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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够的功绩,可说到底,北刃的定义到底是什么,是特种部队吗?可在他看来,北刃的人武器是全国军队最先投入配备的,有鼻子最灵的,有地理最熟的,有功夫最好的,有枪法最牛的,可他们比自己前世知道的特种部队还差了些东西。

之前晏冷一直不知道那到底是什么,就在刚才,他终于明白了,他们差的是一个“变”字。

诚然,他们的训练课程已经是全国最先进的一支部队了,而且也和国外的很多部队学习了训练方法,比如化妆潜行,比如侦查和反侦察,比如武装渗透,可他们的变数实在是太少了,他们就像是一些在某些领域最厉害的人集合在一起,使用着全国最先进的武器,可如果要晏冷来评价,他们都只是一些将武器使用得最好的人而已,如果打分,都是不合格。

他们的敌人不都是傻子,他们存在的意义,也并不是简单地抛头颅洒热血,或者是将他们手里的那杆枪,或者是那一身功夫用到极致,他们的存在只为了一个字,那就是“胜”!

北刃,还不够锋利啊,看来自己,就是北刃的磨刀石,怪不得张北歌这么痛快就把自己调过来。

可自己又能在北刃待多久呢?他始终是要回去的,还有一个岑歌在等着他,可身为一个男人,身为一个中国人,也身为一个军人,晏冷看着自己身边的战友,想起了过去三个月以来他们的并肩战斗,晏冷的心里陷入了深深的纠结。

可能他改变北刃一些,这些人里就有一个人能活下来,可能他将自己知道的更多的东西告诉他们,就会有很多人少中一次埋伏,或者捡回一条命。

如果说还没有来这儿的时候,他可以说,他可以走得潇洒,可现在,他有些说不出口了。

他可以漠视很多人的生死,也可以冷眼看着所有人的不幸,甚至当十字分割的世界里一片血红掺着粘稠的白色迸溅的时候,他也只是觉得肮脏和恶心,没有丝毫别的感情,更没有杀人之后的负罪感。他并不像第一次杀完人后,心理疏导员说的,因为他们都是该杀的人,所以不必负疚,他自己心里清楚,他不吐,他不恶心,甚至接着吃接着睡是因为,在他眼里,那些人真的和草芥一般,是生是死,和他没有一丝一毫的关系。

可张北歌他们不同,他们都是他的战友,甚至张北歌还算是他的半个师父,来到北刃后,平时就是简单的训练和任务,任务和训练,他益求的枪法,和愈发凌厉的拳法,都是张北歌教给他的,看着张北歌死,他做不到。

而且,这里面,还有他欠了一条命的人,赵海平。

那是他第二次上战场,也是他第一次真正意义地上战场,到处都弥漫着硝烟和血腥的味道,他们的任务是守卫一座j国的村庄,那一战,尤为艰苦。他自己也差点中了一枪,之所以是差点,是因为赵海平替他挡了一枪,也算运气好,只是贯穿伤,没死,可晏冷知道,自己欠了这个老实人一条命。

是的,赵海平就是晏冷眼里,在北刃当中的唯一一个老实人,虽然这个老实人做炸药埋诡雷都是一把能手,动不动就要炸飞一扇门或者是一座小石山。可他也是个动不动就拿着媳妇儿的照片一个人傻乐的老实人,是个替战友挡枪,捂着单孔流着血还看着晏冷像弟弟的老实人。

北刃的这除了他以外的二十三个人,二十三个人都是他蹲过一个战壕的,守过一个村子,爬过无数座山,吃过无数顿大锅饭的战友,其中一个,是他半个师父,还有一个,是他欠了一条命的老实人,他如何能割舍得下。

可另一个在等着他回去的,却是他欠了一辈子的人,是他上辈子的债主,是他这辈子的爱人,他要怎么和他说,他要留在这里,你还要等着我不知道是五年还是六年?

其实就算是五年六年,他们也都还是二十几岁的年纪,没什么,可他已经欠了岑歌一辈子,尽管岑歌并不知道,难道他就可以让岑歌再提心吊胆地等着他吗?而且,他要拿什么向岑歌保证他不会少一条胳膊或者是断一条腿?

岑歌的担心和战友的命,他没得选。

第111章火锅

“呼”岑歌出了明理楼,长出了口气,“终于考完了。”

京城大学毕竟是全国最高学府,不是很多大学的那种混混日子就能过去的,在这里,教授们不会看谁家有势力就给谁高分,想要高分,就只能看自己的了。

“大师!”郭军一下子从后面窜了上来,他和岑歌一个考场,看见岑歌交卷子走了,他也忙把卷子交了,追了上来,生怕岑歌一个没注意就消失不见。

“大师!”

得,老大宋知著也赶了上来,除了那个走了歪路的王多宝,他们宿舍算是齐活儿了。

“诶,正好,说好了考完试我请你们吃饭的,得亏有大师照顾,就那么薄的一小叠笔记,全尼玛是考题啊,啥也不说了,兄弟,以后有事找哥,哥罩着你。”郭军豪气冲天,一拍胸脯,大包大揽。

“其实要说请客……我也得请,嘿嘿。”老大一张黑脸里面泛着红,好像不好意思了,“岑歌,多亏了你,我和方灵才能……才能成。”

“什么?!老大,你和方灵成了?可以啊!没看出来啊,老大有一手啊,要不,叫出来一起吃个饭?”一听宋知著说他和方灵成了,郭军顿时挤眉弄眼得,满是揶揄之色,给宋知著弄得又是一阵老脸黑红。

“恭喜。”岑歌也是替宋知著高兴,两个看起来八竿子也打不到一块儿去的人却能走在一起,这也不得不说是一种缘分。

“嘿嘿嘿。”宋知著这是喜上眉梢就下不来喽,整个这张脸简直就是一个大写的喜字儿啊。

“来来来,咱们一会儿边喝边说啊,边喝边说。”郭军也是为宋知著高兴,他们都知道,老大家境不算太好,家里还有一个妹妹,一个弟弟,家里能供他到京城大学念书就已经是仅有的积蓄了,不过宋知著也争气,到了京城以后,不像那些到了大学就放纵自己吃喝玩乐的家伙,也没有像那些贫困子弟见了京城的繁华就日渐消沉,而是自己拼了血汗,不仅把家里的钱都还了回去,还倒补贴家里,也是让郭军打心眼儿里佩服。

三人出了大学路,溜溜达达地往王府大街那边儿溜达。

“军子,咱们这是要去哪儿啊?”

“嘿嘿,这把我估摸着考试应该差不离儿,回去我跟我家老爷子一提,兴许老爷子就能漏个一星半点儿的给我。”郭军嘿嘿地笑个不停,眼见着一个老财迷,“再说了,老大这也是喜事儿,咱们今天必须得吃顿好的啊!东来顺走着!”

“东来顺是啥地方啊?”

“当然是吃好喝好的地方啊,哥几个,走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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