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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元树激动的道,“爹,英王爷这么看重三弟啊,那三弟是不是也能去为王爷办差了?”

吴氏也顺势道,“我听我爹说,北黎那边又有动静,朝廷十分缺人手,只要王爷或者皇上看重,暂时不考科举,也能安排差事给做。我娘的母族那边,就有一个庶子因为救了鲁王爷的儿子,竟然被安排进了鲁王的侍卫营,听说以后若有机会立功,也能当将军呢!”

“真的?”邵元松眼睛发亮,热切的看着邵始辉。

“若是……”说到这里,邵元松声音变弱,底气不足的道,“若是王爷真想赏我,便给我派些差事。”最后表决心道,“我不怕吃苦的!”

邵始辉哭笑不得的道,“你们别乱说,如果那样朝廷岂不乱套了?那鲁王侍卫倒是真的,不过人家是身手非常好,能和去年的武举人打成平手,恰逢边境需要人手,鲁王惜才,便入麾下。”

“那我也去学武吧!”邵元松兴奋的道,“快打仗了么?”

邵始辉脸色一僵,随即严肃的低喝道,“慎言!”

邵元松吓了一跳,急忙闭嘴,神情蔫蔫的。

“你也别灰心。”邵始辉见火候差不多了,面上才露出一副不忍心侄子难过的表情,无奈的道,“罢了,谁叫你是我侄儿呢!”

正说着,大管家绍全过来回禀,“常大人已经安顿好了,已经派了几个最机灵的小厮过去,只是丫鬟这边……”

吴氏急忙道,“把瑞珠和卷碧派过去,”说完还不放心的叮嘱两个丫鬟道,“你们两个,给我打起十二分的神,仔细些!”

“是!”两个丫鬟听了,急忙应了,跟着绍全离开。

邵元松疑惑的道,“什么大人物?连伯娘身边最贴身的丫鬟都派过去了?”

邵始辉神秘道,“这正是我想跟你说的,也是你小子运气好。”

“这位常大人可是王爷身边的红人。”邵始辉悄声跟邵元松和邵元树解释,“他就是六年前三元及第的科考状元!”

“真的?”邵元松道,“就是我们南黎第一个三元及第的状元常如峰?”

“是。”邵始辉倒是没卖关子,直接道,“但他前两年因陪皇上狩猎不慎摔下马,折了腿,因此没办法再做官了。”

“后来英王爱惜他的才华,便了他做署官。常大人学富五车,为英王立下不少汗马功劳,如今掌管英王府内务,已经算得上是王爷的第一心腹了。这次便是为了替王爷寻找皇上的寿辰礼物出来的。”

“我可是了好大的劲儿才说服他到龙江城来的,”邵始辉说到这里,从邵元树和邵元松身上一一指过去道,“你们俩警醒着点,轻易别往跟前凑,常大人因为伤了腿,喜欢清静,讨厌别人乱攀交情。”

看到邵元松蠢蠢欲动的样子,邵始辉抚了抚额头,“罢了,你们自己别往上凑,我会找机会为你们引荐,正好他这次是出来寻新奇东西的,松哥儿,商户人家走南闯北的见多识广,你多搜罗些消息,对了,商船不是回来了么?应该有新奇玩意儿吧?能不能入了常大人的眼就要靠你自己了!”

“嗯嗯。”邵元松小鸡啄米般点着头,眼睛开心的眯成了一条线,仿佛在努力压抑兴奋的样子。

邵始辉心立刻放下一半,要让他这侄儿咬钩实在轻易的很。想到这次英王许诺的官位,邵始辉心中一片火热……

邵元松心中也一片火热:他的大帮手来了!小鱼小虾们可以开始着手拾了!

第25章鱼儿钓鱼

也就是邵元松的地位离那个圈子太远,阅历又浅,上辈子才会那么容易被骗。实际上,哪怕邵元松跟年大人稍微亲热些,这些消息都能打探的到。

上辈子众人提起常如峰,皆是如雷贯耳:一是他学识之丰,少有人能及;二是其手段之阴毒,无人能出其右;最出名的则是他那可怕的怪癖,无人敢与其接触。

可实际上,此时的常如峰其实还未受到英王的重用,一方面是因为不太能看得上他的残疾;另一方面也确实不太敢重用。毕竟,他曾是皇上面前的红人,所以说是王府的长史,但也不过是管理些普通的庶务。

怎么说呢,如果单看常如峰的前半辈子,十分令人钦羡:寒门出身,十年苦读后便鱼跃龙门,一飞冲天。南黎朝第一个三元及第的状元,皇上非常器重,在翰林院宣召两次后便直接赐了御前行走,可以说是升官最快的年轻人了,瞎子都能看出来他前途大好。多少权贵争着将女儿嫁给他。

实事也确实如此,别人可能要熬十几年甚至几十年才能升一级的常如峰在皇上身边仅仅三年,便从一个七品的翰林编撰,升至五品通政司参议。娶了右相的小孙女,可谓是人生得意。

然后可以说是天意弄人。

在上任通政司参议的第一年,常如峰在陪着皇上在猎苑打猎时,不慎从马上跌落下来,然后被马踩断了一条腿……

皇上虽然大呼可惜,但身有残疾无法做官这是老祖宗留下的规矩,况他是实实在在的少了半截腿,只能拄着拐杖行走,看着渗人也就罢了,做事确实是非常不方便。

之前爬的多快多高,之后就摔得多急多惨。赏识者无能为力,有仇者落井下石,就连一直恩爱有加的妻子,都毫不犹豫的飞快和离离开……

然后,这位常大人便变成了一个披着人皮的恶鬼。之所以说是披着人皮,是因为直到最后,南北黎朝统一时,当时的皇帝姬星渊将他做的事情一一列出,众人才发现了他那可怕的怪癖。

其实在人开心的时候泼冷水是件很平常的事情,总有那么些心胸狭窄的人喜欢拈酸吃醋,嫉妒生事,简而言之,就是见不得别人好过。

常如峰的人生遭遇如此悲惨,见不得人好过实属正常,喜欢落井下石也可以理解,偏他做到了极致:首先,他落井下石不分对象,只要发生在他眼前了,不管是认识的,还是不认识的,甚至亲近的人,他都必须得去踩一脚才痛快;其次,他不仅仅是落井下石,估计是觉得单纯的落井下石不痛快,他喜欢把人捧的高高的,再在对方欣喜若狂的时候,把人掀下来。

最明显的,便是他跟过的三位主子:南黎的皇上想让太子继位,他便跟了英王,为英王出谋划策,将即使有着皇上撑腰的太子都压的死死的,最后活活气死了皇帝;

待英王斗倒了垂死挣扎的太子,马上就要登基,兴奋的不能自已的时候,他立刻转手将自己辛辛苦苦扶持上来的主子卖给了太子,看着英王从触手可及的龙椅上跌落;

太子莫名其妙的捡回了皇位,感念他的功劳,登基后破格封他做了阁老,他便兢兢业业的为国操劳。彼时北黎早已步步紧逼,但常如峰硬是在南黎朝政乱成一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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