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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棒已经耐不住热血重新捡起枪冲上战场,她咬着自己的手指,努力用最平常的语气询问。

明陌把她的手指从牙缝间移开,成功释放出女人压抑的呻吟,他不喜欢看原本漂亮的手指印上一圈破坏美感的红记,“想说什么?”

“嗯……呃啊有事……问你们……”

明谦、明陌:“……”

明谦自战斗开始就不发一言,女人丝毫不掩饰眼底的疑惑,摆明了是要给他缓冲解释的时间,看她这架势,打哈哈是不行了,但是若真要解释……剪不断理还乱。

哦,是他的失误,想当然地以为她忙得天昏地暗不会知道他安排下的丝线。

在男人的无声默许下,孟冉婷直视明谦的双眼:“明谦,我想知道你们的过去。”

明陌一怔,完全没有想到的情况,而明谦也不淡定了,下身一个用力,直中花心,女人“哦”地长呕一声,发自肺腑的呻吟。

“为什么想知道?”沉默半晌,男人小幅度但频率极高地抽插,似乎通过律动来替代自己波澜起伏的情绪。

曾经跟她多少说过一点,但真的只是一点点,虽已足够惊心动魄,却也只有皮毛。若要全部说出,估计写本书都够了。

他们的过去,那不为人知的曾经,即使他们不愿提及的尘封记忆,也是他人不得涉及的禁区。那一瞬,他差点条件反射地伸出手拗断女人的脖子,然而看到她毫无畏惧的倔强眼神,澄澈的眼眸里映出他僵硬的嘴唇与满脸的张皇无措,他又没有了下手的理由。

平日里笑得温柔的明陌也不知在何时扭曲了表情,手腕处青色的静脉愈加清晰,他在努力压制自己的情绪。或许那才是他的本性,残忍、嗜血无情。

孟冉婷并非没有察觉到他们的雷区,因为他们实行等价交换,到现在为止她唯一交出了自己的筹码而没有得到回报的,便是关于他们的过去。

其实本来没什么,不知道就不知道,只是那天他开了个话题的头,总感觉不全部说下去,胸口就堵着什么东西,不上不下的,很不舒服。就好比看了本推理小说,前面各种悬疑,然而作者虎头蛇尾地结局,很多线索都交代不清。

她是他们的一员,她早就承认了,所以,她希望他们百分之百的信任,包括告诉她雷区的地图,给予她毫无芥蒂的相处模式。这不是她的奢望,或许曾经的孟冉婷还不够强大,但经过一次次的实际排练,她已进步太多。

做爱的兴趣一下子低了下来,抽插百下在她体内释放出自己草草了事,明谦拔出疲软的肉棒,换成手指插进去,搅拌出两个人混合起来的浑浊液体。

高潮、射、清理,女人一直盯着他,不允许他逃避。这是她第一次给他们压力,仿佛当初他们逼迫她接受现实,而现在,她出了相同的选择题:或者坦白交代,或者杀了他,彻底从世上抹去“孟冉婷”的存在。

而她料定了他们的骄傲不允许调教课程在半路失败。

明谦叹气,眼神最先黯淡下来,没有了刚才的剑拔弩张,又恢复了往常的儒雅高贵。似是无奈,他抄起滑落到地板上的毛毯盖在女人身上,把她包起来裹入自己怀里,相互温暖着对方,好像这样做能拉近心灵的距离。

明陌也不再暴躁,坐过来一点靠在女人身上,三个人聚成一团,却是无言。

“是从哪里发现的不对劲?”等不到女人的回答,明谦也不急,换了个问题继续推进。

孟冉婷垂眸,轻声回答,“报纸。”

本以为她不会过度关心炒作超出事实的社会面新闻,明谦很想抽自己一巴掌。他们的自以为是,引起了现在不得不的面对的话题。

“这几天被发现的残肢,如果我没记错,已经在福尔马林里泡了好几年。”

明陌爱好分尸那段时间,总会把肢解的尸体器官泡在溶液里,还会特别标注受害者的个人信息与处理时间,她观摩实验室的时候,漫不经心地看了几眼,就不幸地记住了。

过目不忘的本领,她从来没有意识到。

他们并非万能,再厉害的人,也有不想让人碰到的伤疤,即使已经重新长出血肉,但伤疤依旧是伤疤,每碰一下,都会疼在心里。准确点说,他们已经有近一个月,没有出门寻觅猎物了,找不到试验品,只能拿以前的存货充数。

已经无法无天了这么多年,突然转性在一夜,过于不正常,就像是戒烟,那么大的烟瘾,怎能说戒就戒掉,她看到新闻上扑朔迷离的解说,更加深了自己的怀疑。

被耍得团团转的警察彻底失去了调查的方向,十多年前的尸体,都快过了法律诉讼期,混乱的时间段,和找不到原主的尸体,杀人案还在继续,并且,曾经似乎有太多的东西,被埋葬在岁月里,他们不得而知。

“你们说好了不会隐瞒的,”女人的声音很平静,却被男人听出了几分撒娇埋怨。

沉默了许久的明陌抿抿嘴,抬头征求明谦的意见,“哥,要不然,就说说吧。”

这么干撑着,也不是办法啊。

明谦眉头微微一动,像是在思索。

半响,在女人和弟弟眼神的交流下,他叹气,“故事太长,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起头了。”

(七十七)过去

(七十七)过去

或许对于大多数传奇人士的人生来说,他们的故事太过平凡,然而当一个个平凡与不平凡交替出现,对于他们自己而言,人生已经成为了值得津到的传奇。

正犹如他和明陌。

第一次杀人,是在明谦十五岁的时候,不负责任的父母给了他们一人一张银行卡,和两个大大的背包,把尚且年少的兄弟扔在国外,自己消失了踪迹。其实也不怪他们的父母,只无奈,他们生于平安时代,却参杂着乱世的背景。

十四五岁正是男孩心智成熟的阶段,许是家庭的原因,他们比一般人早熟太多,自由的国度中,他们却无从选择,冷傲的性格和聪颖的头脑,嫉妒、嘲讽接踵而至,若要长期生活,这不是个好现象。

明谦始终忘不了那个东方女人脱光了衣服贴在自己身上,明明是一脸享受,却大声用英语喊着“救命非礼”,顿时一大波人冲进屋子,污言秽语,对他指指点点。

同样是东方人,为何要相互为难。他不在乎名誉,甩掉无趣地女人,拨开沸腾的人群,随便拦一辆出租车,离开了令他厌烦的宾馆。

当时的他,选择了息事宁人。

其实明陌要比他狠太多。

本来说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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