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3(1 / 1)

加入书签

。在杜云和楚风的筹划下,他们用杜云他爸留下的钱和楚风多年的积蓄开了一家宾馆,在大学城附近。

在此以前,明朗以前对于楚风的认识仅仅来自于她永远高贵冷艳的表情,那种完全不应该属于一个妓女的表情,无论客人送什么她都不曾弯过嘴角。后来他才知道,楚风曾经也算是高门千金,因为种种原因沦落风尘。

在他们安顿稳定之后,杜云和楚风领证结婚了,没有婚礼,没有仪式,那个时候明朗才发现原来楚风也是会笑的,她穿素淡的衣裙化恬静的妆容,杜云从路边摘的野花也能让她笑得露出牙齿。

日子过得不咸不淡。

后来有一天,杜云冲进明朗的房间,兴奋地告诉他自己要做爸爸了。明朗裹在被子里,淡定地哦了一声,表示他知道了,杜云乐成了傻逼根本感觉不到他基友有什么异常,美滋滋地回去陪媳妇儿去了。

等到杜云走了明朗才松了口气,抬脚把裹在身上的被子踹开,他浑身上下一丝不挂,两只肥硕柔软的奶子垂在胸前。他自暴自弃地揉揉自己的奶子,掌心又沾上了些许白汤儿。

明朗点了根烟,却懒得抽上一口,静静地看它烧。他没有家人也没有爱人,他不怎么理解爱这种东西,在那个灯红酒绿的地方只有虚与委蛇虚情假意,或许,像杜云楚风这样就是爱吧。

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呢,明朗不知道。他也不是没经人事的小孩子了,一个人高马大的大小伙子,上了床不脱衣服不脱裤子谁又能发现他与众不同,甚至那些姐姐们还要夸他器大活好还很有个性。至于男人他也不是没睡过,但是他好像也没什么兴致。

明朗颓然地揉一把自己的头发把自己扔进枕头里,双眼放空地看着自己胸前颤颤巍巍的f-cup和顶端再次溢出的奶汁。算了算了随便吧,这样挺好的,想那些没用的干什么。

出乎明朗的意料,他的米虫日子没能再持续多久,楚风生孩子的时候因为难产去世了,那个漂亮聪明又骄傲的女人,永远离开了他们。

同时被打垮的还有杜云,这个原本意气风发的年轻男人几乎在一夜之间被抽干了生气,除了给孩子起名杜若风以外,他甚至不愿意再多看自己的儿子一眼。

明朗迫不得已承担起了他们这个“家庭”的一切,处理工作上的事,还要带孩子,在杜云迅速衰颓的同时明朗一夜之间长大了。他锁上办公室的门,一边看各种账目一边解开衣襟给杜若风喂奶,发自内心的心疼这个小家伙。

明朗原以为杜云不过是一时消沉,他还有事业,还有儿子,总有一天他能从丧妻之痛中走出来。然而,他错估了杜云痴情的程度,楚风的死给他造成的打击太大了,甚至连他期盼已久的儿子都因此变得面目可憎起来。

他给孩子取名杜若风,却无法爱这个葬送了他爱人生命的小家伙。在杜若风满月那天,杜云在医院的顶楼一跃而下,追随他的爱情去了。他把自己所有的财产和刚刚满月的儿子都留给了明朗,一页单薄的纸片上了了几句话,对于明朗却比什么都沉重。

明朗想自己可能真的是个薄情的人,处理杜云的后事时他甚至不怎么难过,相反的,他甚至有一丝怨恨,杜云这个人怎么能如此自私,他怎么能忍心抛下他的儿子,他怎么能忍心把一切都丢给自己。

杜云忘了,明朗才十九岁,也不过是个大孩子。

第03章

明朗觉得他家小崽子是天底下最可爱的小孩儿。

杜若风刚出生的时候也像大多数婴儿一样,又瘦又小又红,像个没毛的小猴崽子。当时杜云正趴在楚风身上哭得肝肠寸断,护士把裹着小崽子的襁褓放进明朗怀里的时候他吓得连动都不敢动一下,两只胳膊僵硬得像冰棍。

当时明朗只觉得这小家伙可真丑。

杜云活在愁云惨淡中时,明朗不可避免地代替他照顾起了小崽子。当杜若风第一次冲他咯咯地笑的时候,明朗忽然觉得自己的心都要化了,其实这小家伙还蛮可爱的。

明朗抱着杜若风去请教家里有孩子的女员工,小孩子该吃什么穿什么用什么这些事情他都去学。不过明朗到底还是个懒人,当杜若风第n次把喝进去的奶粉吐得他浑身都是的时候,明朗毅然决然地解开了自己的衣襟。

喂奶是个很不舒服的事儿。

明朗虽然长了副爷们身板,但皮肤却光滑娇贵得很。他每天穿一件特制的背心把奶子裹起来就已经非常难受了,两团肥硕柔软的乳肉被生生挤平,安放在极其狭窄的空间内,那滋味可想而知。解开背心时常能看到胸前被蹭破皮,特别是两只粉红娇嫩的奶尖儿,总是红肿的。

平日红肿也就罢了,再加上一个吃奶的小祖宗恨不得时时刻刻含着他的奶尖儿吮吸,明朗受的罪可比一般哺乳期的妈妈们还要多。

但是一看到小崽子窝在他怀里幸福满足的表情,明朗又觉得疼就疼呗,谁让他家小崽子可爱呢。一直到了杜若风长牙可以吃辅食的时候明朗才终于得救了,但那对原本娇小粉嫩的奶尖儿已经变成了肥润成熟的红果。

自从小崽子吃上了合胃口的奶,原本瘦瘦小小的身体就迅速长起来,活脱脱一个白白胖胖肥肥软软的肉团子,眨巴着两只大眼睛,张着红彤彤的小嘴,可爱到谁看了都想亲一口。

不过有这个殊荣的人当然也只有明朗了。

杜若风还不会走路的时候大部分时间都是窝在明朗怀里的,白天窝在他怀里吃奶,晚上也非要把小脸儿埋在柔软的奶子中间睡觉,楚风怀孕时买的摇篮和婴儿床竟然几乎没用过。

小崽子每天除了吃奶就是躺在明朗怀里自娱自乐,吐泡泡玩舌头啃手指,红润的小嘴儿永远沾着擦都擦不干的口水。明朗不管他啃手指吐舌头,反而觉得他这样可爱得很,总是忍不住在他嘴上亲亲又在脸上亲亲,一点也不嫌弃小崽子的口水,而小崽子总是报以咯咯的笑声。

明朗对杜若风的感情很复杂,虽然出门时为了方便会说这是他儿子,但私底下却不喜欢自称是杜若风他爸,他终究不是小崽子亲生的父亲,但他却愿意尽己所能地对小崽子好,他才不是杜若风的短命老爹,他会长长久久地陪着小崽子,爱他疼他。

杜若风会说的第一个字,既不是爸也不是妈,而是“狼”。明朗年纪小气场倒不小,待人接物这套都是学的杜云,除了杜云的圆滑世故还带着他自己的爽朗,年纪轻的员工都喊他朗哥,年纪大的就叫他小朗。杜若风每天趴在他怀里听别人叫他,天长日久就学会了个朗字。

当小娃娃奶声奶气地扒在男人身上“狼狼狼”地叫着,明朗终于确定了叫的是他,不过因为小孩子学的不准确变成了“狼”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