上狠命地咬了一口。巴顿是一只纯种的青海藏獒,浑身的毛发不是太厚,尤其屁股胯下的毛更为稀薄。头狼是一匹战斗经验十分丰富的狼,它躲避、转身、下口撕咬,动作一气呵成,稳、准、狠,生生在巴顿的屁股上拉开了一条大口子。

巴顿悲号了一声,更加愤怒,返身又朝头狼扑去。这次它径直向头狼的脖颈咬去,但头狼似乎怕了,转身就逃。群狼见头狼逃跑,便大面积溃败。巴顿信心大增紧追其后,完全不顾父亲在身后的喝叫。

末代枪王2 第五十六章(2)

翻过两道山梁,越过一条沟时,头狼忽然躺在了小沟里,张开血盆大口对准了巴顿跳跃小沟时会完全暴露在它嘴上方的肚皮。它准备一口就将它的肝花五脏给倒了,将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给灭了!这是头狼在无数次的战斗中练成的绝招,百试不爽,屡战屡胜。

但巴顿身躯高大,弹跳极好。看见小沟时,它早已蓄足了全身的力道,准备连越带扑将头狼给扑住。忽然看见头狼躺了下去,来不及刹车,高高地从头狼头顶飞跃了过去。那狼一躺一咬竟然只咬着一丝空气,自己的两只虎牙反而被磕得生疼!

头狼见使计不成,便恼羞成怒。看已然远离了狗的领地,也无所顾忌了,翻越身低吼一声直朝巴顿攻去。狼胆敢主动攻击藏獒,这在巴顿的记忆里可是头一次。它惊恐之余仓皇应战,但群狼听从头狼的招呼,一蜂窝地向它扑来。

顷刻间声震寰宇,狗毛飞扬、血肉横飞。

若不是加吉它们随后赶来,狼们放弃了攻击仓皇逃跑,说不定巴顿会成为有史以来在金银滩草原被狼撕碎的唯一一匹藏獒。

第二天天刚放亮时,活佛还在睡觉,忽然见加吉在门口吱吱叫唤,并不停地撕扯帐房角子。他知道出了事,赶紧穿了衣服,跟随它来到那条山沟,发现巴顿像一条皮袋似的躺在那儿,血肉模糊奄奄一息。

活佛趋上前,探了探鼻息,发现这家伙还活着,赶紧放在马鞍上驮了回来。

而后,在活佛的精心调养下,过了两个月它才恢复了元气。

吃一堑长一智,自从有了那个难忘的第一次,巴顿在之后的每一场战斗中,都虚心学习,既不畏怯退缩,又不盲目出击,努力做到有勇有谋,百战不殆。就是这样的学习和战斗,一年多后,它在那片草原上奠定了獒王的显赫地位。

当然了,这只是人们承认的,若想取得真正獒王的地位,必须使那些藏獒们承认,这个承认是它在同狼群无数次的战斗中付出了血的代价后取得的。

就在它好不容易夺得獒王地位正想大展鸿图之际,一条铁链将它带到了桦树湾,如同拿破仑被发配到了圣赫勒拿岛,沙俄的革命者被沙皇流放到了西伯利亚。

即来之,则安之,在愤怒挣扎、绝食抵抗等都无效之后它随遇而安,认为自己一辈子将在铁链半径的方圆天地里度过余生。想不到有一天傍晚女主人竟然脱去了它头上的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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