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8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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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道理说,除非韩熠攻打进了楚国王城, 否则做不到这一点,但颜徵没说楚国王城陷落的消息, 所以楚国还在, 但是……

丞相觉得自己脑子有点不够用, 干脆也不打算猜测了, 直接问道:“王上, 到底发生了何事?”

颜徵张了张嘴,发现这件事情不是特别好解释,就干脆让高府令将奏疏递给了他们。

反正韩熠在正式奏疏里从来都不会写不能让人看的话。

这一次写的就格外平铺直叙。

丞相和大庶长两个人凑到一起开始一字一句的读这封奏疏。

然而一封奏疏能写的下多少?韩熠把中间很多事情都给模糊了, 从头到尾都充斥着一种全部都是运气好,赶上了。

可这不是运气好就可以的问题,楚王为什么突然跑到桑典县谁到底是为了什么?

那里是秦国的地盘啊。

大庶长跟丞相对视一眼说道:“桑典县是不是出了叛徒?”

韩熠在奏疏中没有提到桑典县发生的任何事情,就是轻描淡写的说了一下本来想要抓向彦,结果向彦中途被人救走,然后他找到向彦的时候正好撞到楚王和向彦见面, 就干脆拿下了。

他还特地强调了一下自己带了很多人马,所以对方的护卫根本不是对手。

为的就是隐去桑典县的情况,至于派人过去清查, 韩熠打算私底下写信给颜徵的。

但丞相跟大庶长两个人脑筋清楚,稍微一推理就找出了真相。

颜徵也有这个怀疑,因为他发现韩熠的信件并没有跟着奏疏一起来。

按照道理来说,奏疏其实是应该后到的,毕竟奏疏需要走官路,而他们两个私人往来的信件都是机关鸟,肯定比人力要快啊。

不过,颜徵相信韩熠这么做一定有他的道理。

就算他有所怀疑也没有开口,只是说道:“阿熠既然没说,想必就不是什么大事。”

丞相跟大庶长对视一眼,丞相说道:“臣觉得,可能是当地守军出了问题,但中书不好管。”

韩熠这个中书说起来有总管天下兵马的职责,实际上他能管辖到的基本上都是高层的将领,像是这种基层将领,他是不能伸手的。

这些年来他也做的很好,除了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基本不去管别的地方军的事情。

所以丞相判断可能是守军之中有叛徒,韩熠担心自己插手会影响不好,所以这封奏疏上没写,当然也可能是因为没有确凿的证据。

颜徵说道:“这个并不重要,区区一个桑典县,不必太过放在心上,派个人过去查一查也就是了,现在最主要的是接下来怎么做。”

的确,桑典县是不是有叛徒都无所谓,那里不是军事重镇,大秦也没在那里放过太多的军事资源,就算有叛徒也掀不起风浪,更何况现在不也挺好的吗,这个叛徒直接把楚王送过来了啊。

丞相趁机说道:“当务之急是先将楚王和向彦给押送回来,不过此事事关重大,楚王和向彦皆十分狡猾,只怕也只有中书能够将他们押送咸阳了。”

其实押送这件事情,只要找个小心谨慎的就行,让楚王跟向彦没有了行动能力,他们两个再狡猾又能怎么样?

不过丞相知道颜徵是肯定希望韩熠回来的,干脆就趁这个机会把人给弄回来吧,要不然也不知道前线还会发生什么奇奇怪怪的事情。

颜徵心中意动,却还是说道:“此事还是要问过阿熠才行,毕竟到底什么情况我们也不太清楚,只是到了咸阳之后,如何处理,你们还是商讨出个章程吧。”

大庶长有些奇怪地看了颜徵一眼,他本来以为丞相都这么说了,颜徵肯定会顺坡下来,让韩熠回来的。

没想到颜徵居然不着急?这不太像他啊。

他们两个越发觉得韩熠去前线,是不是有目的的?

不过他们知道什么能问什么不能问,谁也没敢多说。

在他们告退之前,颜徵忽然为说道:“此事或许还有未知变数,两位还请保密。”

他知道这有点难,因为接下来的后续计划都要一点点铺开,但是让下面人做事还不让他们知道,这就太困难了。

但颜徵还是想要稳妥一点,毕竟这事儿……也太出乎人意料了,如果现在韩熠说楚王跟向彦是故意放水,又跑了他都不会意外。

丞相跟大庶长显然也是心里有数,连忙答应了下来。

转头就开始开会去了,他们现在主要的问题就在于:如果楚王被押解进咸阳,他们要怎么跟楚国交涉,要不要让楚国赎人?对方答应的话,他们要提出什么要求?

当然在这个过程中,他们谁都没说向彦的事情。

不管楚王跟向彦到底是什么情况,他们都清楚,楚王可以回去,毕竟楚国没有了这位楚王,还会推举出其他的,都差不多。

可向彦这种名将,可不是什么时候都能有的。

他一个人的威胁比五个楚王加起来都可能大。

所以向彦必须留在秦国,至于留下来是是死是活,那就看颜徵和韩熠的心情了。

丞相跟大庶长走了之后,颜徵脸上的笑容渐渐退去,最后眉头紧皱叹了口气:“阿熠的信怎么还没到?”

韩熠不给他写信,他就觉得心里没底。

高府令小声问道:“王上为何不让中书先回来?”

颜徵摇头说道:“阿熠在那里可能还有其他事情要处理,还是看他吧,不过楚王跟向彦肯定要尽早押解回来的,就看阿熠怎么处理了。”

高府令再一次被刷新了三观,他知道颜徵纵容韩熠,不过,历史上这样的宠臣多了。

当年颜子荐对待姜不韦也差不到哪里去,不过现在他发现,颜徵对韩熠,那真的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这么重要的事情居然都能任由对方的想法来,这可是国家大事啊。

以高府令对颜徵的了解,他发现,颜徵跟颜子荐最大的不同就在于,颜子荐对姜不韦再好,心底也是清冷的,始终在防备着姜不韦,并且还若有若无的在压制姜不韦。

而颜徵却是付出了自己的全部信任,高府令甚至不怀疑,如果韩熠有二心的话,颜徵必输无疑。

当然高府令也就想一想,这么一个放着韩王和楚太子都不要的人,说他会反颜徵,高府令也觉得不太信。

颜徵望着窗外,似乎这样看着就能将机关鸟看来一样。

韩熠不知道颜徵在盼着机关鸟,他正在派人打探楚国的消息,想要知道楚国那边是不是知道了楚王已经被捉拿。

如果没有的话,说不定他还能打个时间差。

至于怎么打,他现在也不太清楚。

因为他没有时间思考,他在给颜徵写信,他在信里将所有事情都说了一遍,最后将自己的困惑问了出来:桑典县令,到底算有罪还是没罪?

这是一个人情和法理之间无声的较量。

如果只是看事情的经过,桑典县令肯定是有罪的,但他为什么这么做?是为了治下百姓啊,但凡他不是一个负责任的官员,但凡他心里没有百姓,都不会走上这条路。

所以这要怎么算?

其实韩熠心中很清楚,按照大秦目前的律法,桑典县令的罪责是逃不掉的,不仅他逃不掉,他全家都逃不掉,并且死了都要被挫骨扬灰。

因为现在大秦用的是重法,人情之类的并不会考虑进去。

这也是韩熠为什么让人为县令敛尸身的缘故,他不让人敛,恐怕桑典县令就要尸骨无存了。

但韩熠觉得乱世用重典是对的,但等太平下来,就要改变了。

所以他想用自己的困惑告诉颜徵,这个世界上有很多迫不得已,他需要一点点改变颜徵。

当然最主要的是他需要在律法上面重新加上一条——追责。

桑典县令有他自己的罪责,他已经认罪并且伏诛,那么接下来就要追溯他为什么这么做,导致他这么做的原因和这其中某些人的行为是不是触犯了大秦律法。

大秦的律法在追责方面制定的并不是很详细,韩熠……毕竟也不是真的法律系的学生,他只能尽量保证大体方向没错,剩下的就需要一点点去填充。

不过这方面现在不是韩熠负责,也只能给颜徵提个醒。

颜徵到信之后,通篇看完,这才了然为什么这封信到的这么晚。

他想了很多,站在他的角度看,就是一个想法:桑典县令必须治罪。

这个世界上被逼无奈的事情太多了,但人都应该有自己的原则,如果大家走投无路的时候都出卖国家,那么大秦会变成什么样子?

同样的事情给别的人或许就是不同的结果,桑典县令选择了错误的那条路,那就只能付出代价,同时也是警告他人,这样的行为不可取,不论发生什么事情,叛国都是这个下场。

如今的颜徵,其实不太会被这样一个人物的悲情所打动了,甚至生气这种情绪都不太有。

在知道之后,也只是吩咐下去让人查,看谁敢公然违抗朝廷律令。

他自己也发现,自己对许多事情越来越淡漠,越来越漫不经心,处理公事,管理这个国家已经形成了本能,没有什么事情能够为难的了他,见的事情多了,许多事情也就不值得他有太大的情绪波动了。

该有的感情他也有,只是太少了。

只有在韩熠在他身边的时候,他似乎才能明显感受到自己的喜怒哀乐。

所以他越发依赖韩熠,也越发羡慕韩熠,羡慕他在经历了这么多事情之后,依然还能保持着那份赤子之心。

他会因为桑典县令的叛国而愤怒,也会因为桑典县令走投无路的悲哀而难过。

这是如今的他所遥不可及的东西。

所有人都觉得是他对韩熠纵容,却没人知道,他才是那个离不开的人。

所以哪怕颜徵对这件事情根本不放在心上,放到平时小小一个桑典县令的事情都不会让他多看一眼,他还是想要努力为韩熠开解,告诉他,他做的没有错。

不过,颜徵写完了信之后却发现,这样的劝解,到最后不就是把韩熠变成了跟自己一样的人吗?

那是跟自己的初衷背道而驰的,所以到最后他干脆将信给撕了,只写了一句:回来吧。

有很多话用文字写出来是不能准确传达心意的,只有面对面的交谈才能表达出来。

韩熠在到这封信的时候还有点纳闷,颜徵什么都没写,难道他也觉得棘手吗?

那一瞬间,韩熠是欣慰的,觉得颜徵虽然越来越像人们认知中的王,但他的心里还是有柔软的地方的。

不过,他现在还不能走啊,他还没忘了自己过来是干什么的,不就是为了找魏国要个说法吗?

现在魏国的说法没要来,却抓到了楚王,这都什么事儿啊。

不过,其实韩熠也不知道该怎么跟魏国要说法。

所以干脆带兵跑到了蒙田那里问道:“有没有需要我帮忙的地方?你们到现在都没救出大将军吗?”

蒙田有些愧疚:“是我无能。”

韩熠之前已经给他争取机会了,结果他们还是拖了这么久,现在中书终于是看不下去了。

韩熠想了想说道:“大将军的伤势不知如何,还是尽早救下来的好。”

蒙田立刻说道:“还请中书相助。”

都到了这个时候,就别管什么自尊不自尊的了,爹的命重要,而且蒙翱对于秦国的意义更加重要。

结果他没想到韩熠摇头说道:“不行,我帮不了你。”

蒙田有些着急:“中书可是觉得蒙田能力不够?中书放心,只要中书留下,蒙田甘为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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