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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卷 备胎男配的好儿子

第一章 穿成了备胎

这个故事是顾希做任务以来,第一次觉得恶心的任务。

这是一个言情文的小说世界,所谓言情文,无非就是我喜欢你、你喜欢他,然后你和他有误会,发生了误会,你来找我,后来你和他和好了,我被炮灰了。顾希接的原主就是一个炮灰。

原主是个普通家庭出来的孩子,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村人,原主出生在九十年代初,响应计划生育,家中只有他一个儿子,因为是一个儿子,所以不管家中条件如何,独子总不会过的太差。原主的母亲是个家庭主妇,在那个年代只读了一年的书,所以除了阿拉伯数字什么字都不认识。原主的爸爸是小学毕业的,虽然有点知识不算文盲,但是也没什么用处。原主小的时候,家中父母是种地的,稻田种的多了,然后稻谷去卖。自己家种了还不算,还帮人家种地,当然是拿工钱的,50块钱一天。再后来原主爸爸开始种水果了,桔子、杨梅、葡萄,种好了直接批发卖,一年能有十几二十来万,在他们农村里,条件虽然不能说数一数二,但是也算是有名的富户。不过他们农村里没有极品,不管是原主爸爸那边,还是原主妈妈那边,亲戚条件都也跟他们差不多,家里谁没有钱了,能借一下。谁有钱了,也愿意借一下。

而原主是个好孩子,没有因为父母的宠爱而任性。小的时候父亲种地种田忙,他也会做饭。后来上了初中高中,假期里也会看着家里的水果地,也会帮着一起摘。

后来原主上了大学。原主是他们农村里出了名的会读书的人,他爸爸这边就他一个考上大学的人,他妈那边还有一个和他相差几岁的小表弟也考了大学,可是他考大学那会儿,小表弟还在读初中呢。所以他考上大学的时候,等于是两边亲戚第一个大学生,还是非常受欢迎的。原主爸妈还弄了酒席,请了村里人和亲戚吃饭,场面挺热闹的。

原主考的是一本的大学,省大法律系。2008年那会儿,大学一年2000块的生活,不得不说,原主的生活还是挺多的。学校里食堂的饭菜便宜不说,一碗饭几毛钱、一碗红烧肉也就三四块,那个时候好像有种说法,大学食堂的饭菜用学校承担了百分之三十。原主一个月冲500块伙食都用不光,对了,学校还有的汤。剩下的1500块,原主都存着,大学四年,原主存了一个整数,五万块。

原主大学毕业才2012年,原主父母给了300万,在市里一次性买了一套100平方的房子。均价三万一平方的房子,不管是地理位置还是小区环境,都算是中上了,原主一毕业就是有房一族,所以说投胎是个技术活。

原本,原主这样的条件,媳妇真的是宿便找找的。要知道现在姑娘都喜欢有房有车一族,原主本科毕业,就算工作竞争再大,他长得挺好的,形象好,一本法律系这个学历也不错,加之房子一次性付款,家里给他买个奥迪a4l或者宝马3系,三十万全款家里也拿的出来,说一句夸张的话,女人就是随便他挑的。可是偏偏,原主心里有个白莲花,而他被白莲花祸害了一声,连带着为他报仇的白莲花生的儿子,也陪了一生。

原主在大学的时候喜欢上一个姑娘,姑娘是中文系的,虽然不是校花系花级别的,但是也是非常漂亮的,而且有一种楚楚可怜的莲花味。是个,这个姑娘是个白莲花。原主是向姑娘表白了,自认为条件不错的原主,还是有点自信心的。但是姑娘没有答应他,当然也没有明确的拒绝他,反正就是若即若离,带点暧昧。

当然,如果是原主的话肯定不会这么觉得。但是在接剧情的顾希知道,姑娘把原主当成是备胎了。

比如说:对不起,我不喜欢你,但是我很高兴你喜欢我,因为被爱是幸福的。

比如说:谢谢你喜欢我,我们可以交朋友吗?

比如说:我发生了一点事情,能请你帮个忙吗?

比如说:我说了要请客的,我就一定要请客……

反正,以顾希的直接,女的就是在吊着原主。

后来,姑娘和一个富二代在一起了。和富二代在一起之后,还经常缠着原主,发一些信息。不管是新文,还是笑话,反正就是和原主保持着联系。

直到富二代要订婚了,家人不同意他们在一起,然后她怀着孕来找原主了,她说她不想打胎,她舍不得一个生命的消失,那会让她觉得有罪责感。所以,她想请原主娶她,让孩子有个健康的家庭。但是她不会干扰原主的,如果原主碰到了真爱,他们就离婚什么的……后来,原主跟她结婚了,她就在家里,成了被原主娇养的女人。

等待孩子出生没多久,她又对原主说,想跟原主离婚,她说她很有罪恶感,她每天做梦,都梦到自己对不起原主,她每天吃不下饭、每天睡不着。然后为了她没有罪恶感,原主跟她离婚了。离婚后,他们还住在一起。

又过了一段时间,姑娘突然消失了,留下一个婴儿和一封信。信中写着,自己想去散散心,拜托他照顾儿子。从此,原主失去了她的消息。一开始的时候,原主还会想念她,可是渐渐的,原主也放下了。原主虽然放下了,但因为有个儿子,他后来的对象并不好找。就算他条件不错,也有人嫌弃他二婚带着儿子。碰到谈的还可以的,他也跟相亲的对象解释过这个孩子,但是对方表示不愿意养这个孩子。也有的听了他的奇葩经历,觉得原主是个极品,不跟他联络了。

时隔五年,原主好不容易谈了一个不嫌弃他的姑娘,也结婚了,生了一个可爱的女宝宝。正当这个时候,原主的白月光出现了,带着当初的那个富二代男友,现在是老公了,白月光上位了,白月光想要回这个儿子。

原本就是人家的儿子,虽然原主对孩子有很深的感情,但也没有留着人家的道理,所以把孩子还给他们了。正常的人都会以为,事情会在这里结束了,但是没有。白月光的富二代老公嫉妒原主,嫉妒原主跟白月光结过婚,开始报复原主了。原主也是个有脑子的人,他从某些关系处知道是白月光老公在针对他,他就去找白月光老公了,想问清楚为什么要针对他,搞的他连工作都没了,不仅工作没了,还因为工作吃上了官司。

白月光老公很直接的告诉他,他就是不喜欢他,一想起白月光嫁给他是二婚的,且还是他逼婚的,他就生气。

原主解释,他没有逼白月光嫁给自己,是白月光担心孩子出生没有父母,所以请自己帮忙假结婚的,他请对方打电话给白月光,白月光可以证明的。可是对方说,就是白月光说的,当初她怀着身孕,请原主帮忙照顾自己的时候,原主以结婚要挟她。后来生了孩子之后,她假装生病离了婚,逃出了他的魔抓……

原主听到这些,整个人都震惊的无法形容。原主后来因为官司坐了牢,被判刑十年。虽然判刑十年,但是原主只坐牢八年就出来了。出来之后,他老婆还在,他老婆并没有因为这件事跟他离婚。不过原主的情况已经不适合继续找工作了,所以他们买了本地的房产,回了老家。原主在老家跟着他老爸一起种水果,日子过得还可以。

但是在这还可以的日子中,有一天,有一个陌生的人找到了他,给了他一个骨灰坛,里面装着他儿子的骨灰,也就是那个他养了五年的儿子,也就是那个时候,原主才知道,那个儿子为了他做了多么惊天动地的事情。

那个儿子从小是个天才,他当年被接走的时候虽然才五岁,但是记性非常的好,他很清楚原主对他的好。而且到了富二代的家里之后,因为他被原主养过,又记得原主,所以富二代对他并不好,甚至,他还偷听到了富二代和白月光的对话,知道他们害的原主坐牢了。于是,这个孩子开始利用化学研究有毒物体,他有很高的物体天赋,他研究出来的有毒物质甚至还是无解的。研究出来之后,他每天给富二代加药,然后把富二代毒死了。

在富二代死之前,他还非常坏心的到富二代的床前,交代了自己的罪行,把富二代活活气死了。富二代死了之后,那个儿子也自杀了。他对生活充满了愤怒,他感觉不到阳光。他在富二代家的这些年,过的非常的不好,被欺负、被压迫,他觉得自己就像蝼蚁。

原主知道了那个儿子的事情之后,心情很沉痛,本来出狱之后就不怎么健康的身体,就更加的差了。原主把那个儿子葬在他们这边的墓地,没过几年,原主也去世了。

第二章 白莲婊约见

顾希这次来的时间点比较早,他来的时候,原主正在追求杜莎莎,也就是白莲花,而杜莎莎已经传出和富二代在交往了。

顾希放下手机,整个人恍惚的躺在床上。

“戈非,你没事吧?不就是失恋,咱们去喝一罐啤酒就完事了。”同寝室的李洋道。

秦戈非,原主的名字。九十年代出生的人名字比八十年代的人好听,而八十年代的比七十年代、六十年代的好听。比如,六七十年代全是建国、建党、爱国等等,八十年代全是玲玲、晶晶、芳芳等等,九十年代取名字就讲究多了。

顾希放下手机,手机还是微信的界面,界面上是杜莎莎约他见面的信息。按照原主的剧情,杜莎莎这次约他见面,是要和他说自己有男朋友了,希望和他当朋友的事情。

顾希努力的笑了笑:“我不相信,我……我追莎莎的时候她也没有拒绝我,她是一个好女孩,跟那种贪钱势力的女孩不同,她和于彬肯定只是传言。”虽然在笑,但是笑的很苦涩。不过,顾希的话有引导的意义。一是告诉室友们,杜莎莎没有拒绝他的追求,把他当备胎。二是杜莎莎如果和富二代交往,说明她是一个势力贪钱的女人。这种话,也许刚说的时候,大家都不会觉得什么,但是顾希在上个世界刚刚当过白莲花,他知道适当示弱会激起别人的同情心,所以他用这种语气多说说的话,久而久之,室友们就会觉得杜莎莎就是这种人。

室友们虽然没有多想,但是顾希的苦涩他们是听得出来的。

“别想了,左右下午只有两节课,晚上小食堂啤酒走起?”其中一个室友问。他们都是同一个系且还是一个班级的,大学里的男同学们其实都比较大度的,大家关系都不错。这里的小食堂是私人承包的,里面有小超市,还有热炒,学校里的食堂自然是没有啤酒的。

顾希道:“不了,下课后莎莎约我见面。你们说,莎莎是不是要跟我澄清这件事,然后跟我在一起?”

室友们心想,人家是富二代呢,孩子,你醒醒吧。但这种话太伤人,只好道:“到时候看看呗,先祝你马到成功。”

顾希这次的笑灿烂了些:“谢谢大家,成功了请大家吃大餐。”

“那我们等着了。”

十月的天气非常的舒坦,夏季刚刚过去,但是温度还是暖和的,不过风是凉的。温热的天气中,凉风吹过,实在是太舒服了。

顾希为了这次和杜莎莎的“约会”特意换了一套新衣服。他在穿着搭配衣服的时候,室友们盯着他看。

“戈非,你这穿的跟相亲似的。”

顾希道:“应景嘛,穿新衣服,有好结果。”农村里人的碰到了喜事都喜欢穿新衣服,虽然这是过去的风俗,现在人基本经常能穿新衣服,但他还是忍不住。“怎么样?”顾希穿了一件粉色的长袖衬衣,衬衣的袖口卷起,搭配了一条浅蓝的牛仔裤。衣服裤子都是休闲牌子,gxg之类的,一件基本是在500以内,每个月生活充足,再加上他买衣服的话父母会另外给,所以他日子过的很舒坦。

“哇靠,这不是你刚买的秋装秀款嘛?”室友道。

顾希只是嘿嘿的笑,什么话都不说。

下午下课后,顾希没有跟大家一起去寝室,而是按照杜莎莎约定的地方,来到学校情侣约会盛地。顾希觉得杜莎莎就是个白莲婊,拒绝人还要约在这样的地方,这不是故意吊着原主是什么?

顾希到的时候杜莎莎还没有到,他坐在树下,然后靠着树打了一个瞌睡。他是真的有些困,然后还要好好的想想这个任务怎么计划。说到计划,顾希可不会让那个白莲婊得逞,不过,白莲婊和富二代的儿子他还得接过来,所以目前为止,到毕业白莲婊找他这段时间,他准备走剧情,不想改变什么,得中间出了意外,便宜儿子没了。

顾希闭上眼,看似在睡觉,实际上是和444在聊天:“小4,你被禁止使用任何力量,但是那些科技知识你还是懂的,对吧?”

444道:“当然,我只是不能使用,被世界法则给禁止了。不过宿主,我在我们系统群里看到,去了大世界,系统力量是不会被世界法则给禁止的。”

“大世界?”顾希问。

“有力量的世界,比如修真世界。不过不是所有的修真世界都是大世界,而是级别高的修真世界,比如……有神的世界。”444道,“修真世界出来的神,会被神界法则安排去不同的地方。比如去天界、比如去冥界。但是,在修真世界,很少能成神的。成仙和成神不同,成仙的话,虽然寿命很长,但还是会死,死了之后进入轮回,但是成神则会有神格,除非神格被挖走,否则永远不会死。”

“那我像这样,如果任务完成,成了冥界的正式公务员,不也是成神了吗?”顾希问。

系统道:“严格来说并不是,你只是有了成神的资格,成神的话还要自己修炼,历劫……”

顾希听了,表示明白了:“暂且不管这个,你知道在现代世界,最厉害的武器是什么吗?”

“网络。”444玩网络那么溜,又当过网红猫,它也算是网络达人了,所以当然知道。

“我对计算机仅仅是会上网,所以你教我计算机。”顾希道。

“啊?”444怎么都没有想到宿主会来这么一套。

顾希道:“以前有你在,我不用担心网络,但是现在你不能使用力量,我要自己学会,以后你就是我的计算机老师了。”

444道:“宿主学生,请多多指教。”

“小4老师,请多多指教。”

顾希学习小4的知识,跟学习课本的知识不同。学习课本的知识他需要慢慢的看,慢慢的了解,但是小4不同。小4是在他脑海里的,小4告诉他的知识,他只看看一遍,就能印在脑海里,这就是系统和宿主的特殊性。

顾希看了一会儿计算机知识,杜莎莎就来了。

杜莎莎穿着白色的连衣裙,远远的看着就像仙子一样。杜莎莎虽然不是校花和系花,但是她在学校里也是非常有名的,大概就是她的白莲花气质吧。反正言情小说里总是描写这样的白莲花女主,然后白色连衣裙是标配。当然,顾希并没有看见她,觉得她像仙子的是路过看见杜莎莎的人。

杜莎莎觉得今天的秦戈非很不同。她走过来的时候就看见秦戈非靠在树,等到她走进了,对方都没有看向她,而是闭着眼睛在睡觉。不知道为什么,有一瞬间,杜莎莎觉得此刻睡在树下的秦戈非像极了漫画里的美少年。而事实上,秦戈非也长得的确很好。他也许不是很高,176公分,但是身材比例非常的好。他的五官非常的好,眼睛、鼻子、眉毛、嘴巴,只要是在脸上的五官,不管是分开还是组合,都非常的完美。以往秦戈非追自己的时候,杜莎莎觉得很高兴,有帅哥追自己,并且还是学校知名的帅哥,但是,她也没觉得秦戈非有多出色,就是帅哥而已。可是今天看着,她觉得秦戈非尤其好看。

可惜,她已经跟于彬在一起了。于彬的五官不输给秦戈非,他还有秦戈非无法比的家境,又是本地人,就算秦戈非老家条件还不错,但是这种不错在一线大城市里根本是无法看的。这也是杜莎莎不了解原主的家庭,原主家里从事水果生意,年入有二十来万,就算是在一线城市,也是不错的家庭了。要知道在原主父母这个年纪,是七十年代出生的,基本上的人学历都很低,除非是自己闯荡开公司的,如果是一般打工的,入哪里原主父母高。

在杜莎莎靠近之后,顾希睁开了眼。以他的敏感知觉,有人靠近当然知道了。

“戈非你醒了,看你在睡觉,我不好意思打扰你,睡的还好吗?”杜莎莎微笑的问。她照过镜子,这样角度的微笑是最完美的。

顾希从地上爬起来,拿出手机看了一下手机:“真是不好意思,我等了半个多小时,等得睡着了。”

杜莎莎的话,像是在说自己来了好一会儿了,但是看见顾希在睡觉,所以没有打扰他,变相的在说顾希睡着了,让她等着。然后顾希怼了她一句,说自己等了半个小时了。

果然,杜莎莎的笑容僵硬了一下,然后楚楚可怜的道:“戈非,真是对不起,让你久等了。”

顾希一脸憨厚又耿直的道:“没有关系的,我已经习惯了,之前我们一起吃饭、逛街的时候,我不都是等你的嘛,多等等就习惯了。”

杜莎莎觉得,自己的楚楚可怜做给瞎子看了,看着自己这么可怜,他不是应该安慰自己吗?“戈非,我今天约你过来,是想跟你说于彬的事情。”

第三章 顾希的哭泣

听到杜莎莎说起于彬,顾希装出一副愣头青的样子,他气呼呼的道:“莎莎,是不是于彬欺负你了?我室友说你和于彬在一起了,我不相信,我们……我们不是在交往吗?你怎么可能和于彬在一起?所以是不是于彬和在一起了?你别怕,如果是他威胁你的,我去揍他。”

事实上,原剧情不是这样的。原剧情中,杜莎莎这次约见原主,直接告诉原主,她和于彬在交往,然后又说希望原主会祝福他,希望他们还是朋友。

其实,原主在追杜莎莎,熟悉他们的人都知道,但是……原主没有直接说我喜欢你之类的,可有些话不需要说出口,对方应该能明白的。而杜莎莎就是这样假装不明白。原主没有直接表白,也就代表着她不算把原主当备胎。说起来,别人还会说原主没有勇气表白、怂之类的。以至于杜莎莎虽然和富二代于彬在一起了,原主还是她的姐妹。而现在,顾希自然不会给杜莎莎机会,他就是要把这件事捅开。

“你……你在说什么啊?戈非,我们不是朋友吗?我们一直是朋友啊?我们……我们什么时候在交往吗?你可没有向我表白过,我也没有的答应过你啊,我以为我们是朋友的。”杜莎莎大惊失色的看着顾希,一脸的委屈和不解。

此时,这里不算是角落,旁边被树木挡着的地方也是有人的。

顾希道:“你在说什么啊?我们怎么不是在交往了?如果我们不是在交往,我每个星期陪你吃饭?每个星期陪你逛街?每个星期给你买东西?如果我们只是朋友,我需要这样做吗?莎莎,你太伤我的心了,我都这样明显了,我以为你知道的,我以为你就是答应和我交往了,所以才跟我约会、吃饭,所以才我的礼物的,你……你如果没有答应跟我交往,你怎么会我的礼物呢?你是那样的善良和完美,你……你怎么可能我的礼物呢?”

“我……”杜莎莎此时一脸的便秘,她觉得像吃了屎一样的恶心。她来的时候不是这样计划的,为什么现在的一切都不安她的计划走了。“戈非,你听我说,我们是朋友,我们一直都是朋友,就因为我们是朋友,所以我才跟你吃饭,我以为这是朋友间相互送的礼物而已。”

顾希道:“你不要骗我傻,男女之间怎么可能有真友情?我如果不是喜欢你,怎么可能经常给你送礼物?我送了你施华洛世奇的项链要两千多,我送了你施华洛世奇的手链要一千多,我还买了香奈儿的香水、阿玛尼的口红,我们……我们如果不是在交往,我为什么要送这些给你啊。”顾希说着,双眼红了,“原来莎莎你一直把我当朋友,你是不想伤害我了,所以才一直没有拒绝我的吗?你是还没有想好,所以才没有拒绝我的吗?莎莎,你真是太善良了,你竟然不想伤害我,所以善良到没有拒绝我。原来是我太自以为是了,原来我一直在勉强你……”

“不……戈非,你听我说,我没有……”

“我知道,你那么善良,不想伤害我,你不用解释的,我都明白的。”顾希握住她的手,“莎莎,你是不是在下我的礼物的时候,心里特别的难受,你是不是在看着我的礼物时候,在考虑要怎么拒绝我?莎莎,你不会叫你为难的。”顾希仿佛下定了决心,“莎莎,你如果觉得下我的礼物对不起于彬,你把礼物还给我的,我不想有一天于彬看到这些礼物误会你。我也不想你每次看到这些礼物,就想起我。”

“我……”

“莎莎……”顾希揉了揉眼睛,让水系宝宝挤出几点水珠到他的眼睛里,然后他低头,水珠嗒嗒嗒的流,在别人看来,这是顾希在哭了。“莎莎,对不起,我一直让你这样你为难。我一直不知道,原来你不知道我在追你。莎莎对不起,我……我只是太喜欢你了,所以没有看出这些细节。莎莎对不起,我让你为难了,是我不好。我以后一定不会让你为难了,不会再送你礼物,不会再打扰你了。莎莎你放心,为了你的幸福,我会忍住不联系你,不破坏你,不当你和于彬感情里的小三。”

“戈非……”

“莎莎,但是你要记住,你以后不要这样善良了,不喜欢对方的话你一定要告诉对方,万一……万一有人拎不清对你死缠烂打,那就不好了。不过莎莎你放心,我不会对你死缠烂打的。我……我祝福你跟于彬,呜呜呜……”顾希说着,哭泣着跑开了。跑开的时候,眼泪还往两边飞。

杜莎莎看着顾希跑开的身影,风中凌乱了。这……这不是她想要的结果。她本来的意思是,和秦戈非继续做朋友,然后偶尔让他给自己买些礼物。没有想到现在……等等,那些礼物还要还给秦戈非?

我靠,这秦戈非怎么那么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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