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 部分(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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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见大家都快速做好了准备,我也镇定下来,血管中嗡嗡作响,大脑清醒而兴奋,只感到身体中激起的热血火一般地起来,为了即将到来的未知的战争!

我迅速从身边拿出一把——小巧精致的弩枪!

因为有过遭遇强盗的前车之鉴,我一直在思考,我对兵器之道不很熟悉,擅长的主要是拳脚功夫,有利于近身搏击,但却不利于远攻,在现代我身边总是带有一把麻醉枪以防备突发状况,而在这个冷兵器时代,我的擅长变成我吃亏的地方,除非我能制作几件像麻醉枪那样保命的小玩意儿。

前世我曾经拆卸过几把麻醉枪和几把正统的掌中雷,现在脑中还有个模糊的印象,要做一把和前世一模一样精良的是不行了,但做一把粗糙能用的应该没问题。

经过很长时间的摸索,总算做出了一把,可是瞄准效果不佳,这种东西我又不愿意找一些专业的匠师(人类的智慧是可怕的,万一被流传出去用于这个时代的战争中,等于是我用催生剂加快了社会发展的畸形速度,那我的罪过可就滔天了!),最后,经过万般思考,我把麻醉枪改成了更加简易但结构功能都精良许多的弩枪,别人问起来,我也可以说是从苗疆那边得来的,更加真实,更加接近这个朝代!

知道这次出门可能会遇险,没想到却到快到草原的现在才派上用场。

可是,看到逐渐近的马群,我的心慢慢地沉下去——那马上的每一个人,都手执一柄硬弓,每张弓,都对准了我们。

单看两边的块头,我们这边除了少数几个来自北方的个子稍微高挑一些外,其他都是一米七左右的小矮人,灵活有之,武力不足,跟对方那虎背熊腰、高头大马的样子一比,我们这边从气势上就输了一大截!

对方不动如山,看着我们,我们也沉默地看着他们,在这千钧一发之际,谁先动,谁就失去了先机!

终于,对方的马队中缓缓驰出来一匹格外高大的黑色骏马,骏马背上是一名格外高大的男人!

——草原男人!

那一身服饰正是典型的草原游牧民族的皮袍、皮裤、皮靴,看似和平常的草原人没什么两样,但他器宇轩昂的气质却不是平常衣服可以掩盖得了。他身上还搭配着一条从腰间斜披到肩上的整条动物毛皮,如果在现代,动物保护者协会的人能用唾沫把他淹死!

年龄在三十左右,一副不苟言笑的严肃神情,五官是草原人特有的立体粗犷,却又格外森然!

可是我现在脑中也只能闪过此念而已,因为我丝毫也不敢轻忽这草原男人在夜空下依然灼灼闪亮的眼睛!

草原男人用一种审视的目光仔细地打量着我们这一行人的衣着、长相、以及带来的近十车货物。

“你们——是天日朝的人?”他终于开口,竟然是一口标准的汉语,声音低沉动人。

听说草原男人都会唱歌,估计这个男人应该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我们是天日的商人,只是来这里做生意而已,绝对没有恶意!敢问阁下尊姓大名?”我抱拳,礼貌地询问。

通过我的观察,这个男人怎么看怎么不像匪徒,以他的气势看来,说不定是个草原上的贵族呢!我还是小心应付为上策!

“商人来草原上做什么生意?”他依然面无表情,但话语中却透出一份轻蔑。

“听说草原上的人们都是用马匹羊毛羊皮等等到附近几个城镇换取一些生活必用品,可是那里的商贩往往要价很高,却只给他们质量很差的东西,用不到一段时间就坏掉,草原人们不得不重新去买,这样一来二往,对草原人们来说,损失不小!我这次来这边,就是给这里的人们送来了物美价廉的东西。”我慢慢叙述,仔细捕捉男人的脸色。

只见他脸色一沉,“那些都是你们可恶的天日人!”

“草原上的优良马群中偶尔还会出一两匹不好的马,何况堂堂天日王朝,出一两个宵小之辈也情有可原!但这并不代表所有的商人都是一个德行,我既然敢千里迢迢来到这里,当然也不会为了一两件不好的东西毁了我的名誉!”我微微一笑。

我的话在他心里起了一定的作用,他的脸色依然阴得可以,但却不再口出恶言。

“既然如此,我们要求查货!”他突然道,脸色变得有些诡异。

“可以。但前提是,我要知道你们是谁?是不是冒充的抢匪!”我镇定地道,话说到这个份上,我已经可以肯定这群人不是匪徒了,真是大大的虚惊了一场。但看着这群人不善的眼神,我觉得事情还没有过去,先探探他们的底好了!

“大胆——”对方人群中有人发出断喝,还没等我回嘴,那领头的男人猛然举起手,一看见这个手势,那断喝的人立马闭上了嘴巴,只是用眼睛狠狠底瞪着我!

他深深地看着我,在我以为他不会开口时,他突然道,“我们是离这里不远的摩原族人,刚刚晋见完圣上,打算回自己的领地,正在此地休息,听侦察的人说有可疑的人在这附近扎寨,特意过来看看。”

哦,原来我们把对方当成了匪徒,对方也把我们当成了j细!

“原来大家是一场误会,既然如此,你们当然可以验货,我本来就是来和这里的草原人们做生意的!”我潇洒地一挥手,离我最近的两名伙计立刻将一车货赶到我们中间,然后静静地退到一边。

他看看我,又看看我训练有素的手下,冷道,“看兄台如此,这货就不必验了,我是纳可烈。”

“我叫云梦洛,是从天日澜城来的商人!”既然对方自报了家门,我也没那么小气,爽快地告诉了他我的名字。

“如果云兄弟不反对,就由我和我的族人护送你一程吧,这一带最近很不安全!”纳可烈突然道。

他突然伸出的橄榄枝让我受宠若惊之余更加深深怀疑,他们根本不像一般的草原人,他们的言行举止神秘诡异,他们的到来似乎也不像他们说的那么简单,可是要我拒绝他的“好意”就不必了,我个人虽然不是爱占便宜的人,但在某些场合下,那些便宜还是应该能占就占,毕竟现在是站在人家的地盘上!

“恭敬不如从命,兄弟给纳兄添麻烦了!”我哈哈一笑,坦然接受了他的橄榄枝!

最近没有灵感,我不想码出枯燥无味的文来糊弄你们,所以更新很慢,今天更倒霉,网线坏了,打了无数电话,电脑公司的人死活不来修理,今天我只能传这些了,谢谢支持!

[第一卷  雏凤清声:第四十八章  草原]

一缕淡红从远方的地平线处弓起,小心翼翼地,似乎生怕惊醒了好梦正酣的大地,天空渐渐泛出粉白晕辉,慢慢冲淡了墨蓝的夜色,粉白,粉红,红色,橘色,色彩次第转换,每变一次,天空便又透亮几分!

远处,嫩绿的一线已经变成了模糊的一条,再变成一片,最后终于失去了界限,变成了一望无际的绿色地毯!

一望无际的绿毯上点缀着星星点点的野花,间或翩然飞过几只贪玩的蝴蝶,阳光在草丛花丛间跳跃如同精灵一般,一条清澈透明的小溪在层层花草的掩护下潺潺流淌,如果不是那似有若无的水流声传来,几乎没有人能发现这里竟然有这么一条可爱的溪流。

远处,几个雪白的蒙古包(我不知道在那里叫什么,所以姑且以蒙古包代替)沐浴在清晨新鲜的阳光下,如同一朵朵硕大鲜嫩的蘑菇般盛开,缕缕炊烟从蒙古包上空升起,奶香、茶香、r香就这么随着炊烟四处飘散引诱,落进我们饥肠辘辘的嗅觉里,格外振奋人心!

清新湿润的阳光温暖宁静,水润的绿意连同浓郁的花香扑鼻而来,连同绝对无法拒绝的食物香味,瞬间清扫了我一夜未睡的疲劳!我只觉得精神一震,胯下的马似乎也感受到了我的兴奋,高昂地长嘶起来!

对比一下现代的那种稀疏得可怜的草原,我不由得感叹人类的破坏能力之强!

我决定了,如果有一天九天坐上了皇位,我一定要劝他搞好环境保护,保护自然,建立人与自然的和谐型社会,用长远的战略来建设天日王朝,使天日王朝成为屹立在东方如同雄狮般傲视全世界的超级经济强国!

如果他愿意采用我的建议,我甚至可以拿出一些现代的民主政治、军事思想熏陶他一下,说不定天日会就此变成比美国经济还要强盛、比中国元朝版图还要广阔的不可一世的大帝国!呵呵。

“云兄,这就是我们族人的聚居地,”一夜没有开口跟我说话的纳可烈终于开了金口,一下子打断了我那白日美梦,看着我,似在等我开口。

“这真是个世外仙境的好地方!”我由衷地赞叹,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也不过如此!

不止是我,我身后那些同样疲惫不堪的伙计们此时也一脸惊奇地打量着四周从未见过的事物,贪婪地呼吸着新鲜的空气,小心地规避着一些悠闲地吃草、偶尔抬头看一眼我们的羊羔们。这些伙计,大多是没有出过远门的,即使出门,也不脱那小小的范围内,何曾见过北方大地上的壮阔美景?

程星骑着他的小马,已经在他的欢呼声中纵马奔得老远,一路上惊起了许多色彩斑斓的蝴蝶,撒下他银铃般的欢快笑声。云青和程望却老成地跟在我身边,这一夜都未曾稍离!

我们的到来受到了摩原人的热烈欢迎,他们相对来说是个比较富裕的游牧民族,款待客人也是竭尽所有,端出了整坛整坛的烈酒,整只整只的烤羊,草原人天生的热情好客在这里表露无疑,几乎使天性含蓄的天日人招架不住。

顾武南和镖师们身怀武功,还能支撑,我带来的那些伙计就惨了,三杯烈酒下肚,一个个东倒西歪都不知道天南地北了,好在他们一喝醉马上睡倒,才没有出更大的丑,就这样,还是惹得那些草原人哈哈大笑,连一脸严肃的纳可烈都露出了浅淡的笑意。

当摩原族族长带着摩原族人看到我们带来的货物时,顿时更震耳欲聋的欢呼声远远地传了出去,那些也会说汉语的摩原人都忍不住用自己的语言欢快地唱了出来。

我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向导替我翻译了一下,我才明白,原来我们带来的质量上等的铁锅铁盘等铁制物品和食盐糖等等正是摩原族人渴望已久的东西,这些东西在附近的镇上只有一些劣质的,就算是劣质的,对他们而言,他们要么买不到,要么就被一些小贩哄抬高价,想得到也非常困难!

还有我带来的几车精美华贵的丝绸锦缎和瓷器引起了族长和纳可烈的兴趣,当纳可烈看到我特意带来的一架底色雪白如玉、雕琢着一副栩栩如生的寿星献桃图的汉白玉屏风时(我原来打算用作贿赂品的,呵呵),眼睛顿时灿如星子,s出灼灼的光芒!

通常大理石上的花纹都会呈现为不规则的图案,少数会形成独具特色的典雅水墨画,这种已经算是珍品了,而那些没有任何花纹,雪白无暇的大理石则被称做汉白玉,以石比玉,可见它的评价之高,是珍品中的珍品!

而这架屏风更特别,整块雪白无暇的石身,没有任何花纹,本已经极为贵重,更奇的是,这雪一样洁白中竟还透出一抹浅粉色,连我也从未见过这种稀世珍品,为了雕琢它,我费尽心思,终于想出一个办法——把这抹粉色雕琢成寿星手中的仙桃!

“这架屏风值多少?”纳可烈哑声道,他一开口询价,一旁来回抚摸屏风、满脸眷恋喜爱表情的族长顿时黯然退下。

我心中微微有底,虽然纳可烈自称摩原族人,但从这半天族长对他的态度看来,根本就不像,哪有族长对族人毕恭毕敬的?他的身份一定不同寻常,说不定还是草原人中的贵族(看他的气势很有可能,我一向看人很准!)那么,他要这架屏风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奢侈生活,还是另有用途呢?

联系他一身与其他草原人并无二致的服装,和他内敛的气质,显然他并不是一个奢华张扬的人,那他那种对这架屏风非要不可的心情必然也不是为了自己!

如此情况下,我该不该狠宰他一顿,还是放长线钓大鱼?所有人都围坐在族长的蒙古包里,那架屏风也搬到了我们中间。

“纳兄,不瞒你说,”我站起来,绕着屏风转了一圈,笑吟吟地道,“这屏风质材不是白玉,而是一种名叫大理石的石头,通常白色中夹杂各种杂质,呈现雪白无暇颜色的情况极为少见,所以纯白色大理石又叫汉白玉,相当珍贵,而这种透出粉色的汉白玉我则从来没有见过,可见它的稀世之贵!当初我刚得到这块石头时,简直不知道该拿它怎么办!后来,我苦思冥想了整整三天三夜,终于想到了一个创意——就是你眼前这副画——这叫寿星献寿,你看这桃顶的一抹粉红,绝对是画龙点睛之笔!我的朋友花了整整三个月,几乎不眠不休才雕琢成功!以纳兄看,它到底值多少?”

我说的也是实话,当初我看到程岩雕好最后一笔后,躺倒就睡的憔悴样子令我终身难忘,继而是满心的感动和愧疚;而秋灵则说我对着一块石头三天不眠不休地自言自语的样子让她吓得魂飞魄散,生怕我是被什么妖邪魅住了,就差没找道士来救我了!

我明明白白地告诉纳可烈,这架屏风,凝聚了我和程岩的心血,是我们用心做出来的艺术品,这个价值,到底应该怎么衡量呢?

纳可烈深深地看着我,显然听懂了我的话(听不懂就是白痴了!),可是他也是一个固执的人,依然坚持用物价衡量,“云兄说的很诚实,我们草原人喜欢诚实人,所以你可以自由提价!”

我笑看着他,这番话顿时显出了他的身份,也只有身份极高的人,才敢在这样的宝贝面前面不改色地让我自由提价!也才会把世间的一切用金钱来衡量!

“纳兄真的喜欢这架屏风?”我再次问。

“不错!”他回答得很简洁,草原人,果然不像天日人那么扭扭捏捏,善于掩饰自己。

“那我斗胆问一句,纳兄准备把这屏风送给何人?”我猜测,应该是送给一个身份极为高贵的人,看他一副不惜一切代价也要得到的样子就知道了。

他一怔,“你怎么知道我打算送人?”

我笑而不答,商人,没有一双好眼就像鸟没有翅膀一样,这么简单的问题,我何必回答?而他的话,也暴露了他的用心,证实了我的猜测。

他再次用审视的眼光打量了我一遍,这次跟上次又不一样了,眼中似乎闪过一刹那的警惕和敏锐,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没见过我这样的商人,可是我下面的举动一定让他更吃一大惊!

“商人虽然以利为首,但也不能不讲一个‘义’字,我还没有谢谢纳兄一夜的护卫之情,既然纳兄如此喜爱,我就把它送给你吧!”我爽快大方地道,如愿看到大家吃惊的表情。

其实草原人慷慨惯了,按说不会如此,但毕竟这屏风不是凡品,一般人都不会舍得将它轻易送出,何况我是一名商人!

不止纳可烈和他的手下吃惊,旁边的族长也张大了嘴,惊讶地看着我,只有我这边的人,见惯了我的大手大脚,倒也不以为意。

“这么贵重的屏风,云公子说送人就送人了?”族长问。

“我不喜欢接受礼物,云兄大可不必费心!”纳可烈淡淡地道。

“你以为我是在贿赂你?”我笑,但笑不达眼,“千金易得,一友难求!区区一架屏风,我不过是报答纳兄的一番好意。我虽不像纳兄那么富有,但这一架屏风的价值还不放在我眼里!”

“你是为了交朋友?”纳可烈卷起了两道浓眉。

“不错,不过纳兄既然认为我的身份不配,我云梦洛也就不做那等无聊的事了!”我故意用话挤兑他。

我爱交朋友固然不假,商人嘛,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不管前世今生,我都希望自己能够结交满天下,疏财仗义,我不以为只有文人才可以去做!

但是我结交纳可烈却的确有着私心,眼前只是模糊的一种感觉,但我总觉得,以后他一定能够帮助我,这个人,在我的未来,一定能够帮助我渡过某种难关!

相信自己的直觉,抓住稍纵即逝的机会,我的头脑告诫我,所以我不假思索地就去做了,屏风虽然贵重,但毕竟是死的,人才是活的,值得关注的!

不久以后,我的直觉便灵验了,幸亏了纳可烈,否则我恐怕再也走不出这片草原,见不到我的情歌。不过这是后话,暂时不提。

“很少见到天日有像云兄这般洒脱不羁的商人!”纳可烈看了我很久,轻道,“我只是不能接占云兄这么大的便宜的事实,并没有其他的意思。我一定要如数付给你相等的价值!”

我抬手打断了他的话,一脸严肃,“除非纳兄是嫌弃我一介商贾,不配与你结交,否则,以草原人豪爽豁达的天性,可以接纳一切来自天南海北的兄弟,纳兄为什么独独拒绝我的一番心意呢?”

我一番理直气壮的话说得纳可烈回也不是,不回也不是,噎住了,严肃冷硬的脸上首次出现尴尬的表情。

我在心底偷偷狂笑,程星眨巴着大眼睛站在我身边,腮帮子一鼓一鼓,肩膀一耸一耸,分明是在强忍着大笑声。

“既然云公子如此豪爽大方,对我们草原人的脾气,纳可烈,你也不必拒绝他啊!”虽然是长者的语气,但还是带着征询的意思,族长出面调停。

纳可烈看着我,脸上慢慢浮现出了大气的笑容,这种笑容才是草原男人真正的笑容,一直到现在,他才算是对我撤下了心防,“好,云兄既然如此大方,我纳可烈也不是那种扭捏之辈,我接受了云兄的好意,这杯酒,我敬云兄!”

[第一卷  雏凤清声:第四十九章  生意]

在这片辽阔的草原上,我做了一笔特殊而皆大欢喜的生意!

以我的本意,是想以我的货物来交换他们的马匹,云蓝已经用猫头鹰给我带来了消息,我的牧场已经一切准备就绪,就等着这批骏马了!

可是,现在虽然是和平时期,战争似乎离我们很遥远,但马匹作为战争的主要组成部分,经营马匹贩售在天日以及各国依然是一种敏感的生意,北方有人零零碎碎底做一些少量的马匹生意,因为在朝廷的眼皮底下,数量又构不成任何威胁,朝廷才睁只眼闭只眼。

现在我虽然通过清歌取得了官方批准的马匹经营权,但如果我一举购进大批骏马,即使我们的天日不放在心上,也难保草原上的锡勒国不关注。

草原上的普通百姓也许不关注这些,但那些上位者呢?纳可烈会疑心吗?族长会疑心吗?

就在我思考如何向族长开口才不致让他们心中起疑时,,族长却先向我开口了,原来草原人是否富裕的标志不是他有多少钱,而是他有多少马匹,多少牛羊,这数目庞大的牲畜群才是他们真正的财富!

许多族人找到了族长,他们喜欢我的东西,但是却没有足够的钱,他们让族长问我能不能用马匹和牛羊来换!

我顿时大喜,这还有什么好问的?当然没问题!

但是为了不让他们起疑,我装模作样地想了很长时间,又故意把云青、程望、程星和顾武南叫进帐篷,美其名曰开会研究一下,钓足了纯朴的草原人的胃口!

结果当然是同意啦!程星去宣布了我的决定,族长感谢我的体谅,哪些族人更是欢呼雀跃,连忙奔回家牵来马牛羊,心满意足地换走了他们急需的铁锅,食盐等物,甚至有热心的族人看见我的伙计们光应付他们就忙不过来了,便自告奋勇地替我们圈好了一个大栅栏关牲口。

三天功夫,我的货物换来了一千多批最强壮的马匹(正好可以作为种马繁衍!)、三百多头牛和七百多只羊,这么庞大的牲畜群,让我们傻眼了,怎么带回去?

没有一个有经验的人恐怕难以控制这么庞大的动物群,从这里到我的牧场有一段不近的距离,这批动物也是货物,一旦控制不好出现折损,我这半天不是白忙了?而且,这么庞大的队伍,一旦赶到边关,我这边又派了个不晓事的,不给人家当j细抓起来才怪!可是,到底谁才是恰当的人选呢?

就在我左右抉择的时候,程星笑嘻嘻地跑了过来,“少爷,你在发愁吗?”

看着这个个儿才到我胸部的孩子,瘦削的下巴,机灵的大眼睛,无邪地看着我,我怎么也气不起来,虽然我应该生他的气!

整个商队的人都忙得人仰马翻,连那些本可以袖手旁观的镖师们也卷起袖子来给我们帮忙,只有这个小鬼头,一天到晚看不到人影,和族长的儿子纳塔厮混在一起嘀嘀咕咕,到处疯玩,我倒不是怪他,这个年龄的孩子,爱玩也是正常,但是只顾着玩而不跟在我身边学习做生意,这对他的成长并没有好处,也违背了我带他出来的初衷。

“是啊,小星,这些天你在忙什么?”我尽管心中有事,还是不忍心对着这个孩子灿烂没有阴影的笑容冷下脸,我没有这么快乐的少年时期,所以看到他们无忧无虑的笑容,总是怀着十分的羡慕,更希望他们能永远地保持下去。

“我,”他眨巴眨巴大眼睛,“我在忙着少爷发愁的事!”

“什么?”我好像没有听清楚!

“我说,我在忙着少爷发愁的事情!”他笑嘻嘻地,大声在我耳边喊。

“你知道我为什么发愁吗?”我含笑问他,掏掏被他的声音震得嗡嗡直响的耳朵。

“少爷跟我来吧!”这个小捣蛋竟然个那我玩神秘?也罢,去看看他这些天到底在捣鼓写什么。

没想到他竟然把我带到了我的马群前,只见数以千计的骏马悠闲地啃着青草,三三两两地分散在辽阔的草原各处,远处天空碧蓝如洗,青草翠绿,一眼望不到边,场面虽然壮观,但却又勾起了我的郁闷!

这么庞大的马群,只有真正的草原人才能驾驭,难道我真的要请他们帮我送回牧场吗?

“少爷,你看好了!”程星那小脸上的神情蓦然严肃起来。

只见他用手捏住唇角,搓起唇,仰头长啸!

顿时,一声尖锐的啸声从他的口中迸发而出,清锐高亢,绵绵不断,声传数里!

随后,一个令我惊讶万分的情况出现了!

眼前刚才还在悠闲吃草的骏马一听到啸声,都纷纷竖起了耳朵,当啸声绵延传遍整个马群后,这些骏马已经全部起脚嘶叫起来!

刚刚还温顺有加的马群仿佛像被投进了一枚炸弹,一波波狂猛的浪潮汹涌席卷了它们,使它们个个都变成了最原始最野性的野马,暴躁,奔放,神采飞扬,像潮水一样涌向同一个方向,奔向同一个未来,如万川入海,奔流不息!

我被眼前的场景彻底地镇住了!

也许只有经历过才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大自然,在那一刹那,这些人工饲养的骏马完全摆脱了人类加诸于它们身上的种种束缚,真正实现了一种最大自然化的高贵灵魂的展现和腾飞!

“少爷,我想我很聪明,我跟着纳塔学了三天,就学会了驾驭马群的这种技巧了!现在,我可以控制这批马群,少爷如果不认为小星太小,不足以托付重担,那就把它们交给小星,小星保证一匹都不少地把它们送到云二叔的手上,少爷你也不用发愁啦!”程星得意洋洋地说,话语中却又透露出十分的纯真。

我的眼眶微微有些湿润,刚刚我还在心里责怪他太贪玩,没想到他却是在全心全意地寻找方法为我分忧,这么个小小的孩子,在我们那个年代还是个才上初中什么都不懂的孩子,现在却因为坎坷的身世,比别的同龄孩子早熟,更比别的同龄孩子会关心人,是我错怪他了!

“原来小星是在为我分担呢,既然小星这么有信心,我就把这群马交给你,顺便让顾叔叔护送你。如果你把这件大事办成了,我以后不论去哪里都带着你!”我笑道。

“真的吗?以后不论商队去哪里,少爷都带上小星?”他惊喜地问。

“我怎么会对你失信?”我笑着揉揉他的头!

“哇,太好了!”他欢呼起来。果然是个孩子!

我笑看着他冲进一群雪白的羊中,扬声脆笑,惊得羊儿纷纷逃散,惹得头羊大怒,跟着他就追!

不知什么时候,云青来到了我的身边,又给我带来了好消息——附近摩原族的其他部落听说了我们的事情,纷纷赶着马牛羊从四面八方赶来,看来,我们剩下的货物恐怕进不了草原深处就会被换购一空了!

扬鞭跨马,我回头奔向我的帐篷,这商队第一次出门,竟是预料不到的顺利,不仅为我们带来丰厚的利润,更为我们往后的前进带来了千金难买的信心、和一条由我们开创的独一无二的商路!

此刻,我只觉得雄心万丈,热血!

“云青,你说,如果我们在这片草原的边缘设立一个我们的商号,专门出售草原人需要的物品,这是不是个好主意?!”

“是好主意!”他的回答永远简短,也永远坚定!

“好,我决定了,我要在这里,在这片广阔无边的草原上,写上我凰爵集团的辉煌——像这片草原一样的辉煌!”

[第一卷  雏凤清声:第五十章  j细]

这次的货物一售而空,仅剩下几件琉璃和白金首饰。我用灰尘里藏j蛋的办法,把灰尘换成最精细的面粉,将易碎的琉璃裹在其中,这样经过千里迢迢的商队行进,琉璃竟然丝毫没有受损;而那几件白金首饰则不太受到草原人的喜爱,毕竟对于常年与羊群打交道的他们而言,这种东西是很不合用的。族长对琉璃爱不释手,对首饰却不屑一顾,我便没有跟他们解释,他们是不会懂的。

我将几件琉璃送给了族长,以答谢他这几天的招待之情(我一点也不知道,这几件小小的琉璃在后来几乎给我带来了灭顶之灾,当然,族长是无辜的,但我更无辜!),他则举行了盛大的欢送仪式欢送我们,几乎所有的摩原族人都来了,围着篝火,围着我们,足足跳了一夜的舞,才肯放我们走,一直到我这一行醉醺醺的队伍走远了,还看见摩原族人热忱地向我们招着手说再见!

纳可烈也和我们道别了,果然,他并不是摩原族人,他要向更北的方向而去,而我却要向西部的城镇方向去,我们就在这里分手了!

临走前,纳可烈对我说了一句让我意想不到的话——“云兄,但愿你永远只是一介商贾才好!”

我微微一怔,没有弄懂他的意思,他已经策马远去。

这几天虽然我对他的印象深刻,但因为忙于生意,无暇顾及其他,除了开始时的接触,也不能说与他有什么深交,可他却说出这么意味深长的话,是什么意思呢?

不想了,我哑然失笑,其实他说的也对啊,我不是商人还会是什么?我还能做什么?

在我的强烈要求下,顾武南只能放弃留一部分镖师在我身边的想法,亲自带着所有镖师,和程星以及商队伙计们一起,赶着几千头难管的动物返回关内。我,只身带着云青、程望,挑出几名稍稍能干的伙计,一路向西而去。

一路上的风光和我们来时大不相同,几乎全部是一眼望不到边的草原和连绵青山,我们饿了便钻进我们能看到的任何一个蒙古包,无一例外地受到热情招待,绝对不必担心会被拒绝;困了我们便以天为账以地为席,天渐渐温暖起来,夜里只要升起火,既驱寒气又可以吓跑野兽;偶尔路过几个极小的村庄,也都是好客的人,端出粗茶淡饭(但在他们已经是最好的饭菜了)招待我们,还死活不收我们的银钱,我们偷偷留下钱,他们便足足骑马追了我们一夜,也要把钱还给我们。

此时的我,真正有了乐不思蜀的念头,要是我和清歌能够这么放马浪迹天涯,那大概也是一件无限的美事吧!

要是有生意忙起来还好,只要像这样边玩边停,特别悠闲的时候,我的脑子一旦休息下来,便不由自主地被清歌俊逸的容颜满满地占据着,连梦里都是他,唉,郁闷!

这次草原之行,唯一的遗憾大概就是清歌不在我身边吧,我只能在每天夜里握着一块冰凉的玉佩,遥遥地思念他,可是一到了白天,我又精神抖擞,想要行得更远,离京城更远,连清歌也抑制不了我澎湃的内心!

我想,我就像是一个冒险家、一个赌徒,我永远停止不了自己对这个世界的探索,我永远也停不下自己强壮的翅膀,在无尽的蓝天下,我只想飞得更高更远,不管前方是什么,我会不会跌倒,我这辈子都不可能停止飞翔了。

这样的我,真是清歌想要的吗?

他会永远与我比翼翱翔、不离不弃吗?

他会永远像第一天认识我那样对我充满新鲜感吗?

他会永远跟得上我的步伐、不会有一天突然觉得很累而放弃与我步伐一致吗?

他会永远永远陪着我吗?

我不相信永恒,不相信爱情,只相信自己,尽管对自己充满信心但却有偶尔的善感,于是很多问题在我的脑海中生根,我可以坚强面对,却无法将它们连根除去!

所以,我选择在适当的时候忽视!

我们胯下的都是日行千里的好马,尽管一路走走停停,但五六天后,我们还是来到了天日靠北边境的一座城池,叫做北陵。

来到这北陵城池附近,气氛已经大不一样了,路上行人都是低着头,行色匆忙,连路上的一个小小孩童都拿着敌意的眼光对着问路的我们。

我们连着穿过几座空无一人的村庄,满村的断檐残壁,荒草废墟,那满地的暗红的干涸痕迹让我打心眼里毛骨悚然起来,云青见此情况,马上低声吩咐伙计们小心戒备,他则绕到我的前面替我开路。

空气中轻松欢快的因子被严肃警惕取代,我们小心翼翼地接近北陵,以专业的眼光来看,这是一座相当牢固,攻守兼备的城池,城外的护城河既宽又深,城墙全部是用青石砌成,且砌成已经有一定的年代,异常坚固,除非是用这个朝代根本没有的火药,不然一般人是很难攻进去的。

我们更不会忽视,城池顶上每三步一堆的整齐的箭垛,和那群纹丝不动的孔武有力的守城将士,大白天的,城池门竟然关得紧紧地,这里,是发生了什么事吗?

带着一肚子疑问,我们住进了城旁一家破旧的客栈。

客栈里只有一个又老又跛的掌柜,满头白发,一脸褶子,我们进去时,他正在一边擦着桌子,一边嘀咕着什么,那全店唯一的桌子看起来比他还老,四条腿都是重新换过的,桌面脏得看不出原来的颜色了,而他手里那块姑且称之为抹布的黑布,却和桌面一个颜色。

听说我们住店,他拿一双昏聩的老眼上下打量了我们足足五分钟,才慢吞吞地领着我们进了一间大通房,十来张床连着挤在这间狭小的房子里,被子褥子是我这两辈子见过最脏的,房子里还散发着一股霉味混合着怪味的味道。

云青顿时皱起眉头,准备要老板给我一间单独的房间,我阻止了他,“就在这里吧,今晚大家就挤一挤吧,明天进了城再找家好一点的。”

老掌柜慢慢地出去了,我拍拍手,让大家聚到我身边,我才低声吩咐,“今晚我们就吃些干粮,不要碰这个店里的任何食物和水,今天夜里大家也警醒点,不怕一万,只怕万一!”

“怎么?少爷怀疑——”云青大手攥上了剑柄,我伸手将他的手拍了下来。

“我可不想打草惊蛇!”我偷笑,“我还想看好戏呢!”

夜晚的星光透过破窗照进屋里,很亮,躺在云青外衣铺好的床铺上,我不禁叹了口气,这么明亮的星光,会发生事情才有鬼!

看样子,什么好戏也看不成,今晚我们可以睡个好觉了!

就在我自怨自艾之时,门外突然传来极轻的敲门声,是老掌柜,轻轻地唤着我们,“客官,客官?”

哇靠,这古代真的有这么蠢的江洋大盗,以为这么唤几声就能确定里面的人是否睡熟了?要是里面的人累了不想回答呢?就这么大刺刺地冲进来?

这么一对比,这些清新的大自然环境和空气养育下的古代人还没有饱受污染摧残的现代人的智商高,真是奇了怪了!

“没事,进去抓吧,j细们都睡下了!”老掌柜在悄声对着刚刚进来的几个人说话。那几个人便蹑手蹑脚地朝我们的房间走来。

j细?谁啊?

我一愣,我们什么时候变成j细了?这不是一家黑店吗?这里的掌柜的不是踩窝的吗?

怎么变成我们是j细了?

我按住身边准备动手的云青,“等等,有点不对劲,我想弄清楚这是怎么一回事。就由着他们去吧,看他们到底把我们带到什么地方去!”

[第一卷  雏凤清声:第五十一章  进城]

喝!我们就这么进城了!

这群人真够他妈让人冒火的,竟然把我们一个个装进麻袋里,用个小推车推了进城!

十个人呐!不是一个两个,这帮蠢蛋竟然一个一个费时费力地把我们装进麻袋在一个一个抬到小推车上,足足花了三个多小时,害得我还得装作睡死了过去,僵着身子,累得腰酸背疼,要是我们中途有伙计忍不住动一下怎么办?他们会不会以为我们诈尸?

而且这群蠢蛋还把人一个一个叠放着,我幸好放在最上头,下面还有云青垫背,倒也无所谓,可那最下面的就惨了,我依稀仿佛听到了一声声闷在嘴巴里的惨呼,看来,只要这个伙计在今天的惨痛经历下能够留住一条命,我以后一定要好好补偿他!

躺在袋子里,我以练武人特有的敏锐耳力倾听着一路上的窃窃私语,越听越是惊讶。

这,这一路的关卡和切语,似乎只有军营才有啊!

可是我打听过了,这附近并没有军队驻扎,这里属于天日,自然没有锡勒国军队,可是天日的北疆战士也没有驻守在此处,应该在再向西北的一百多里开外啊!

小推车似乎拐过几条街,渐渐人声开始多了起来,而且都是粗俗豪放的男声,我估计,这里应该是军营了!

“吆,六子,推的啥东西呀?神神秘秘的!”一道男声在我们左侧快活地扬起。

只听推着车的那人吭哧吭哧地答道,“啥东西?!是人,活生生的人!我们在城外逮到的j细!”

“啥?j细?”另一个稍稍严肃的声音道,好像是他们的头,“你怎么看出来他们是j细的?”

“好家伙,几乎各个都佩着剑,衣服穿的也很好,骑的是高头大马,哪有普通路人这么招摇的?”推车的人理直气壮地道。

我顿时哭笑不得,搞什么飞机?这么简单的原因就成了j细?非要破破烂烂像他们一国的才不是j细吗?

此时此刻,我真想看看,是什么样的将军,培养出了这么天才的兵!

显然那个头头和我有着同感,我分明听出了他语气中的无奈,“六子,稍微殷实点的路人一般都是这个样子,天下不是只有乞丐,你不能因为立功心切就乱抓人,要是让上头的人知道了你有几个脑袋可砍?”

“可是他们真的贼头贼脑!”推车的人兀自不服气!

贼头贼脑?我?我超级无敌玉树临风风度翩翩美少年?我长得贼头贼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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