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霸王花(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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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沈家确实不穷,确实买得起肉,可当家的严氏就是这么神奇,只在逢年过节以及农忙时分张罗肉菜,其他时候,绝不安排肉菜上桌。

但,这并不意味着沈家人平时就不吃肉。

一直以来,苏氏都负责做饭,她时常能够在厨房里闻到肉香,甚至好多次,都亲眼看到锅里炖着肉,可这些肉却从来没有端上过饭桌,去了哪儿,大伙儿心知肚明。

所以说,沈家其他人或许有机会经常吃到肉,而沈家二房则鲜少有机会吃上肉,一连几个月吃素,这就是他们二房的日常。

为此,苏氏一直都对几个儿女心存愧疚,现在沈采萱提议卖肉,素来俭省的她二话不说,爽快的答应了下来。

沈采薇略一沉吟,说道:“我记得很清楚,这条街的尽头有条巷子,巷子里面有家卤味铺子。要不,咱就去那儿买吧?”

沈采萱闻言,笑嘻嘻的瞄了沈采薇一眼。

沈采薇不想被打上“嘴馋”的标签,忙解释道:“你可别想岔了!我并不是因为馋肉,才将那家铺子记得这么清楚的!”

说罢,沈采薇就细细解释起了缘由。

说来话长。这几天,沈采萱一直念叨着,要在县城里做生意。

听的次数多了,沈采薇就开始留心起了县城里那些大大小小的摊子、铺子。

沈采薇深知,自家的本钱少得可怜,要么摆摊,要么在很偏僻的地方租个小小的铺面,反正是不可能在大街上租下整间铺子的。

今天上午,沈采萱在药铺里买药,还打听这个打听那个的。

站在一旁的沈采薇闲着没事干,又有些受不了药铺里那股浓郁的药味,就跑出来透气。

忽而,沈采薇隐隐闻到哪儿传来了一阵勾人的肉香,循着香味一看,就见好几个人或是端着碗,或是拎着油纸包,正从街尾的巷子里走出来。

沈采薇见状,隐约猜到巷子里有家买吃食的铺子。

为了证实自己的想法,沈采薇便跑过去看了看。

正如沈采薇所料想的那样,街尾的那条小巷里有家卤味铺子,此时正有不少人聚在那家铺子的门前买卤味。

见到此情此景,沈采薇立刻冒出一个想法:“这家铺子的位置明明很偏,却照样能够顾客盈门,不难猜出,它家卖的卤味一定很好吃。”

随即,沈采薇又冒出了另一个想法:“这家铺子位于巷子里,乍看上去很偏,位置不够好,但十几丈开外就是繁华的大街,只要做出口碑,不愁没有客人上门,其实位置还是蛮不错的。而像这种铺子,料想租金不会很高。要不,咱家也租个类似这样的铺子?”

正是因为存着这样的念头,沈采薇才会牢牢记住了那家卤味铺子。

沈采萱听了沈采薇的解释,赞许的点了点头:“二姐,你分析的可真好!走,就是不买卤味,咱也得去那儿瞧瞧!”

现在已是申时,眼看着就要到饭点了,此时乃是卤味铺子一天之中生意最好的时候,铺子的门前围了好几圈人。

沈采萱看了看这家铺子的位置,又看了看这人头攒动的场面,暗暗点头:“酒香不怕巷子深。只要做出的吃食香气四溢,就算是铺子的位置稍微有点偏,也不愁没有客源。嗯,自家二姐的眼光真心不错,也蛮有做生意的头脑的。”

暗中观察完毕,沈采萱正要开始办正事——冲进人群之中抢购卤味,就在这时,苏氏拉住了她:“四娘,你和二娘在这儿等着,我一个人过去就行了。”

两个女儿,一个十岁,一个十二岁,都是花儿一样的年纪。

苏氏哪里舍得让娇花一样的她俩挤进乱哄哄的人群里受罪呢?便主动接下了抢购的任务。

讲真,沈采萱才不是娇花呢,她分明就是霸王花好伐!

论抢购,谁抢得过她呀?对于她来说,突破重围抢购卤味,这根本就不是个事儿。

不过,沈采萱不想拒绝苏氏的一片好意,便点了点头:“行,那就辛苦娘啦!对了,这个帷帽可以取下来了——生怕居心叵测之人看到咱进出钱庄,生出歹心,咱才戴上了帷帽,现如今已经离钱庄好远了,没必要再戴着了。”

正值夏日,虽然还没到盛夏,但白天里的气温已然不低。

在这种天气里,戴着帷帽挤进人群里,非得热出一身汗来不可。

沈采萱可不想热坏了苏氏,便踮起脚来,要替她摘掉帷帽。

虽说沈采萱的身高要远高于同龄的女孩——

原主在府城一待三年,那儿的伙食相当不错,她得以正常的生长发育;而这世道,寻常人家的女孩子大多数能够勉强吃饱就不错了,至于吃好,就不要想了,是以她们大多数都是一副发育不良的样子。

如此一来,单论身高,原主在同龄的女孩之中可以称得上“鹤立鸡群”。

但,沈采萱再高,她也只是个孩子,高得有限,远不及苏氏这个大人。

以她现在的身高,要想够到苏氏的帷帽,饶是踮起脚来,也有些困难。

其实,苏氏完全可以自己摘下帷帽,可她看到小女儿如此关切自己,心中柔软,便弯下腰来,任由小女儿施为。

沈采萱刚替苏氏摘下帽子,可瞬间之后,又重新替苏氏戴上。

苏氏&沈采薇:“……”

一会儿摘,一会儿戴,反复无常……

四娘你在搞什么?搞笑吗?

苏氏和沈采薇完全想不明白,素来颇为靠谱的沈采萱怎么突然做出了这么不靠谱的举动。

沈采薇一头雾水:“四娘,你……”

“嘘!”沈采萱压低声音,吩咐道,“你们把帷帽戴好,然后跟着我走。记住,不要回头,也不要多问!”

尽管完全不晓得沈采萱如此吩咐的用意,但苏氏和沈采薇向来听沈采萱的话,还是在第一时间照她说的做了。

沈采萱领着苏氏和沈采薇向巷口走去,这其间,她微微侧身,回头看了两次,走出十几丈远,都快走出这条巷子了,方才停下脚步。

沈采萱道:“娘,二姐,你们先回客栈,我有点事,去去就回。”

啥情况这是?

难不成,难不成……四娘又发现了什么犯罪团伙,又要跑去见义勇为了?

苏氏和沈采薇一想到这种可能性,忙一人一边,挽住沈采萱的手臂,死活不放她走。

尽管上回沈采萱见义勇为,得到了难以想象的银钱好处,令全家人受益,可这样的举动实在是太危险了,身为家人,苏氏和沈采薇不愿沈采萱再次以身犯险,哪怕以身犯险可能带来极为丰厚的银钱好处,那也不行!

对于苏氏和沈采薇的举动,沈采萱又是好笑又是感动,略一思索,便不打算瞒着她俩,如实相告:“看见卤味铺子右手边靠墙站着的那个胖女人了吗?就是那个四十来岁,穿着褚红色衣裳的。”

苏氏和沈采薇当即回头,很快就找到了沈采萱所说的那个胖女人。

只见那胖女人正斜倚在墙上,左手拎着好几个油纸包,右手在不断的用宽大的衣袖扇风。

如果所料不差的话,那胖女人刚带着抢购而来的卤味杀出重围,这会儿是在稍事歇息。

沈采薇一头雾水:“她怎么了吗?呃,难道……她也是拐子?”

“拐子?不,她不拐卖人口,她直接买卖人口。”沈采萱面沉如水,语出惊人,“三年前,就是她,花钱从沈家那帮人手里买下了我和大姐!”

原主所有的回忆之中,最为刻骨铭心的,当属她与大姐沈采芝生离别的那一幕。

即便原主已经不在这个世间,可她留给沈采萱的记忆之中,那一幕依旧浓墨重、鲜明无比——那一天,正是那胖女人,将沈采芝拖走了,从那以后,原主再也没有见过沈采芝。

不,关于那胖女人的记忆远不止这些,还有,还有……

也正是她,买下沈采芝姐妹之后,又陆陆续续的买下了许多小姑娘,然后将三四十个小姑娘硬生生塞进两辆马车里,与手下一起,押送着这两辆严重超载的马车,马不停蹄的赶往府城。

同样还是她,派手下将一个中途逃跑的小姑娘抓了回来,当着众人的面,百般凌虐。

……

一幕又一幕,可以说原主对那胖女人的记忆刻骨铭心,连带着沈采萱也对那胖女人印象深刻,刚才一眼就认出了她。

苏氏和沈采薇闻言,心中大震,异口同声的问道:“你说什么?!”

“不好,她歇够了,要跑了!”沈采萱焦急道,“这会儿来不及细说了!你俩赶紧放开我,我得追上去,摸清她落脚的地方!”

苏氏和沈采薇对视一眼,看到对方那坚定不移的目光后,齐声道:“咱俩也去!”

苏氏和沈采薇时刻心系杳无音信的沈采芝,一直以来,她俩都在苦苦思索沈采芝的下落。

尽管沈采萱无暇细说,只给出了语焉不详的两句话,但她俩立即还是从这只言片语中,得出一个推论——那胖女人极有可能知道沈采芝的下落!

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知情人,她俩岂肯放过?自然要跟过去一探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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