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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幸,越无欢跟着他搞了多年医学研究,养成了很好的实验习惯,他把安龙的魔化过程都用留影符阵和文字记录下来,保存在不灭之巅的档案里。

宋清时对他的靠谱赞不绝口。

夜里,法船靠近了不灭之巅。宋清时在越无欢的指引下,坐在窗边往外看去,却见山崖上万点灯火,与天空中的星海连成一片,映着旁边黄金白玉砌成的宫殿和宝珠翠玉镶嵌的花树,组成璀璨美景,就像最奇幻的梦境。

他开心地赞叹许久,感觉不会再缺研究经,忽然发现这些漂亮的灯火有些不对劲,仔细看去,每盏灯里都有个痛苦的灵魂在挣扎,全是魂灯?

宋清时震惊地问:“这些灵魂是?”

“别在意,都是些罪无可赦的垃圾,我把他们放在这里日夜折磨,会让心情愉悦些,”越无欢从身后揽着了他,笑着问,“当年你送我的魂灯,我也放在里面了,美吗?”

宋清沉默许久,小声道:“三千年了,魂灯还没有灭啊……”

他曾送过两盏魂灯给越无欢,用来发泄心中怒火,并做过约定,如果越无欢能放下痛苦过去,不再自我折磨,便熄灭魂灯,将罪恶的灵魂彻底毁灭,让所有的事情重新开始。

数十万盏魂灯,每盏都代表着越无欢心里的怨恨,对世界的憎恨。

魂灯越多,怨恨越多,憎恨越深。

那么多年,他一盏都没有放下……

“那些事情怎能忘记?”越无欢温柔地笑道,“但凡我还活着,魂灯不灭,恨永远不消。”

宋清时迟疑地问:“永远?”

越无欢肯定地答:“永远。”

宋清时再次沉默了。

“别担心,”越无欢见他情绪不太好,低头吻了吻他的唇,安慰道,“是这个世界太肮脏,除了你没有什么干净的东西,空气充满恶臭,到处都是垃圾,不值得让我重新开始。”

宋清时想了很久,乖巧地点了点头。

……

法船停了下来,不灭之巅的修士们得了消息,都带着重礼,想拜见神君的道侣,比翼鸟们还殷勤建议,想要举行盛大的结道侣仪式,向全天下昭告神君对神后的宠爱。

越无欢知道宋清时害怕被陌生人围观,不喜欢仪式,便替他下礼物,否决了所有建议,并严肃叮嘱:“药王仙尊是男子,万万不可叫他神后。”

他在墨渊法阵里找回了前世记忆,知道宋清时特别在意自己的男子汉气概,觉得两人是同性道侣,床上体位没有什么象征意义。

曾经有不懂事的傻子叫了宋清时一声剑尊家媳妇,他说不了话,委屈得整整三天没吃饭,不断地反省自己哪里像媳妇脸了?

总之,神后、媳妇、老婆这类都是禁词。

绝对不可以在宋清时面前提的。

越无欢谨慎地列了五十六条新的禁令,分发给不灭之巅的下属们,包括不准打扰宋清时研究,不准碰实验器材,不准围观宋清时,不准随便和宋清时搭话,不准乱称呼等等……

皓龙听不懂,无脑支持:“娘说得对!”

众人都有点懵……

不灭之巅早已准备好了实验室,药王谷也派来了优秀助手,宋清时一头栽进去就再也没有出来。

他用仪器分析了污秽之魔的结构,还研究了各种对污秽之魔有用的毒素,解剖了好几具尸体,并观察了尸体的消失。然后他委托越无欢和天工阁共同设计了一个完全密封的透明空间,把血王藤捆好的污秽之魔放进去,注入致死毒素,等魔物死后,观察尸体会分解成什么,消失到哪里去……

魔物尸体的平均消失时间是十二个时辰到二十四个时辰。

密封空间里的魔物尸体持续了七十二个时辰才消失,速度明显减缓。

宋清时觉得有趣极了,决定把密封的空间再设置周全些,加上隔绝气息的阵法,杜绝灵力、能量、气味、磁场等所有干扰的因素。

不管是密封空间还是隔绝阵法,都属于高阶的法器设计,两者叠加起来做成透明的大型法器,还要坚固得能防止污秽之魔逃跑,难度系数成几何增长,天工阁阁主每天带着徒弟们,绞尽脑汁,不停地商讨研究,提交的方案被神君打回来好几次,头发都愁白了。

宋清时在等待法器制作成功的时间里,埋首书堆。

他离开这个世界三千年,世界多了好多新鲜有趣的东西,医术也有了新的发展,部分他曾经解不开的题目,出现了新的药材和研究方案。他看书看得废寝忘食,满脑子都是学习和研究课题。

宋清时感叹:“如果福寿砂的功效早点被发现,我们就不用那么辛苦去找万年老龟了。”

越无欢替他找回记忆的时候曾说过,三人曾再次进入月宴湖湖底,遭到水魔兽袭击,触发了噩梦噬心阵,破阵后发现了墨渊剑尊留下的痕迹和凤凰血。

宋清时想起这事,感觉不对,越无欢和他去月宴湖杀老龟的时候,还没有得到那颗凤凰血,而且剑法也没有那么高明……

难道,越无欢在他死后,又去了一次噩梦噬心阵?

宋清时提出疑问。

“是的,”越无欢对前世的那段记忆也颇为难受,“那时我有点疯疯癫癫了,做事没有理智。你离开后,我太想你了,所以回了噩梦噬心阵……虽然阵法会让我一次又一次重温失去你的噩梦,至少我能在梦里见到你,享受一小段快乐的时光。”

宋清时不知该说什么好,他紧紧牵起了越无欢的手,表示自己还活着。

“这事有点可笑,”越无欢自嘲道,“我在噩梦噬心阵里不出来,脑子也不太清醒,渐渐就习惯了,阵法织不出可以折磨我的噩梦后,便把我驱逐出阵,再也进不去了。我怒火攻心,在阵中砍了几剑,发泄恨意,然后失魂落魄,不知怎么把凤凰血和你写的字条弄丢了。”

宋清时疑惑:“字条?”

越无欢想了想:“你魔化后,似乎意识到自己的命运……在纸上写了无解,最后的时刻……把那张字条塞进了我手里,让我着。我不断寻找答案,死前终于看到了天机,有了虎撑上的无可解。”

宋清时感觉墨渊的真实记忆和法阵中的经历还是有些出入,他想知道两者之间的区别。

“事件和经历都是差不多的,细节稍微有些出入,”越无欢仔细地想了想,“那时候的你不但不会说话,做事还有些呆,远没有现在机灵。我们初遇的时候,你给我送药,我用棍子把你打得头破血流,你傻站在那里,痛得直掉眼泪,却不知道躲开……”

那时候的宋清时就像块石头,不懂任何人情世故,不懂喜怒哀乐,也不懂开口说话。他就是很固执地陪着无欢,固执地教认字,固执地帮人治病。

越无欢道:“旅途中,我教了你很多人群里生活的方法,你很认真地学习,做事稍微灵活了些,性格也渐渐变得像现在的样子。我记得你那时候连美食都没吃过,可怜得很,我第一次给你做冰糕,你在我掌心写了很多字,说是世上最好吃的东西;你每次和病患说的话,我都替你改了用词,怕你太直白,挨家属打,你不明白,以为我说错了,拼命拉我衣角……”

前世的记忆里有痛苦的回忆,但也有很多有趣和快乐的回忆,怎么说都说不完。

宋清时靠在越无欢的肩上,听得有些入神,心里忽然有了朦胧的感觉。

“无欢……”

“怎么?”

“我怀疑,是你把我变成了现在的模样。”

“别说傻话。”

“说不定,我是为你而生的?”

“那我就不客气了。”

“……”

次日清晨,宋清时腰酸背痛地爬起床,昨夜越无欢闹着要不客气,在他身上打私人烙印,结果折腾了整整一晚上,现在他浑身都是痕迹,声音也有些哭哑了,他决心要好好炼体,否则未来的日子不好过……

越无欢神清气爽地跑去处理公务了,让他躺床上多休息会。

宋清时趴在床上看了会书,感觉闲不住,想去研究室转转。

他路过花园的时候,忽然听到水池旁边传来嘤嘤哭声……

宋清时走过去看了眼,发现是个很漂亮的女孩子,头发凌乱,衣衫不整,鞋袜未穿,像是刚从床上起来,手里拿着绣花帕子,坐在水池旁,对着水中倒影,迎风落泪,我见犹怜。

她微微露出的锁骨处有道抓痕,手臂上还有些青紫的痕迹。

宋清时脑子里都是研究宝贝,想都没想就直接走了过去,走了不远,他觉得不对,赶紧又退了回来,认真地看了看女孩身上和手臂的伤痕,发现都是床笫间用很凶狠的手法留下的掐痕和抓痕,脖子上还有很深的咬痕!

他和越无欢两个大男人,玩得再疯,也搞不出这种伤。

这女孩遭遇了什么暴力事件?她看水中倒影的眼神那么专注,该不会要投水自尽吧?

宋清时有点慌,他做好抢救的准备,悄悄地靠近。

女孩发现他的存在,回过头来,红着眼打量了一番,问:“你是谁?你想干什么?!”

“我是新来的,”宋清时小心翼翼地问,“你为什么在这里哭?”

“我惹子皓哥哥不高兴了,”女孩听见伤心事,哭得更可怜了,言词间有些凌乱,“昨夜是子皓哥哥的生辰,我做了套新衣服送给他,什么都依着他,顺着他,他终于和我睡了觉……今天早上,他不知为什么发脾气,又把我赶出来,说要分手。”

宋清时感觉不可思议,这样漂亮贤惠的女孩子,居然还会被抛弃?

女孩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我做错了事,子皓哥哥想打想骂都可以,我不要分手……”

宋清时更加呆滞:“他还打你?”

女孩委屈地点头:“嗯,挨打都是我不好,子皓哥哥生气也是应该的……”

宋清时怒了,这是典型的情感操控吧?

不灭之巅竟有会家暴的渣男?!

他要赶紧告诉越无欢,立刻清理门户!

第113章 系统之错

孔慕华开心地跟着人美心善的小哥哥去说理。

虽然小哥哥只有金丹修为,看着很弱,但他是人类,人类和人类之间总是比较好沟通的,说不定他就搞明白为什么白子皓总生气了呢?而且白子皓好歹也是分神大能,不会对金丹修士下狠手,他要趁机跟着小修士溜进门,然后求饶。

孔慕华美滋滋地跟在小哥哥后面转了几个圈,发现他去了不灭之巅的议事大厅,神君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了,正在和几个妖修商讨正事,其中有他的死对头大鹏妖和毕方妖。孔慕华立刻抖了抖羽毛,整了衣裙,踏着千娇百媚的步伐跟了进去。

他走了两步,忽然发现不对……

小哥哥来这里干什么?

孔慕华下意识想溜,却被神君发现了,几根血王藤封锁了退路……

宋清时跑到越无欢面前,很认真地讲道理:“男人是不可以玩弄感情和欺负女孩子的。”

越无欢脱下薄纱手套,理了理他没整理好的头发,赞同:“对,不能玩弄感情。”

死对头们都在看笑话。

孔慕华总算明白了,他委委屈屈道:“神后……”

宋清时迷惘:“什么神后?”

越无欢大怒,两鞭子把他抽回了原型,金色的孔雀拖着长长的尾巴,满屋子乱飞,嘤嘤狂叫,宋清时刚想劝越无欢不要打女孩子,忽然想起了生物学课本……有尾屏的是公孔雀吧?

他琢磨了一会公孔雀和女孩子之间的关系,总算明白了真相。但也不能怪他,当时他发现越无欢的女装身份是因为抱着上马,不小心碰到了,如今孔慕华穿着宽大的七裙子,他又不是登徒子,怎么能乱摸人家的骨盆和耻骨?

虽然孔慕华是可爱的男孩子,但家暴还是不好的。

宋清时犹犹豫豫地想要不要再劝一下,越无欢已挥退了看热闹的妖修们,用血王藤把惨兮兮的金孔雀捆了翅膀和爪子拎过来,介绍:“他是白子皓的情人。”

孔雀是驱魔之鸟,上古大妖,身负神力,按人类修士划分也是大乘期的老祖了,实力在不灭之巅都数得上号。战争时期,他担任前锋,一斧头下去削平半座山峰,冲锋陷阵,势不可挡,战功斐然。

鸟族都爱美,喜欢花枝招展,女装不算什么新鲜事,但是孔慕华性格奇葩,和白子皓的感情更是鸡飞狗跳,每隔几十年都要闹一回分手,不灭之巅看热闹都看习惯了,没人理会孔慕华的一哭二闹三上吊,都知道是装模作样,演苦情剧给白子皓看的,也只有白子皓肯吃他这套。

宋清时初来乍到,沉迷研究,没人给他科普这些固定戏码。

孔慕华难得遇到肯搭理他的人,戏瘾全开,本来以他的实力和地位,也不怕被秋后算账,没想到撞到神君的道侣,漂亮的羽毛都被拔了好几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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