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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知道了。

舅舅这时候跑出来让我换一个学校,当然,他并非出于好心,而是忽然发现我的某一部分越来越像我妈妈。可能是眼睛,

可能是嘴唇,呵,谁知道。

我上了高中,出国念大学。

外国男孩喜欢亚裔女生,因为她们每个都很taut。

但外国女孩不喜欢亚裔男生,因为他们不是nerd,就是长得像nerd,而且大部分还是cherry boy。

呵,她们以为我也是。

直到我干翻了她们其中的一个,她们才恍然大悟,丢掉偏见。

女人,不论黄种还是白种,她们无一不喜欢温柔体贴,财大器粗的男人。更何况,我看上去还有那么一点迷人的浪荡样。

我越来越像我那个王八蛋父亲。唔,我是说已经死了的那个。

我对目前的生活感到满意,我毕业了,我甚至在银行找到了一份工作。

十年以前,很难想象我会走在遥远的英国大街上,喝咖啡看报纸,和同事取笑满街的土冒观光客。

我甚至活得称得上体面。

但很不幸,我很快就觉得无聊了。

上司无聊。同事无聊。金发的女友也无聊。

我决定丢掉这一切,去剑桥喂鸭子。

当然,喂鸭子之余,还睡了一个女博士。

她说她的一个高中同学认识我,她需要我为她提供一次lin服务,无痛的。

她真可爱,lin当然可以,但绝对是有痛的。

最后女博士很满意我的服务,她很温柔的抚摸我,在洗手间踢我刷鞋子,洗内裤。我正愁没处可去,便省去了旅馆钱,和

她成为床板。

她对这事儿挺上瘾,每晚都要,甚至不让我去练习划船,只为了保存体力供她发泄。

她给我钱,说:“choo,亲爱的,我实在太喜欢你了,如果可以,我愿意一辈子这样。”

我笑笑,当天晚上我做了一个噩梦。

第二天,我离开了剑桥。

我知道她到处找我,我在英国有同学,有同事,有基本信息,而英国人似乎每一个都热衷侦探小说,为她提供线索,好几

次,她差点和我撞上。

后来,她渐渐忙碌别的事情去了,偶尔和友人说起我,已经不在叫我亲爱的choo,而用了fox作为我的代号。

我很高兴,她最终放弃爱上一个混蛋。

这下,我人生中仅有的一点逃亡的乐趣也没有了。我开始变得无所事事,像只游魂在街头广场到处游荡。

直到我认出方汀,认识那拉。

我不知道自己是缺乏母爱,还是喜欢挑战,总之,我喜欢那拉。因为她是一个不可征服的女人。

她有钱,有权,有趣。十分迷人。

她喜欢各式各样的男体,但一定要漂亮。她的字典里不允许出现“丑陋”二字。

方汀是她的男宠猎头,她告诉方汀她不喜欢洋人,方汀信了。而我没告诉方汀她玩黑人壮汉玩得多狠。呵呵。

有一天,那拉忽然告诉我,她有一个儿子。一个很好的儿子。

我也告诉她,我曾经有一个妈妈。一个很好的妈妈。

伏特加把她弄得有点醉,她笑得十分迷离,开始说他的儿子。

她说他长大了,喜欢上了一个女人,而那个女人喜欢另一个男人。

她问我怎么办。

我说:杀了那个男人。

她问怎么杀。

我想了想,说:车祸,火灾,溺水,神经性中毒。有一万种方法。

她说:那人时常坐火车,要不我把火车弄翻?

我说:不行,有其他旅客,死两百个人以上,国家总理会上前线的。

她觉得我说得对,想了想,又说:那飞机呢?

我差点翻白眼:制造空难还是有一定难度的。

她说:不,我说的是让他一个人空难,他是个飞行员。

我险些笑出来:你怎么不早说,这太简单了。

她也笑:那就这么办吧。

这场讨论结束,我们完全忘记了替她儿子干掉情敌的初衷,只是单纯沉浸在了一种干坏事的快感中。

事情办得很顺利,直到我发现那个情敌叫“怀秋”。

什么叫冤家路窄,这就是了。

当然,我和他并没有多大冤仇。我只是不喜欢自己被人算计的感觉而已。

也是巧了,那拉要弄死她前夫的女儿就是当年那个小女孩,那天这个小女孩要和怀秋的弟弟订婚。

那拉说:要是让新娘子在婚礼当天被强暴,应该会很吧?

我说:你不怕你前夫找你算账?

她媚笑,看着自己涂成火红的指甲:他那个人啊,善于预防,但对已经发生的既成事实,他会选择妥协。

我说:这么了解他啊?

她说:知己知彼百战百胜。他啊,很忙的,有很多事,他都懒得追究。

说完,她叹了口气,懒洋洋的上了楼。

我想,干完这一票之后,也是时候离开这个女人了。她是个迷人的女人没错,但同时也很危险。

只不过,我发觉得晚了一步。

她死的那天,她前夫的手下在荒山半道上将我拦住,从此,开启了我的软禁生涯。

戴钢戒的拳头像锤子一样砸在我柔软的腹部,我痛得呕吐不止。

“你叫什么。”

“……我……叫陈玄宙。”

“你身上带着的东西,原本属于谁?”

因为那一拳,我很后悔偷了那拉那颗黄钻。我当然不贪财,我只是觉得她的这颗钻石很可爱,左右她也不稀罕,那就归我

咯。

没想到,是灾难。

又一拳砸在我右边的一根肋骨上,我甚至能清晰的听见它清脆的断裂声。

我疼得要吐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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