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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你也有不知道的时候?”能让见多识广的林书彦承认不知道,唐嘉虹非常之骄傲。

“嗯,我吃过的仿荤菜的原料,无非香菇、冬瓜、豆腐、魔芋、豆腐干,还有豆腐皮之类,但是这道红烧肉,却不是其中的任何一项,完全没有黄豆与香菇特有的那种腥气,也不像冬瓜的质地那般柔软,魔芋的质地又过于紧密,一眼就能看出来。”

“哼哼,我现在告诉你,就是豆腐!”唐嘉虹一扬头。

林书彦笑着摇摇头:“不会的,凡是豆类,都有一种豆腥味,那种味道,至今没有人可以去除的干干净净,让我吃不出来,不过,我倒是吃出一点米香。”

神了!唐嘉虹的嘴半张着,差点合不起来。

这是唐嘉虹在湘西旅游的时候跟当地人学的一道菜,又心将其改良,好做给奶奶吃。

在湘西有一处村子,名为芙蓉镇,本是个原名王村的无名小镇,后来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时候,一名超级厉害的导演带着后来成为影帝影后的男女主角去拍了一部电影,原本芙蓉镇根本没有游客去,随着电影的上映一下子让全国知道了这个地方。

唐嘉虹就是听着奶奶讲过的电影内容,才决定去那里的,电影的内容对她来说挺无趣,但是那里有一样东西非常的吸引她,那就是米豆腐。

大多数游客只不过是去吃一碗就走了,而她则是在米豆腐的铺子里软磨硬泡,终于弄明白了大米变成豆腐状物体的全过程。

奶奶喜欢吃红烧肉,但是年纪大了,不宜过多的摄入胆固醇和脂肪,唐嘉虹觉得米豆腐可以做为红烧肉的完美替代品,在芙蓉镇呆了两个多月以后,她终于能够用米豆腐做出一块几可乱真的红烧肉了。

听她侃侃而谈,林书彦也听得入神,他问:“味道可以靠调料来处理,但是口感你是怎么做到如此层次丰富的?”

“那当然是我做的好,米豆腐分层做,最底下的那一层稍微多放一些碱水,做的结实一些,压得久一些,仿肥肉的部分,就做嫩一些,铺在瘦肉上,最后做皮的那一层最老最结实,按两肥三瘦的夹心肉的层次码好,最后铺上一层肉皮,然后再用米粉和淀粉做成挂糊,裹住六层红烧肉,下锅煎一煎,就是又香又酥的五花肉口感啦。”

最后她还补充一句:“反正也不是很难,肯用心花些功夫就行了。”

“听你这么一说,还真是容易,也就像《红楼梦》里王熙凤向刘姥姥解说茄鲞的做法那么容易。”林书彦笑笑,又看着她手里的空碗:“你怎么不吃饭?”

“哦,没什么,早上吃多了,现在不饿。”

看着他吃,就很开心啦,做菜的人就喜欢看着别人将自己做的菜吃完,如同送礼的人希望拆开礼物的人兴奋的欢呼一样。

“你做这个素红烧肉,一定准备了很久吧?”不知什么时候,林书彦又盛了一碗饭,将素红烧肉的汁全部倒了进去,红褐色的酱汁与米饭搅拌在一起,散发出更加令人垂涎三尺的香气。

唐嘉虹一脸的淡然:“没有,都说了,随便做做。”

“这层层的米豆腐,外面就没有卖的,一定是你做出来的,而且,是从磨米浆开始,所以,应该是昨天就做了。”

林书彦分析的一点都没有错,昨天她等待林书彦回来的时候,实在是百无聊赖,忽然想起了这道特别功夫的菜来,慢慢的磨了米浆,点了卤,压了一夜,正好今天刚好拿来用。

被说破了心事,唐嘉虹有些不好意思,她舀了半碗芙蓉翡翠汤,拿起勺子,慢慢盛起,往嘴里送。

“你以前被打过手吗?”林书彦忽然没头没脑的冒出来一句。

唐嘉虹不解其意。

林书彦指着她搁在左手边的筷子,刚才,她是左手执筷的。

“这么多好吃的放在面前,你不盯着,看我的手干什么。”唐嘉虹嗔道,心里却是有些开心的,谁不希望被一个有颜值又识趣的男人关心着呢。

“因为我曾经因为左撇子,被打过很多次手,后来被迫改用了右手,现在左右手都能用。”像是为了证实自己的话,林书彦用左手拿起筷子,灵巧的夹了一颗豌豆放进嘴里。

唐嘉虹似乎有些恍惚,她的双眸定定的看着一个地方,实则没有焦距:“我以前,的确也是惯用左手的,被妈妈打了很多次,说我是怪物、不正常、变态,像我姐姐那样惯用右手的,才是正常的孩子。”

“可是用左手的人聪明。”林书彦做为左撇子同盟的人,忍不住替她发出愤愤不平的声音。

唐嘉虹的嘴角苦涩的微微向上扬起:“与别人不一样的就是怪物变态不正常,只有按步就班,一步步全部都按着别人期望来的,才是符合标准的有用之材。”

“我很小的时候,就一直因为使用左手的问题会被妈妈用铁衣架抽在手背上,吃饭的时候我不会用右手,就不准吃饭,左手敢摸勺子筷子,就是一顿打,一直打到整个手都肿得发胀,根本捏不了任何东西为止。上小学以后学写字也是,用左手握笔就打,打坏了手,写不了作业,还是要挨打……”

说到这里,唐嘉虹就说不下去了,想起过去,她只觉得一口闷气堵在心里,姐姐虽然成绩不如她,但是却因为行为举止处处符合妈妈的要求,因为妈妈也总是更多的偏爱她一些,后来爸爸去世,妈妈一个人带不动姐妹俩,奶奶主动把唐嘉虹接走,从此以后,她才摆脱了一天三顿打的日子。

唐嘉虹低下头,几缕发丝垂下,一只温柔的大手将她的头发拨至耳后,她抬起头,粉色樱唇被轻轻覆上。

双唇只是轻轻一贴,又被放开。

“又是安慰吗?”唐嘉虹轻笑,她还沉浸在刚才的情绪里不可自拔,她认为自己产生了一种错觉,认为自己喜欢上了林书彦,林书彦也喜欢她,这一定是错觉,两个在酒吧里因醉酒而相识便即刻发生关系的人,彼此都不会是组成家庭的良伴,会在同一屋檐下住着,已是命运开的一个天大的玩笑,等到一切回归正轨的时候,他一定会娶一个名门闺秀为妻,至于自己,也许是买一套小房子,养两只猫,抱着电脑过着一潭死水般的生活。

至于出现在心中的那种熟悉而遥远的悸动,一定是因为自己已经寂寞太久了。

在金融界做了这么久,唐嘉虹最擅长的事情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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