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睛亮了亮,接过蜜饯后立马往嘴里塞了一颗,然后走回角落烤火。书房里终于安静下来,少年看了几页书,回头再去看有姝,发现他脸颊鼓起一个小包,显然是把果肉吃完了,却舍不得吐出里面的核,只等着把甜味全都吸干净。

少年无声笑了,遍布阴云的心头慢慢露出一线阳光,虽然被放逐到这等苦寒之地修行,却似乎比待在皇城更有乐趣。放下书,看了看窗外的天色,他温声道,“午时了,回去用膳。”

吃饭这种事,有姝向来不落于人后。他立马蹦起来,把早已准备好的暖炉塞进少年手里,急道,“主子你等等,我马上去灶房取饭菜。”

“先伺候我更衣再去。”少年将蹦出门槛的幼童拽回来,表情又是无奈又是好笑。

有姝耳根微微一红,连忙规规矩矩的跟在少年身后。少年爱洁,一日必要换三套衣服,早中晚各一套,否则便浑身不舒坦。二人回到卧房,阿大恰巧把新裁好的衣服送来。

“这几套是有姝的,快穿上试试。”阿大笑呵呵的打开其中一个小包裹。

有姝踮起脚尖一看,果然是自己的尺寸,有内衣也有棉袄,还有两双牛皮靴子,里面夹了羊羔毛,穿上一定很暖和。他本就黑亮的眼珠似在发光,却还是压下满心喜悦,把少年的衣服取下来,说道,“先帮主子更衣吧,这些衣服我回去再试。”

“现在就试,不合身我叫他们改。”少年却不答应,亲手为幼童穿衣。

棉袄做得很厚,颜色也十分鲜亮,有姝最近长胖了些许,蜡黄的皮肤变得白白嫩嫩,看上去像个移动的粉团子,着实招人喜欢。少年将手放置在他头顶,将他转来转去的看了半晌,这才满意的笑了,“我家有姝果然是个美人。”

有姝嘴角微微一翘,露出两个小酒窝。

少年越看越喜欢,将他拉进怀里,伸手去戳小酒窝,连戳了好几下才作罢,笑道,“行了,快点更衣用膳。”

被“用膳”两个字激励,本就心情愉快的有姝像打了鸡血,三两下把沉重的椅子拖到少年身边,站上去为他解衣带和腰带,完了将他推坐在床沿,蹲下身脱鞋。

少年的恶趣味又犯了,故意将脚背弓起,叫有姝无论如何也没法把靴子拽下来。有姝吃奶的劲儿都用上了,脸颊一时间憋得通红,却不防少年忽然放松脚背,让靴子猛然脱落。

有姝顺着惯性往后栽倒,不但摔了个屁股朝天,还像球一样滚了两圈,好半天爬不起来。所幸卧室内铺着柔软的羊羔皮,倒是没感觉到疼痛。他一面揉着小屁股,一面认真提议,“主子,你的靴子小了,我重新帮你做几双吧保证比布庄的裁缝做得好。”

这话并非虚言,末世里物资短缺,有衣服鞋子穿就算不错了,谁舍得扔掉破了就重新缝上,直到缝无可缝为止。作为勤杂工,有姝没少帮人缝衣服鞋袜,生活技能早已点满。

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怎能如此好骗少年心内暗笑不已,面上却分毫不显,捏着他长满冻疮的小胖手,调侃道,“你这小手恐连绣花针都捏不住,还能做靴子你看这几寸厚的鞋底,得一针一线地纳,没有一把子力气可不行。你有这份心足矣,主子我很欢喜。”

纳鞋底的确是个问题,有姝再次为自己的年龄感到无力,闷闷不乐地道,“那等我长大了再帮主子做鞋。”似想到什么,他又高兴起来,翘着唇,露出两个小酒窝,“做衣服不费力,我先帮主子做两套春衫吧,再过一两个月就能穿了。”

少年虽然不抱什么期待,却依然爽朗的笑了,“行,我便等着穿有姝帮我做的新衣服。”原以为母后去后,便再也没人会亲手为自己缝制衣物,并且将自己的吃穿住行、喜怒哀乐放在心上。但有姝做到了,不是下仆对主人的尊敬与职责,而是真切的关怀与感激。

两个皆被父亲抛弃的人能在千里之外的梁州汇聚,未尝不是一种缘分。

阿大不敢打扰心情愉悦的主子,将衣服收进箱笼,转去灶房端饭菜,刚走出院门,就见阿二将一位老妇和一名十三四岁的少女拦住。

“这位小哥,奴家是来探望大少爷的,烦请您通报一声。”宋妈妈从荷包里掏出几文钱,想塞进阿二手里。

阿二不肯接,明知故问道,“你家少爷是谁”

“我家少爷就是我家少爷,还能是谁他原先住在东院的厢房,我们找过去,那里的僧人却说他搬来了这里。”宋妈妈没读过书,哪里敢擅自给少爷取名字,是以,现下有人问起竟不知该怎么称呼。

“你家少爷多大年纪,长什么样儿”阿大走过去盘问。两人跟自家主子学坏了,时不时便恶趣味发作,分明已把主仆三人的背景查了个底儿掉,却硬是要装傻。

“我家少爷今年五岁,这么高,眉淡、眼大、鼻高、嘴小、脸圆,十分玉雪可爱。”

“就是有点瘦,表情呆呆的,不常笑。”白芍跟着补充。

“什么叫呆呆的,那是憨态可掬,憨态可掬你这死丫头,没读过书就是不会说话”宋妈妈不乐意了,狠狠戳白芍脑门。

阿大、阿二忍笑忍得十分辛苦。怪不得有姝如此有趣,原来是耳濡目染的缘故。阿大放缓面色道,“我大约知道你们要找谁了,稍等,我去叫有姝。”

宋妈妈和白芍大松口气,忙不迭的道谢。

有姝很快随着阿大出来,将宋妈妈和白芍拉到自己原先那个房间。如今,他时时刻刻跟在少年身边,便是晚上睡觉也不分开,故此,屋里许久没人居住,已积了一层灰。宋妈妈原以为他受了怠慢,听了内情才叹道,“贵人心善,老奴帮贵人立个长生牌。”

有姝点点头,从袖袋里掏出五两银子,奶声奶气道,“定要用我的钱立长生牌,往后我日日去添香油。”上辈子,有姝是不信鬼神的,这辈子却不得不信。那厉鬼说他已上了阎王爷的生死薄,既有阎王,便肯定会有神佛,多多为主子积些阴德,他日后也能过得顺遂一点。不似王象乾,做了太多损阴德的事,叫厉鬼找上门来,还连累了自己。

“少爷,你哪儿来的银子”宋妈妈面露忧虑。

“主,贵人给的。妈妈放心,等我长大了,一定加倍还给贵人。”有姝没敢说自己签了卖身契,将银子塞进宋妈妈手里,继续道,“对了,贵人给我取了一个名字,叫有姝,日后你们便叫我有姝。”

“这如何使得少爷就是少爷,上下尊卑可不能乱。”宋妈妈坚决不肯,细细回味“有姝”二字,赞道,“虽然不解其意,但听着就很雅致。好,这个名字好。”

白芍也竖起拇指连声说好,末了看看四周,压低嗓音询问厉鬼的事,听少爷说待在贵人身边厉鬼便不敢来了,不免长舒口气。主仆三人聊了聊彼此近况,又吃完阿大送来的饭菜,这才依依不舍地告别。

有姝将人送到寺门外,远远看着她们的背影消失在山路尽头,正要回转,一名僧人抱着一大捆干柴从另一条山道走过来。

“小施主,贫僧方才崴了脚,烦请您帮贫僧分担分担。”他放下干柴,指了指自己红肿的脚踝。

有姝性情冷淡,对陌生人总会保持一定的距离,莫说僧人需要帮助,便是死在他面前,亦无法令他眨一下眼皮。他对僧人视若无睹,径直转身入内。僧人眸色微微一暗,跨步上前去掐他脖颈。

急促的脚步声引起了有姝的警觉,他并未回头查探,而是撩起衣摆狂奔,却因为腿短,很快被追上。

“往哪里跑你若不死,我的名字便不能从生死薄上消去,如何重新投胎做人你害我至此,总要付出代价”僧人阴恻恻的嗓音响在耳畔,叫有姝头皮发麻。他反手去抠僧人双眼,却不小心划破耳朵上的冻疮,流了许多血。

僧人愣了愣,随即扑上去吸食鲜血,含糊道,“没想到你竟是世外之人好啊,喝足了你的血,我亦能成为世外之人,断了因果轮回妙哉妙哉”

危急时刻,有姝的大脑依然在高速运转。从厉鬼的低语中他得知了一个惊天噩耗自己的鲜血对妖魔鬼怪具有无与伦比的吸引力,其效果不亚于唐僧肉。吃了唐僧肉能长生不老,喝了自己的血大概也一样。

换句话说,他现在的境况与末世一般无二,一旦流血,就会被周围的鬼怪分食殆尽。

、四十千

有姝虽然年纪小,却见过许多大场面,很快就摆脱恐惧,努力求生。他再次抬手,狠狠朝僧人眼睛抠去,对方立刻松开手,捂住眼睛惨叫。趁着这个空隙,有姝拔腿狂奔,匆忙间回头一看,却见僧人根本不在乎破掉的眼珠,也飞快追了过来。想也是,这具身体到底不是他的,便是再痛,为了世外之人的血肉,他也能忍耐。

有姝腿短,速度如何比得上一个成年人,眼看就要被追上了,不禁暗暗叫苦,早知道厉鬼如此穷追不舍,无孔不入,自己就该时时刻刻跟在主子身边。然而现在后悔已经晚了,他就算插上翅膀,也不可能瞬间飞回去。

“救命主子救命”有姝扯开嗓子大喊,但此处离佛殿很遥远,路径也很偏僻,莫说少年,便是寺内僧人也不见踪影。

听见背后越来越近的脚步声,有姝隐隐感到绝望,却在危难之际,一阵破空声忽然而至,紧接着便是两声惨叫。有姝回头去看,发现被厉鬼附体的僧人已瘫倒在地,左右腿各有一个血洞,显然是被暗器所伤。谁人助我又为何躲在暗处不肯现身有姝不敢停下来,边跑边快速思索,眼看小院的拱门近在咫尺,差点喜极而泣。

他知道自己虽然身世离奇,却绝不会有人在暗中保护。他爹没那个心,他娘没那个力,想来想去,这些隐藏在暗处的人要保护的对象,唯有主子。是了,他身携龙气,有几个暗卫也很合理。

算一算,这是主子第几次救自己的命有姝跨进院门时感激不尽的暗忖。

与此同时,少年也从暗卫处得到有姝遇袭的消息,正推开房门急急跑出来,与慌不择路的幼童撞了个满怀。一跌入檀香幽幽的温暖怀抱,有姝就彻底放心了,四肢用力缠在少年腿上,撕都撕不下来。不分开了,除非灭掉厉鬼,否则这辈子都不与主子分开。这样想着,他抱得更紧,将苍白的小脸贴在少年大腿上。

“没事了,有姝别怕,现在没事了。”少年弯下腰,将瑟瑟发抖的幼童抱入怀里拍抚。

有姝没啃声,感觉自己被抱离地面,连忙去搂少年脖颈,并把脸埋在对方颈窝处。世上最安全的去处果然唯有这里。

少年将受了惊吓的幼童带回屋内,找出金创药替他包扎被咬得鲜血淋漓的耳朵。阿大、阿二奉命前去审问那僧人,却得知对方已莫名其妙地暴毙而亡,秘密遣了仵作去验,竟找不出确切的死因。

僧人究竟是冲谁而来有姝还是自己这个问题少年很想弄明白,但经过大半月的调查,却没发现任何可疑之处,时日一长也就抛开了。

有姝这回受惊不小,连啃了十几个窝窝头才缓过劲儿来,从此便黏着少年不放,走哪儿跟哪儿,像个小尾巴。少年也不觉得厌烦,处处照拂不说,还亲自教导他读书习字。两人的相处渐入佳境,看着不像主仆,倒似父子。

虽然待在少年身边很安全,但把自己的性命交到别人手中,有姝无论如何也不放心。每到空闲,他便开始琢磨如何弄死厉鬼。目前,他还未发现厉鬼的弱点,反而让对方抓住自己一个把柄。对方连寺庙都敢闯,还杀死一名僧人,可见并不惧怕那些泥塑的神佛。这世上能克制他的东西也许很多,但有姝知道的,却唯有少年一个。

故此,弄死厉鬼的关键还在少年身上。若是能将他的龙气收为己用就好了。思及此,有姝的思路瞬间打开。他没研究过龙气,但所谓的龙气,归根结底是一种力量,与异能没什么差别。异能可以夺取,龙气自然也可以。

夺取异能只需挖出异能者的晶核并吸收,龙气呢要知道,少年只是个普通人,并没有晶核。难道要喝了他的血,吃了他的肉像厉鬼对付自己那般有姝疯狂摇头,把这个可怕的想法彻底摒除。他或许没什么节操和下限,三观也略有点歪,却素来奉行有恩报恩、有仇报仇的行为准则。少年并未伤害过他,相反,还曾几次三番救他于水火。为了保住性命而谋害少年,这种事他绝不会做。

有姝苦思好几天,终是把夺取龙气的想法压了下去。他向少年讨要了一块随身携带的玉佩,想知道一件器物若长久摆放在少年身边,会不会沾染龙气从而具备驱邪防身的功效。但事实是,他带着玉佩刚走出院门,就差点被厉鬼袭击。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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