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6章 不怕不怕(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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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言一出,张家人纷纷摇头,表示“还好吧”。

沈世华的姐夫张昌荣为人比较耿直,心直口快的说道:“好好一个小媳妇儿,吊死在了大门口,说实话,这事儿确实有些瘆人。

“但,瘆人归瘆人,仔细想想,也没多可怕,犯不着为了这事儿胆战心惊的。毕竟,为人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那小媳妇儿又不是咱们害死的,咱们根本不用担心她会化为厉鬼来报复咱们。”

沈月娟的婆婆张李氏也道:“常言道,冤有头债有主。就算那小媳妇儿执念缠身,死后没能超脱,化为了厉鬼,要找人算账,她也该去找逼死她的人,不该来找与她无冤无仇的咱们。说到底,那小媳妇的死跟咱们没什么关系,咱们大可不必因此而担惊受怕的。”

哇哦,山里人的胆子都这么大的么?

眼见张家人如此淡定,沈采萱对他们有了一番新的认识。

然而,张家人不怕,别人怕啊。

沈采萱提醒道:“大姑父,你们家日后是要开铅笔铺子的。能不能把铺子经营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客人肯不肯捧场。

“现如今,这事儿闹得沸沸扬扬的。何记的大门口吊死了个人,整个温阳县城,差不多五成人都知晓了。

“这五成人之中,必定会有铅笔铺子的潜在客人。这些潜在客人,或许本想过来这儿买几支铅笔回去用用的,可听说这儿就是原先的何记,保不齐就改变主意,不肯过来了。如此一来,铅笔铺子的生意势必会受到影响的。”

话音刚落,原本淡定的张家人立刻淡定不起来了,纷纷皱起了眉头,脸上泛起了忧色。

沈世华见状,立刻说道:“别担心,倘若你们认为这座宅院不合适,可以让郑捕头帮忙,将它退给冯婶,如数拿回那三十两银子。”

张家人:“郑捕头?”

沈世华点头:“没错,就是郑捕头。”

说着,沈世华就将郑永维做出的承诺告诉了张家人。

郑永维可是堂堂的捕头大人,他出面与冯婶交涉,必定能够将这座宅院顺利的退给冯婶,要回房款。

对此,张家人毫不怀疑。

那么问题来了,要不要将这座宅院退回去呢?

张家人面面相觑,小声讨论了起来。

一盏茶过后,沈月娟的太婆婆张姚氏——也就是沈世华的外祖母,她老人家发话了:“除了有些不吉利、膈应人之外,这座宅院没什么毛病。既然没毛病,那就别退了吧。”

诶,你们讨论了半天,结论就是不退?

沈世华不大理解张家人的想法:“你们想清楚了,当真要在这种、这种……宅子里过日子、做生意?”

张家人不约而同的点起了头。

张昌荣快言快语的说道:“我知道,你想说这是凶宅,无论是过日子,还是做生意,都不合适。可这要不是凶宅的话,区区三十两银子,哪能将它买下呢?这么便宜,凶宅就凶宅吧,咱们认了。

“至于说,用凶宅开铺子,会不会吓得客人不敢上门?这个嘛……嗯,应该会的。但这不要紧,因为咱们的打算是,将铅笔卖给挑货郎,让挑货郎帮咱们将铅笔卖到各个地方去,本就没指望客人能够上门来买铅笔。所以说,不敢上门就不敢上门吧,这不会对咱家的生意有太大影响的。”

沈世华还想再劝:“可是……”

沈采萱打断了他:“既然你们不介意,那就留下这座宅院,继续住在里面吧。毕竟,别人的看法不重要,自己得了实惠,住得舒心,这才是最重要的。”

张家人深以为然,全都点头表示认同。

忽而,张立秋弱弱的问道:“舅舅,你明天就要回府城了吧?那个,那个……我可以跟你一起回去么?”

沈世华爱怜的摸了摸外甥的小脑袋,温言道:“当然可以。府城可繁华了,有很多好吃的好玩的。等到了府城,舅舅就带你好好逛逛,让你长长见识。”

张立秋摇了摇头:“舅舅,你很忙的,我怎么能劳烦你带着我四处逛呢?其实,我去府城,不是为了长见识,只是想去亲自接我姐回来。”

之前,沈世华告诉张家人,早在几天前,张寒露就被瑞泰牙行给卖掉了,买主乃是田家二房的少爷田宝峥。

田家本就是府城里有头有脸的大户人家,又挂着皇商的名头,可以说,既有钱又有势。

他家少爷买下的人,就算出三倍赎身银子,也未必能够顺利的将人赎回。

倘若田宝峥执意扣住张寒露不放,沈世华家也拿他没辙。

不过还好,沈世华家与鹿城凌氏的公子凌原熙有些交情,凌原熙得知这一情况后,已经答应出面与田宝峥交涉,帮忙赎回张寒露。

按理说,鹿城凌氏的面子,田宝峥是要给的。

不出意外的话,这两天张寒露就能够被赎出来了。

从沈世华口中听说了事情的始末之后,张家的大多数人都很高兴,一直悬着的心终于落地了,对张寒露的归来充满了期待。

惟有张立秋,不知为何,他心中总是惶惶不安,隐隐有种不祥的预感。

而且,随着时间的流逝,这种预感越来越强烈。

不过,他生怕家人担心,一直没敢说出口。

现如今,张立秋寻思着,与其在家如坐针毡,胡思乱想,还不如厚着脸皮,跟着舅舅回府城,早日与姐姐重逢,让自己安心。

得知张立秋要求去府城,不是为了玩耍,而是为了接回姐姐,沈世华越发喜欢他了,笑道:“好孩子,你有心了!要是你姐知道你这么惦记着她,她一定会很高兴的。”

话音刚落,沈世华意识到,惦记着张寒露的,可不止张立秋,他大姐应当也很惦记着远在府城的女儿。

沈世华想了想,开口道:“大姐,你这辈子都没出过远门吧?要不这样,明儿个你和立秋一道,随我去府城,在我家小住几天吧?这样一来,不仅可以早日见到寒露,还可以出趟远门,见识见识外面的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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