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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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刑,你再瞒着我去俱乐部打拳,我就和你分手!”簇簇看到他身上斑驳的伤痕,气的直掉泪,沾着药膏的指腹又不忍下狠劲,沿着淤紫的皮肉一点一点抹的细致极了。

“簇簇,我拿到了最高的奖金,这是最后一次了。”

俊俏的少年随意揩了揩还在淌血的嘴角,反手环住她的腰,下一秒可怜兮兮向她撒娇,“这不是有你嘛!唔~轻点,我快疼死了,你都不心疼心疼我吗?”

“疼死你算了!你别闹我,下次你就是被打死了我也不管了。”

“我不,我死了你会心疼一辈子的,所以我要好好地活着,我和你,只讲今生,不讲来世。”

说好的只讲今生,不讲来世,怎么你食言了呢……

簇簇被惊醒了,梦里的少年即使头破血流还是笑吟吟的,他很快又如云烟飘散了。

连绵阴雨的庆陇终于放晴了,洪水正在慢慢褪去,繁重的灾后重建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展开。柔和的阳光透过窗户,簇簇低头看到了环住她腰肢的手臂,是辞暮。他睡着的时候很宁静,睫毛好长,看着他的睡颜,有一种特别的安心。

簇簇悄悄起来做好了早餐,熬了小米粥,还有水煮蛋。何晗羿被粥的香气唤醒,洗漱出来后发现桌子上已经摆好了两碗粥,拿起调羹舀了一匙,是甜的,簇簇在粥里放了糖,他本就嗜甜,这种恰到好处的隐秘惊喜让他笑的眉眼弯弯。

“辞暮,你带我去看看吧,我就悄悄地看一眼,不凑近……”抬眼,发现簇簇站在桌边,有些讨好地问他。自从被梅清雨挥了一耳光后,簇簇总是心事重重,他知道簇簇一直想看晞山脚下被发掘出来的白骨。

“……好。我带你去看。”

那些尸骨如今储存在庆陇的博物馆仓库,如今因为洪水的缘故无法将它们运出去,只好先保存起来再做打算。

运送物资的卡车捎带了他们一程,博物馆离鹧鸪台不远,地势比较高,很庆幸没有被淹没,大多物品保存在仓库里,大厅曾一度挤满了受灾群众。现在已经有好几个工作人员在打扫仓库了。

“那个玻璃罩里,是玉玺吗?”簇簇进仓库第一眼就看到了金光闪闪的玉玺,金底玉身,座上的玉麒麟威风凛凛。

“那是宁朝开国皇帝的玉玺,他平定西南后留下了一枚玉玺作为和少数部族和解的信物。就是罩子里的这枚麒麟踏云。”何晗羿解答了她的好奇。

“是定窑瓷,真好看……”簇簇的眼神粘在玻璃罩里那只刻花执壶上。她单单看着,脑海中就浮现出了熟悉的温润触感,仿佛自己抚摸过千遍万遍一样,“我家的木架上有个和这里面差不多的,不过刻的是莲纹……”簇簇的记忆似乎潜移默化成了潜意识的一部分,到现在都能脱口而出,把她自己吓了一跳。

“我店里虽然没有刻莲纹的执壶,倒是有个莲瓣碗……”何晗羿接过话,“簇簇,就快到了……”

原来它们在仓库的尽头,已经被贴上标签堆在木箱子里,一旁的工作人员正在查验。没了名字,只剩数字。白骨如山忘姓氏,变成了机械的“一号,二号,叁号……”

簇簇不知怎么,当她第一眼看到那惨白的颜色,莫名地落下泪来。好像自己也在体会切肤之痛,想到先前那个女人的话,“薤上露,何易晞。露晞明朝更复落,人死一去何时归”,想到她说的家破人亡,她竟不忍再看下去。

“辞暮……我们走吧。”

人生在世,如逆水行舟。韩让未身居高位前,和很多退役的士兵一样,也曾觉得自己会终老于某片苍黄的田间,生于斯,归于斯。后来他放弃了元首之位,居于蕴州。才知诗里有言,最怕是春归了秣陵树,人老了偏在建康城。万事都事与愿违。对黎冬伊的愧疚,对韩刑的悲伤,只能汇集到簇簇身上,加之她特殊的身份,谈到簇簇,他总是纵容的,纵容的背后,却是数不尽的哀愁。

簇簇,都是簇簇。桃花,定窑瓷,豆腐……她总是爱美好却易碎的事物,就像她本该推金砌玉的人生,如同泡沫幻影匆匆消散。造成如此后果,他既是功臣,也是罪人。

帮着搬完新到的物资后,簇簇和何晗羿在鹧鸪台边吹风。簇簇看到不远处山隘口橘红色的夕阳,晚霞染红了半边天,还有环绕鹧鸪台的溪边,在洪水褪去后依然茂盛的芦苇。何晗羿用指尖撩开了她被风吹乱的头发。

她听到了螺旋桨的声音。似乎有一架大型的直升机降落了。有两个男人,迎着鼓鼓的晚风和绚烂的晚霞,向她走来,风扬起了他们的衣摆,年轻的那个,穿着暗绿的军装,年长的那个,只穿了件薄薄的风衣。

要一个黄昏,满是风,和正在落下的夕阳。如果麦子刚好熟了,炊烟恰恰升起。那只白鸽贴着水面飞过,栖息于一棵芦苇。而芦苇正好准备了一首曲子。如此,足够我爱这破碎泥泞的人间。

虽然没有麦子、炊烟和白鸽,那样的场景,依旧成为了簇簇此生难忘的画面。

“簇簇,别怕,我来接你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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