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章 来捧个场(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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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白食谁不喜欢呢?

在场客人哄然叫好。

片刻之后,几个端着木托盘的跑堂陆续走出厨房,在大堂里四处游走,力争走到每位客人跟前。

眼见跑堂举着托盘来到了自己跟前,客人定睛一看。

只见木托盘的正中央摆着一只极大的盘子,盘子上码放着深浅不一的卤味,或切成薄片,或切成细丝。

说实在的,看上去一般般,但闻上去却喷香,令人垂涎三尺。

大盘旁边还有小盘,小盘里码放着许许多多的细竹签。

经跑堂指点,客人纷纷拿起竹签,插向大盘里的卤味。

平心而论,对于突然出现的新事物,并非每个人都有勇气接受的。

正因如此,哪怕手里的卤味散发着惊心动魄的勾人香气,也不是每个客人都有勇气将它塞入口中。

毕竟,这、这玩意儿是用猪下水做的呀!万一闻着香,吃着臭,那可咋整?

有些客人比较谨慎,将插着卤味的竹签拿在手里,却不忙着下口,而是细心观察身边其他人的反应。

只见身边其他人“嗷呜”一口,吞入腹中,嚼吧嚼吧,随后纷纷眯起眼睛,露出了惊诧而又陶醉的表情,啧啧称奇道:

“这猪头肉味道醇香,劲道十足,拿来下酒,再合适不过了。可惜啊可惜,陶然居不卖酒,有肴无酒啊。”

“哦,你吃到的是猪头肉啊?我吃到的好像是猪心,脆嫩爽口,瘦而不柴,应当不比猪头肉差。”

“诶,奇了怪了?这猪肝又鲜又嫩,一点都不老,跟我以前吃过的猪肝完全不同,我现在感觉自己以前吃的都是假猪肝。”

“这是猪肠吧?嗯,肥而不腻,香而不燥,丝毫吃不出猪下水的膻味。没想到啊没想到,最遭人嫌弃的猪肠原来这么好吃的。”

“这到底是什么,我可尝不出来,反正越嚼越香,比五花肉还要好吃。”

“……”

见状,那些谨慎的客人安心了,将手里的卤味放入口中,紧接着,流露出同款陶醉表情。

知道的,自己现在吃的是猪头肉或猪下水,不知道,还以为自己现在吃的是龙肝凤髓呢。

香!

真特娘的香啊!

沈采萱家提供的竹签是特制的,又细又短。

用这种竹签插取卤味,一般而言,只能够插到薄薄的一片或细细的一根。

是以,在场的绝大多数客人只能尝到一种卤味。

一种怎么够?好想再尝一种,不,好想尝遍啊!

在场客人之中,除去极少数客人,但凡吃过一口卤味,无一例外,都想再吃第二口、第三口。

可惜的是,跑堂溜得太快,等客人们吃了觉得好,想要再次下手时,跑堂已经溜达去了别处,根本无从下手,只得跌足长叹。

今儿个沈采萱家一共买了三副猪下水和十来斤猪头肉,煮了满满一大锅——值得一提的是,那锅是半人高的特制大锅——数量绝不算少。

奈何吃的人太多,在场这么些客人,你一口我一口,大锅很快就见底了。

“咱家头一次做卤煮火烧,心里没底,没敢多做,刚刚这么分了分,就没有啦!所以,试吃只能够到此为止了,实在是不好意思。”沈采薇笑眯眯的说道,“不知这卤煮火烧,列位客官觉得如何?可还过得去?倘若觉得还算过得去,两天之后,咱家外卖窗口正式对外出售卤煮火烧,届时希望客官能够捧场。”

可还过得去?这话问的,简直太过得去了!

听说两天之后陶然居正式对外出售卤煮火烧,在场客人之中,除去零星几个不喜食动物内脏的,其他客人都决定届时来捧个场。

转眼就到了打烊的时候,送走最后一位客人,沈采薇连蹦带跳的跑去后院找沈世华。

眼见沈世华正在与泥瓦匠的工头商议具体的施工细节,沈采薇便站在一旁等候。

等到他二人说的差不多了,沈采薇忙将沈世华拉到一旁,嘱咐他道:“爹,劳烦你明天一大清早就去找肉摊,有一家算一家,与摊主签订契约,包下他家的猪下水和猪头肉。”

沈世华虽然一直在后院为改造工程做准备,却也听说了前面的“盛况”,晓得卤猪下水大获成功。

既然卤猪下水得到了客人们的广泛认可,那就可以踏踏实实的做起这门生意来了。

而要将这门生意做起来,首先要保证主料——也就是猪下水和猪头肉的供应。

“放心,这件事四娘已经交代过我了,你就是不说,我明天也得去找几家肉铺,与它们签订供货契约,确保咱家的猪下水和猪头肉供应得到有效保障。”沈世华道,“如果一切顺利的话,从后天起,咱家每天都至少可以买到二十副猪下水和五十斤猪头肉。”

闻言,沈采薇稍稍放下心来,沉吟片刻,又问道:“爹,猪头肉倒还罢了,拾起来不工夫,可是二十副猪下水……这个,你们几个拾得了么?”

沈采薇虽然没有亲自参与到拾猪下水的行列里,却亲眼见到沈世华等人拾猪下水时露出的苦逼表情,用脚想也知道猪下水拾起来有多麻烦。

今儿个沈世华等五个人拾三副猪下水,都拾得苦不堪言,这要是来二十副猪下水,而且是每天不间断,他们五个能够承受得住么?

沈采薇很是怀疑。

沈世华道:“首先,万事开头难,咱们几个头一回拾猪下水,不笨手笨脚的,自然拾不快。等这活计干久了,干熟练了,别说三副猪下水,就是十副二十副猪下水,也不在话下。

“再者,就算一时半会儿的咱们几个熟练不了,拾不了二十副猪下水,那就再添几个人嘛,这不就结了?

“今儿个下午,王里正的儿子过来送货的时候,四娘让他给好些个家住棚户区的人家捎信儿,说是咱家要招学徒工,倘若他家愿意让自家的孩子过来学手艺,那不妨让自家的孩子明儿个过来一趟,参与咱家的学徒工选拔。

“虽说那些人家不一定会让自家的孩子过来,过来的孩子也不一定合适,但总归能够挑出几个来的嘛。有了那几个学徒工的加入,何愁拾不了二十副猪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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