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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总有个人要先死,琼斯父子是父亲最坚定的支持者,那些家伙大概觉得杀了查德曼对我是一种警告和威胁。可惜查德曼不是个很好的继承人,无法接管他父亲普利兹的生意。他死了对我没什么影响,而且他的死也不是这次火并的导火索。”

拉蒙德向他看了一眼。

“不过不管怎么样这都是个开头,接下去还会有更大范围的冲突。”庞德忽然问,“这个墓园可以安葬多少人?”

“几百个。”

“我要一个准确数字。”

拉蒙德了解他,庞德想知道的并不是墓园中空墓穴的数量,而是家族中需要铲除的敌人数量,他们可能多少都和他有点血缘关系,也许死后他会来参加他们的葬礼。

拉蒙德把这件事记下来,打算列一个名单给庞德。然后这份死亡名单上的大多数人就会死,有些死得默默无闻,有些死得人尽皆知,但任何一个死去的人都不会和庞德卜伦诺产生联系。多亏了这个和平光明的世界,让黑道家族不再只有一条不归路可以走。

从医生宣布父亲罹患绝症的那一刻开始,庞德花了一年时间斩断与家族中那些见不得光的生意之间有迹可循的表面关系,并开始投身公共事业,发表演讲,出席各种慈善活动。他和父亲的观念截然相反,但也不是全盘否定。庞德认为表面当一个好人有利于暗中做更多对家族有益的事,可是能够理解他的人少之又少,那些只顾眼前利益的傻瓜、短视的蠢货完全无法认同他的想法,以至于他的洗白计划磕磕绊绊,总是不能一帆风顺。父亲病重后,傻瓜和蠢货们暗中结党,家族中反对他的声音越来越多。这些腐朽贪婪的蛀虫拖垮了父亲,拖垮了整个家族,只有割掉腐烂的根茎才会让植物长得更好,忍痛剜去腐肉才能重获新生。

葬礼结束了,他离开墓园,回到自己的车上。

“去哪?先生。”拉蒙德问,“要回去吗?”

“不。”庞德想了想说,“去前面的樱桃街。”

“可是日程计划中……”

“去吧。”

几分钟后,车停在樱桃街的路口,大厦的废墟还在清理,重建之前有很多事要做。

庞德滑下车窗,闻到弥漫在空气中的阵阵灰尘味。几个戴着安全帽的工人正在工作,他打开车门向他们走去,拉蒙德立刻伸手阻拦:“先生,下车很危险。”

这是不在计划内的行程,家族火并的余韵未绝,危险无处不在。

庞德突然向他瞥了一眼,拉蒙德看到了,这一瞥绝不是无意的,也不可能被误读。他伸出去的手缩了回来,意识到这并非计划外的行程,只是不在他的计划列表上。但是他依然察觉到危险,如果他是杀手,绝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无论从哪个街角射来致命的一枪都能改写卜伦诺家族今后的命运。

庞德走到一个工人身边,问道:“这栋大楼是什么时候拆掉的?”

“三天前。”工人回答,接着告诉他,“你得走远一点。”

“好吧,我只想问问这里将会造什么?”庞德的语气非常温和有教养,工人不认识他,既不知道他是常在报纸新闻上出现的慈善先生,也不知道他是庞大黑道家族的继承人。

“可能会造一栋更高的楼,多少层我不知道,但肯定比原来的高。”

“为什么拆掉原来的楼,因为它太矮了吗?”

“那栋楼很老了,墙壁有裂缝,反正他们打算拆了它造一栋新的,它叫什么来着,葛瑞斯大厦?它的造型很老旧,他们再也不会造这样的楼房,那种过时的尖顶,没有停机坪的摩天大楼总是不太时髦。”

庞德没有回答,他已经得到了想要的答案,一座新的高楼,冲天而起,像一个崭新的巨人矗立在城市中,带着光滑玻璃的躯壳,漠然地俯视着人们。是父亲这样无趣冷酷的老人造就了这个城市的历史。庞德相信一切都会轮回,只不过新的葛瑞斯大厦不会再有尖顶了。他的目光从一大片漫漫废墟上回,拉蒙德不知道他在等什么,但如果他没有打算离开,那一定就是在等待。

这时,一只灰色的老鼠从废墟中钻出来,硕大的身躯蠕动着,先是警惕地抬起半个身体向四面张望着,接着迈开短小的四肢。它的身体出乎意料的长,比庞德想象中要长得多。这只机灵的啮齿动物也放弃了倒塌的葛瑞斯大厦,打算另谋出路。就在它试图穿过街道跑向对面的巷子时,枪声响了。

子弹穿过大半条街射向庞德,准确无误地钻进他的心脏。

血花飞溅。

“先生!”拉蒙德高叫一声。

庞德被击倒在地,拉蒙德挡在他和暗藏的杀手之间,如果还有第二枪,他也会遭到同样的厄运,但是枪声在寂静的街道上回荡,没有再次响起。

拉蒙德把庞德送回车里,短短几分钟,他的脑中已经有了好几个杀手人选以及幕后主使的名字,可就像无法断定是谁杀了查德曼一样,他也无法确准藏在暗处向庞德开枪的真凶究竟是哪一个。

“开车。”

忽然间,拉蒙德听到后座上传来呻吟似的声音。

“先生。”他镇定下来,被击中心脏却没有当场毙命真是个奇迹。

庞德吸了口气,似乎在忍住疼痛。

接着,他的声音又恢复了平常的冷静,轻声说:“可以回去了。”

拉蒙德向后视镜中看了一眼,他看到庞德脸色苍白,双眉紧皱,目光笔直地望着他。

不知道为什么,拉蒙德找到了刚才令他焦虑不解的所有事情的答案,并且忽然间这些答案变得很清楚。

发动车子时,他看到那只老鼠终于穿过大街,奔向了目的地小巷中的垃圾桶,那向来是野猫的地盘。

庞德说:“我要买这座新造的大楼,不管多少钱。”

他力地坐起来,拉开外套和衬衫,露出里面黑色的防弹衣和早已破裂的血袋。

“拉蒙德。”他皱着眉忽然问,“刚才街上是不是有一只老鼠?”

“是有一只。”

“你喜欢老鼠吗?”

“不怎么喜欢。”

“我也不喜欢。”

“老鼠很脏,尤其是那条尾巴。”拉蒙德轻轻吐了口气,想让气氛稍微轻松一些。

庞德想了一会儿说:“我不喜欢老鼠,是因为它们好像总是在偷听别人谈话。”

拉蒙德又看了他一眼,庞德已经换了个舒适的姿势让自己好过些,冷峻的脸上终于流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放松。

这是个宁静富有的街区,有足够警力,随处可见的监控,治安令人安心。无论是刚才的枪击还是现在的车速都将被忠实记录下来,加上目击者,整个事件很快会变成一个新闻。

庞德看着窗外飞掠而过的街景,胸口剧烈疼痛,但他毫不担心。透过后视镜,他还能看到那片废墟,那个城市的伤口。

不管新造的大楼是谁的,他都会买下它,并且仍然叫它葛瑞斯大厦。

他爱这个城市吗?

是的,他爱。不过他要用自己的方式去爱,他爱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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