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章 修罗来援(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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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章修罗来援

胡忧已经做好了战斗的准备,士兵们也做好了拼死一战的决心。半年的艰苦训练,锻炼的不仅仅是身体素质,还有一颗坚强的心。

尽管从来没有人想过,他们的第一战,居然会打得如果惨烈,几可以说是有全军覆没的危险。可是遇上了,也就不怕了,没什么了不起的,大不了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胡忧的视线,扫过身边那些脸上写着刚毅士兵,心中暗暗的点头,心中涌起的,是一股浓浓的自豪感。

“这是我的兵”胡忧在心里对自己说。

纵使他们经验不足,纵使他们还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是毫无疑问,他们都是好兵。

好兵

是的,好兵。

哪怕他们因为经验不足,而造成了这次险境,但是胡忧却并不会去怪他们。

不错,如果是换了不死鸟特战队,或是奴营,今天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如果今天是他们在,肯定能先一步发现三国联军,在三国联军摸上来之前,不声不响的撤离,躲开这场战事。

可是如今的**团,只不过还是新兵,他们怎么比得了那些人。奴营就不用说了,这些人本就是在战场上打滚的人,他们一个个都对危险有天生的感知,天知道这些每天都在生死线挣扎的人,身上有多少本领。普通人想要他们吃亏,可不容易。

不死鸟特战团也要比**团强得太多。不死鸟特战团的人,在加入之初,就已经是原来各军团的兵王。又与胡忧共同经历过这么多事,一个个精得跟鬼一样。他们还想去占谁的便宜呢,想不知不觉的包围他们,让他们吃亏?做梦

“各队准备”胡忧拿出了白蜡枪,走在了队伍的最前面,危机,是危险,同样也是机会。胡忧要在让这些菜鸟兵亲眼看看,不死鸟的传说,不仅仅是传说。

“快看。是督将大人。他冲在了第一个。”一个**团的士兵,眼睛红红的说道。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头本来就是那么勇的人”另一个士兵也是两眼发光。这听得多不如见一次,原来胡忧大人,真的是身先士卒啊。

“都别愣着了,咱们得冲在胡忧大人的前面,保护胡忧大人”

“对对,保护胡忧大人。杀呀”

胡忧此时并不有知道,正是因为今天这突如而来的一战,让他真正的收获的了**团士兵的心。在日後的岁月中,虽然面临著无数次强敌的威胁,盟友的背叛,甚至是手足兄弟的分道扬镳,**团也从没有离开过胡忧,哪怕是**团的士兵,已经换过了几碴,**团的士兵依然对胡忧不离不弃。

因为忠于胡忧是**团的传统,胡忧是**团的军魂。无论胡忧是朝廷的将相,还是大逆不道的反贼;无论他是救国的豪杰,还是篡权的枭雄,在士兵的心里,胡忧永远都是他们的头。

他们的忠诚,总是默默的。相比起不死鸟特战团和奴营的辉煌,**团的名声,一直不大,于民间的名望,也不是很高,甚至很多人都不认识他们。直到几十年之后,一个史学家,调阅过大量的绝密资料,才骇然的发现,原来最忠于胡忧的部队,并不是民间口耳相传的不死鸟特战团和奴营,而是这个新兵**团。

现在还处于生死一线的**团官兵和胡忧本人,都不知道今后会发生什么事,更不会知道,因为**团对胡忧的狂热忠诚,还将会在这天风大陆上,掀起怎样的血腥恐怖。

“杀”

随着胡忧的一声令下,**团的士兵们,被点燃了心中的漏*点。数千张口,喊出同一个声音。

“杀”

无边的战意,一传十,十传百的层层叠加,举刀为林,射箭为雨。有马很了不起吗?现在谁不喜欢无马的

“杀”

狂暴的喊杀声,居然响起了回音。

不,似乎不是回音。

三国联军的后队,出现了混乱,似乎有人再暴他们的菊花!

“他祖母的,不管你是谁,我都爱死你了。”胡忧高兴的在心里大叫。

叫完之后,胡忧的心里,也同时产生了疑问,这个地区,是谁的部队在?

暴风雪军团的大部份军队,现在都还在乐同城,就算是能赶回来,也会去驻守令归城。有谁会记得这个小小的江斗村还有一支新兵团。

“是科库”胡忧身边的红叶突然叫道。

胡忧也同时看到了科库,不错,那张黑堂堂的脸,那粗犷的身材,不是科库是谁。胡忧怎么也没有想到,来援的居然是,实在是太少了。去年安融入侵青州,战况最困难的时候,令归都还有三万士兵呢。

“先守着再说吧。”胡忧摇摇头,这令归似乎已经成为被攻击的带名词,这才多久了,令归就已经多次受到进攻了。去年崩塌的城墙还没有完全修复,那些旧日的灰黑,依稀可见。现在,又一场大战要来了。

突闻一阵马蹄声起,胡忧和朱大能都寻声看过去。

“是秦明回来了。”胡忧淡淡的说道。不知道怎么的,每次看到秦明,他的心中,总是会升起一股无名的压力。他总是本能的不喜欢这一个人,哪怕他曾经救过秦明的命,而秦明刚刚又摔部救了他。他对秦明,依然升不起那种患难与共之情,相信秦明的心里,也同样是这样想的吧。

朱大能明显对秦明也没有好感,他深深的看了秦明一眼,冷哼道:“果然是血修罗,一千多人,能跟着他回来的,还不到三百,一仗战损七成。”

做为曾经的同队战友,朱大能对主动秦明调出第一小队,去第二小队的做夫长的做法,一直心存芥蒂。在他看来,那是一种对战友的背叛。还有再那巴坡的时候,秦明为了逼当年造反的陈大力投降,居然对手无寸铁的老百姓举起刀子,当着陈大力的面,杀死了陈大力的父亲,那做法太不仗义了。

“不过他这一战,确实打得不错。”胡忧在实事求事的说道。尽管他对秦明心里存生看法,对他的所做所为,也多有看不惯。不过对于秦明的功绩,他还是认可的。

不错,秦明这一战,自损七成,看是一场大败。可是胡忧如果这一次,没有秦明出兵援救,**团就算能冲破敌军的包围,能活着回到令归城的,也不会超过一千人,甚至可能超不过五百人。无论怎么算,都不可能会是现在的四千人。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团有半数以上的人,欠着秦明部队的一条命呢。

“嗯,确实不错。”朱大能点头道。这一点,他是不可否认的。

觉得不服气,朱大能还是补了一句“不过他最后的冲杀有些过了。”

胡忧带**团撤出战场之后,曾经派朱大能去给秦明打出安全的旗号,让秦明见机撤退。然而秦明跟本没有理会朱大能,又带着部队在敌军的阵营之中,足足多打了近二十分钟,才从另一条路撤离战场。朱大能指的是这个问题。

相比起秦明,朱大能要更喜欢胡忧的处事作战风格。在朱大能看来,胡忧是把每一个士兵,当成自己的兄弟,每一次作战,都尽可能的想办法,减少士兵的伤亡。而秦明跟本不拿士兵当人看,他的部队,一仗打下来,往往都得损失大半,甚至有时候,只甚下他一个人回来。

难道不是吗?在林梅森林和顶泗,秦明的部队,不都是全死光,就剩下他一个人活着吗。这些朱大能可是亲眼看见的。

对于朱大能之后补的这一句,胡忧没有接话。因为在胡忧的心里,与朱大能有不一样的看法。

朱大能认为秦明完全没有必须之冲击那二十分钟,胡忧虽然当时并不在场,但是他觉得,秦明应该不会是为了出风头什么的,硬是多在五万大军之中,多呆二十分钟。他之所以这么做,肯定是有原因的。只是现在得道的资料太少,他还不能判断秦明当年的想法。

“走吧,我们下去见见老朋友。”拍拍还要说话的朱大能,胡忧拉着红叶,走在了前面。

秦明三百于人进城,得到了士兵们的掌声。拍手的,多是胡忧**团里的人,他们是秦明出击的受益者,自己得表示感谢。

秦明对于掌声,并没有任何的反应,也许是见得多了,也许不削。他下马大步的来到胡忧的面前,行礼道:“末将见过督将大人。”

秦明是偏将,胡忧是督将,上属给上级行礼,是一种带表尊敬的意思。可是胡忧却完全没有从这个行礼中,感受到任何的尊重。这小子的行礼,和平常的说话,并没有两样,连个笑脸都不给。

“秦明将军,好久不见了。没想到今天一见面,你就救了我一命。”胡忧哈哈笑道:“秦明将军,多谢了。”

胡忧回到令归城才发现,原来他的官,现在在令归城里,算是最大的。这里有十多个偏将,就他一个督将。无论这个令归城是不是要守,他都要和这与偏将打好关系。尤其是秦明,因为令归城里很多部队,都是他聚回来的。

苏门达尔带大军去了同乐之后,令归的城防,整个都空了,只有区区不到八千人马,还分属不同的指挥。

秦明是最先发现安融三国有异动的人,他一发现情况不对,马上招集散落于令归周围各村的士兵,使令归城的士兵,比原多了一倍。

胡忧因为被苏门达尔雪藏在江斗村半年,现在在令归城的人气,已经有些比不上秦明,所以在很多地方,得借住秦明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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