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荞和莲子(1 / 1)

加入书签

她身上有苦荞的气味,她脚上有一道疤痕,很像落齿的孩童咧嘴大笑。

听说如果家族里有自、杀史的话,那么剩余的人会自、杀的概率就会变大。

于淼的父亲于傅中在工厂爆炸意外中成了瘸子,并永、远失去了性能力。大难不死,捡回一条命,却落下了残疾。平时最讨厌别人说他不行或不能。但他时时刻刻都在体会着自己的无能。爆炸那瞬间听见光和热撕扯着人躯体的声音,巨大又近乎于无声。共事过的人,完完整整的人,像气球爆破。那些尸体碎片他不曾见过,但总是在发呆失神时感知它们都漂浮于空中。

有次,妻子为了给他补身体,做了莲子炖乌鸡。火候适宜,肉质细嫩。妻子将一支筷插进鸡腿,用另一只手将鸡腿从鸡身上分离,体贴地夹进他的碗里。不知为何,他看那鸡腿分离后的齿状切口,发了疯,一手将碗扫在地上。妻子在切割他的肉体。他想。他的腿,他的肉,就是这般轻易被分离开来的,像这温火炖好的乌鸡,毫不费力。太阳穴的神经时刻绷紧,一方面他保持着被电击般的精神敏感,另一方面他的肉体却保持着迟顿。生活在要挟他,要他承认自己是失掉腿的乌鸡和灵肉分离的瘸子。但他选择,在他还能做选择时,放弃活过。

于傅中死后,没过两年,于淼的母亲也随夫而去。

于淼那时只知道自己没爸没妈了。

九岁搬到外婆家住。外婆总是会给她扎好羊角辫,穿带着有阳光气味的衬衫。那时,于淼不说话,她像个哑巴。外公带她去动物园,火烈鸟、大象还有梅花鹿。偏偏她喜欢看玻璃里的河马,在它的方圆里,傻傻地踱步。乖张地长大嘴巴,露出骇人的獠牙,那粗糙的红褐色舌体,牵连在齿间的口水,卷入于淼灰黑的瞳孔里。那么一瞬间,她很想躲在河马的嘴巴里。巨大肮脏的河马的嘴里,一定足够安全。它嘶吼的时候,一定会从喉咙里传出巨大的风把她吹到所有能去的地方。

她趴在玻璃上,视线被拉到很远、很远。

“乖乖,好看吗?”,外公在她耳边亲切地问。

她点点头。却又用手拉着小包包,转身要走。她不知道这样的快乐又会持续多久。每次小心翼翼吐露的话语,都在把她从河马安全的大嘴里拉扯出来。动荡在现实中,时刻用双手将脑袋抱紧。

上完中学后,又搬去跟舅舅一家住。走时,外婆把苦荞枕仔细地装在她的行李里。“我的乖乖,晚上莫做怪梦。”她把佛珠串放在虎口,双手合十。

直到姐姐乔乔去上了大学,于淼才从舅舅家搬了出来,寄住在美术老师家,每周帮她做助理,做模特来抵生活费。

“为什么不去上学?你舅舅舅妈说借钱都要让你上学。”老师问她。

“就是不想,不想再欠他们。”于淼保持自己护胸夹腿的动作,把身体扭作了麻花。

老师是大好人,知道她没了爸妈,收来做她的助理,供吃住,唯一的要求是要于淼一直瘦削,像一颗豆芽。因为她说那最脆弱中自有无法撼动的坚强。于淼不懂,但她想那大概就是所谓艺术吧。要她的胸脯只有平实的曲线,她的皮与骨贴合紧密,像挤压空气一样,把肉欲的可能都清理掉。然后成为艺术的真空袋。

“那老师供你上学好不好。”那厚重眼镜片后是一双慈悲的眼。于淼想,周婀真是个良师,既是艺术家又是活菩萨。

“好啊,但我还不起老师的那又怎么办呢?”她好奇。

周婀用画笔在人物的腋下叠上褐红色:“你爸妈给你的要你还过了吗?”语气又冷又冰。

于淼不理解。

“这怎么一样呢?”

“老师,可把你当女儿啊。”周婀笑起来,眼神贴在于淼身上舔。潜台词是,还,你还得起吗?周婀深谙人情世故那一套,自我陶醉于自己的心肠善良,话语委婉。

于淼又不是真的傻,身无分文的自己,还低文凭,在吃人的社会,能做的无非是端盘子洗碗等可以想象的体力劳动。

或者,去街上卖。

而像她如今这样连个工作都没有,想还清老师的钱和人情,简直是在做梦。周婀要的不过是于淼异于常人的肉体。那里面有能刺激和推动周婀创作艺术的东西。那是别人没有的。

再过十年,当于淼的肉体渐渐萎谢。

周婀又可以将精明的目光投向下一个女孩,因为艺术一直在变,只有艺术成艺术品变隽永。于淼这样的人,连牺牲品都算不上,贴上废品标志就可以滚回去做一个平庸的人了。

“你没事给老师当当模特,让老师的学生也速写几幅就行了。”周婀见于淼许久没说话,便开口劝她。“你怎么想呢?淼,还得上学,才有出路呢。”

于淼说:“不用了,老师。”

从画室出来的那一刻,她知道自己自由了,但是也没家了。

银行卡里还有些存款,虽然她不知道自己能去哪里,但是她想开始全新的生活。

一个全新的生活,首先,不再是破破烂烂的。

她决定去纹身,遮掉她右脚那条丑陋的疤。

然后,她搭上公交车,去往金合欢。

郑源峰与邬艺煦才通过电话,他说,兄弟,我想重新开始。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