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61(1 / 1)

加入书签

保护自家子弟的贞操?开什么玩笑,要是能抓到那合欢宗余孽,他们就不用苦苦求仙,可以一步得道了!要知道修道界已经千年没有人得道了,大多数人再如何修炼也不过是在后天踏步,最多比常人多活几百年,可没有办法长生。而千年前最后一位得道的,就是合欢宗的宗主,然而合欢宗后来因为被各大势力觊觎攻打、却交不出秘法被赶尽杀绝,再没有在江湖上出现过了。

一群饿了千年的豺狼终于闻到了肉味,岂会善罢甘休?别说一两个子侄,就是把亲儿子亲手送到女魔头的床上都乐意。

“那青冥宗的陆青禾这回可算栽了!哈哈!我师父以前还天天拿他警戒我,说什么天纵奇才,不日必成大器,登仙可望,现在不还是栽到了那女淫魔手中、连修炼都不管了?我看啊,什么天纵奇才,他就是个连老二都管不住的废柴!哈哈哈哈!今儿老子心情畅快,大伙这顿酒我请了!小二哥,这儿再来几盅上好的鲁镇花雕!有什么海味奇珍也给我一道上来!老子不差钱!哈哈哈哈……”

“……邹云里你什么意思,我师弟也遭了那女淫魔的毒手,你是想跟我比划比划拳脚?当初比不过陆青禾,在比武大会上被打得叫爷爷的是谁?就是他一时想不开,想赢你一只小指头也够了!”

“呸!怎么着?老子打不过他还打不过你?给谁出头呢!看我不打得你叫祖师爷!”

“砰!”

“哐当”

“噼里啪啦”

“哎呦!两位客官别打了!哎哟!这可是上好的青瓷!啊!掌柜的快来!等等等会那可是上了年头的黄花梨哎哟喂”

戴着帷帽的女人撩动眼前的白纱,露出一双似笑非笑含情目。她搁下手中的筷子,对身后的动静熟视无睹的叫来了一旁欲哭无泪的小二结账。

“三两,不用找了。”

语毕,她起身离开了这个闹剧现场,客栈大堂中桌子凳子满天飞,大多数人都在忙着往桌子下钻,躲避着不知何处飞来的碗筷碎片,她却在这片‘战场’中游刃有余,只是平常地往外走着,偏生有着一种片叶不沾身的高手气场,叫飞向她的暗器都纷纷避过她打中了一旁。

就好像,她身边的空气都凝固了一般。

久经世事的掌柜一眼就看出了此女的不凡,走江湖的都知道,这离家在外最不能惹的三种人,一是小孩,二是老人,三是独身女子。越是看起来弱的,越不要招惹。敢闯荡江湖的这种人,必是有些本事傍身的。而这女子看起来可不是只有些本事而已,那种已臻化境的气场他一辈子也没见过几次。上一次看到与她气场相似的人还是在本家拜见寿辰将尽的老祖宗,那位半步先天的道上传奇,当初人称离成仙最近的人物。可惜终究不幸仙逝,与大道无缘,连带着失去庇护的家族也一道从数一数二的大族沦落为靠小生意苟延残喘的末流世家。

而眼前这个女人,给他带来的压力比老祖还大。

莫非……

掌柜的突然意识到了这也许会是他和家族翻身的一天,顿时不顾一切地顶着满天飞的碗筷追了出去,却发现刚踏出客栈大门的女子已经不见踪影了。

“掌、掌柜的,”小二猫着腰溜墙根追到他身后,吞吞吐吐地伸出了手,掌心躺着的却是一牙沉甸甸的金元宝,掌柜的还没明白怎么回事,他却把元宝翻了过来,露出了明晃晃的印记,“这是”

只见那印记外圆内方中衔柳叶,却不是铜钱,正是最近遭了女魔头毒手的青冥宗内门的私印。

掌柜的顿时如遭雷击,望着女子消失的方向疯狂追了出去。

小二望着掌柜如痴似癫的背影,嘴角突然扬起一抹讽刺的笑。他的唯唯诺诺突然消失,一边写意地抛着手中的元宝走向人烟稀少的街角,抛着抛着,元宝变成了一片柳叶,噗的一声消失在空气中。走着走着,在没人注意的巷落里,他矮小萎缩的身形一晃,转眼便化作了一羽怪鸟直冲天际而去。

“回来啦。”独自一人走在荒野千顷中的女子感觉到肩膀一颤,便知是报复心重留下来‘善后’的神兽回来了。

麻雀大小的怪鸟抖了抖羽毛,瞬间化作了长发金眸的绝美青年,把女人抱在怀里温存地舔了又舔:“姐姐别生气,我这回什么也没干,我发誓!”

舔着舔着,这没人教养的野兽手又开始不老实了。

你翻了个白眼,对,上次他这么说的时候,那个意图抓住你向上邀功的喽断了三条腿。

……别问人类哪里来的三条腿。

“我们去哪里?去东海吧!我在那儿筑了一所行宫,把那头老龙的龙宫都搬空了,姐姐一定会满意的!”对于自己的强盗行为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坤金眸中溢满了期待,一脸等着表扬的表情一眨不眨地看着你。

你看向前路,头也不偏,眼中有黑色的东西在沉淀。

“去杭城。” 有些事情,是时候了结了。

第一百四十六章聊斋志异(三十四)逆后宫向:恐怖游戏(高h、np)(elizabeth1128)|popo原市集

第一百四十六章聊斋志异(三十四)

连日阴雨,并没有给杭城的夜晚带来多少清凉,反而使之变得越发闷热难捱。

至少对于不日就要考学的各位学生举子来说是这样的。

十年磨一剑,他们这辈子的前程都在此一搏了。赢了,金车银马美人在怀,衣锦还乡光耀门楣;输了,父母起早贪黑给他们挣得的束笔墨银子都付之一炬,从此和同窗有了天壤之别,最光明的前途便是去商贾大户家做个西席挣口饭吃。

这段时日是杭城和周边客栈农家生意最火爆的时期,有些家底的大少爷们尽可以住天字号上房,点东海兰麝驱蚊,自有随行的红袖佳人为之扇风研墨供他们彻夜向学。然而大多数学子们是没有这种待遇的,他们住在客栈最便宜的大通铺,和来城务工的大老粗们挤一张床,在蚊虫肆虐、又闷又热的小角落里挑灯夜战,既吝惜灯油又生怕灯太暗照漏了字,大老粗们白日累得很了,一个个鼾声如雷,再加上几日不洗澡身上一股逼人的臊味,将有心向学的学子逼得只能大半夜去庭院中找清净。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

“啪!”

“……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啪!”

“……两小儿”“啪啪!”

这可如何是好,庭中多草木,一站出来便跟如捅了蚊子窝一般,有这打蚊子的功夫都够他背几篇中庸了。

站在客栈后院里默记诗书的程杰在原地跺了跺脚,试图把蚊子赶远些,然而却是徒劳,这一转念的功夫,他啪地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