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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以李光弼的为人,他反倒会直接跑来京城,想法子将王忠嗣所有罪过都一股脑揽到自己身上,而且还能说得天衣无缝,让人不得不信,最后多半是他得死,你家大帅承担连带责任顺便抱憾一辈子……”他说到这里忽然停住。

萧易早已跃起,一个箭步冲到门口拉开门扇,露出门口的身影。

“是你。”容襄冷冷道,“我倒走了眼,你竟是个有本事的。”他面色如霜,“你是奉何人之命而来?”

那女使被发觉,原本想逃,没想到萧易动作这样快,见已走不脱,更不答话,翻手抢过立在旁边的门闩劈下,竟直取萧易。

萧易赤手空拳都不怕她,何况此时浑身都是武器,他展开腕盾格开这一棍,将容襄拉过来挡在背后,顺手抽出腰间软剑,便与那女使斗在了一处。

女使吃亏在衣裙散漫,动作不够灵活,萧易看出破绽,身形越发飘忽,忽前忽后忽左忽右,不数招,便将那女使一脚踢倒,再也爬不起来。

容襄缓步自萧易背后走出,蹲在那女使旁边,萧易要拦,容襄却摆摆手示意没关系。他低头对那女使道:“现在可以好生说话了么,你是何人所派?”

那女使头发散乱,喘息道:“小郎君,你莫要给这人骗了,这人是朝廷通缉的要犯,可不是甚么好人!我是担心小郎君安危,才这样做的!”

容襄轻声道:“是么,多谢你告诉我。我竟不知道他是这样的人。”

那女使眼睛一亮,压低声音道:“小郎君,你别怕,等会我定会抓住机会将你救出去。”

容襄为难道:“可是这人好生美貌,我着实喜欢,便是通缉犯,也想一亲芳泽,如今还未得手,哪里舍得让他被人捉去?”

他微微俯身凑到女使耳边,低声道:“若你能找到同他一般美貌的人,我便将他交给你去领赏,可好?”

那女使才要答话,忽觉胸口一痛,一柄刀子已刺入她的胸膛,与此同时,容襄的另一只手死死捂住她的口鼻,将她按在地上。

那女使如被钉在地上的虫子般扭曲挣扎了一会,终于一动不动。容襄丢开刀柄站起来,掏出汗巾嫌恶地擦了擦手,丢在那女使的尸身之上。

这变故好快,萧易竟不及制止,他虽心中不忍,也知容襄是为了救自己,只是方才还温软如三月春风的少年忽然如此狠辣,心中不升腾起几分迷惑。

容襄,究竟还有几张面孔?

容襄却毫不在意,一脚踢开那女使的尸身,镇定道:“此地你已不宜久留,长话短说,要救你家大帅,其实需要的不是另一个王忠嗣,而是冲动起来就可以不管不顾的猛将。”

他停了停,飞速做出结论:“哥舒翰。”

只有哥舒翰,他是陇右节度使,原先王忠嗣的得力手下,至刚至勇的猛将,他才是最佳的人选,他请命去攻打石堡城,名正言顺。

天宝七载冬,陇右节度使哥舒翰无旨返京,单人独骑,直入长安。

陛见后,哥舒翰返回陇右,整军,备战。

随即,王忠嗣以阻挠军功的罪名被贬汉阳太守,幽居长安。随他一同前来长安的二百侍卫亲兵尽数革去军职,遣散。

天宝八载六月,哥舒翰晓谕全军,十日内攻下石堡城,到期不克,斩。

萧易随军,随他一同返回陇右的,还有容襄所赠的小黑马。

长安对萧易而言实在太危险,容襄权衡再三,终于同意萧易跟着哥舒翰前往陇右战场。他留在长安也做不了甚么,节帅那里看守极其严密,他本就是通缉犯,躲在军中还好,若大剌剌地跑去金吾卫守着的地方,那不是找死么。

不过萧易的军职已被褫夺,此番返回陇右,哥舒翰便为他重新弄了个身份,化名李易,跟在自己身边做个副将,还送了一柄质地良的长槊这是之前答应过的,哥舒翰一直记在心上。

萧易提槊策马,远望西北,那里,是巍巍石堡。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明瓦,是古代富户在窗户等处使用的玻璃替代品,主要材料为海洋贝类的贝壳、羊角、天然透明云母片。一开始都是用天然材料打磨到极薄,镶嵌在屋顶上做采光之用,后来工艺进步了,也有拿羊角胶做的,还可以做成色,用来做花窗,很漂亮,需求量也很大,明代时在江南都有明瓦一条街,好多工匠专职加工明瓦。

明瓦出现的不算早,有种说法是宋代才出现,不过我查阅了一些唐代建筑的文献,里面也出现了明瓦这个词,看起来也差不多是一样的东西,所以我就默认唐代也有了。这东西材料虽然不算多么昂贵,但加工起来一定麻烦得很,可以比照螺钿家具的加工原理,这些材料要打磨得薄绝对是个功夫活,所以不够富庶的普通人家只怕还用不起这东西,还是蒙窗户纸来得价廉物美。

☆、石堡

第九章

长安城,王宅。

王忠嗣被软禁在这里已经有很久了,久到他已渐渐习惯这里的安静。负责看守这里的金吾卫对他始终尊敬有加,但他们只守外围,平素里是很少能碰到的,而在内院中侍奉他的,全是又聋又哑的阉奴。

这里除了风声、雨声、鸟雀鸣叫的声音,便只有墙外偶尔传来的孩童打闹的声音,只可惜很快又会消失。

这里,是不允许无关人等靠近的禁地。

因此,那个少年走入王宅,走到王忠嗣面前时,他真的吃了一惊。宣旨的内官、冒天下之大不韪来看他的文官武将都在意料之中,唯独没想到来的会是一个看来如此年轻稚嫩不谙世事的美貌少年。

少年手中拎着一个小小的食盒,有酒,西北最烈最辣的酒,有肉,又咸又膻的煮羊杂,有饭,又厚又硬的麦饼。

这本不是会出现在长安的饭食,粗糙得让人难以下咽,可是王忠嗣却感觉无比亲切。

这在前线,已经是犒军时的饭食。

一看就是从未吃过苦的少年陪着王忠嗣一起吃了这顿粗糙的酒肉,烈酒入口,明明呛得脸都红了,可是这少年酒没少喝,肉没少吃,硬得简直可以硌掉牙的麦饼也跟着啃了半个。这之后,少年又来了很多次,有时是送饭,有时,只是纯粹的来陪王忠嗣下下棋、喝喝茶。

一开始,少年来的时候总会有金吾卫的人在门外等,无论多久都会等,但时候长了,金吾卫的人也渐渐开始懒散,不再从头到尾严密监视,甚至经常只是抱着枪坐在门外打盹,等待里面漫长的棋局结束。

这少年看起来实在不像能翻过天的人,他太致,太美貌,从头到脚就是个琉璃般的人物,脆弱、易折,经不得半点风雨。

少年说,他叫慕容襄,是索卢侯的独子,也是李相的门客。

这两个身份,每个单独说出来都没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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